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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分手让我更豁达

小说:青春的感动    作者:薇子    2015-01-24 14:44:00

1.“白领”买衣记

鉴于自己的生活画面,所以对广告画上和各色“白领”丽人造型,感觉上遥远而陌生。

我看看镜子里的自己,如跌入梦里。想那灰姑娘穿上水晶鞋时的心情一定与我此刻相同吧!

丈夫是一家大公司的电脑技术人员,我是一家杂志社的编辑,算起来也可以归入“白领”阶层吧!

人说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这么些年来我们既没见夜草(也许是我和丈夫都是近视眼的缘故吧),也没撞上横财。日子就靠着对工资的精打细算细水长流。

我家离单位12公里,为了避免塞车误点,我通常骑自行车上班。顺着长安街由西向东,朝迎彩霞暮送夕阳。好天气里倒也赏心悦目,只是夏日里骑得烈日炎炎,冬季里骑得北风呼啸、飞沙走石,不是一身臭汗就是灰头土面。下班时,车前的筐里装满鸡蛋菜蔬,车后架上驮着大包小包,常常像当街演杂技。鉴于自己的生活画面,所以对广告画上和各色“白领”丽人造型,感觉上遥远而陌生。本来这样子挺好的,她们穿靓衫摆造型扮“白领”,我过我的小日子,各得其所。天下本无事,偏偏自己当了一回庸人。

事情还得从两个月前说起。一日晚饭后,我穿着居家的大裤脚旧衫,胡乱挽着头发,撸着胳臂,慵慵懒懒地收拾碗筷。丈夫不知何时放下手中的报纸,盯着我在厨房与客厅之间串来串去。好一会儿,忽然从后面一把环抱住我说:“老婆,你一点也不比橱窗里的模特儿差,只是没有好好打扮罢了。”这马屁拍得虽有情人眼里出西施之嫌,但仍沁人心脾,悦耳爽心。可我嘴上却谦虚道:“我可有自知之明,既没有俊脸蛋儿,也没有亮行头。”没想到丈夫扬了扬手中的报纸说:“老婆,今年街上流行羊绒大衣,挺好看的,你去买一件吧!”我用眼瞪着他,此刻,我的眼里一定写着:“书呆子,你知道羊绒大衣的价格吗?”多年的恩爱使书呆子准确地接收到了我眼里的信息。他清了清嗓子接口道:“当然,太好的咱也买不起,但两千元以内的,可以咬咬牙……再说,结婚三年多了,你还没一件撑脸面的衣服……”

这话不假,到目前为止我最贵的一件衣服对外号称880元,实际是趁商场七折优惠花600元买的。细想想,自己年近30,还真不曾有过让人眼前一亮的时刻。20岁左右正值青春灿烂,自己却是一名穷学生。刚工作时也曾痛痛快快地买过几身衣服,可毕竟财力有限,只敢在商场的打折柜前潇洒,结婚后先是攒钱买房,攒钱装修,好不容易筑好小巢,算算自己已年届30,又该要小宝宝了。两人趴在被窝里粗粗一算,从小宝宝出世到入托、上学,光生活费、教育费就是个天文数字。怎么办?笨人的笨招只有一个——省!

所以省到今日,自己不知不觉中已成了个不修边幅的黄脸婆了。想想有些悲凉。既然丈夫体贴成全,咱也潇洒一回,做一次白领丽人吧!

接下来的日子,买衣服成了我们的焦点话题。周末的时候,我们俩开始频频出入商场,在餐桌上彼此交换着关于大衣的信息。办事细心的丈夫还列了一张表,将各大商场的各色羊绒大衣分门别类记录在案,一段时间后,经过我们的反复推敲,并运用排除法一一筛选,最后圈定了丈夫看中的一件价格为1580元、式样简单大方的洋红色单排扣羊绒大衣。

买大衣的日子终于到了。星期六一大早我们俩就收拾妥当。丈夫将两千元人民币细数几遍后放在贴身的衣兜里,并执意要带上一口小提箱,说是怕挤地铁时把大衣挤坏了。我笑他傻,丈夫一本正经地摆手说:“事关老婆的美丽问题,岂可掉以轻心?”不敢望身边这位憨厚得有些冒傻气的书呆子,怕他看见我眼里已是雾水蒙蒙。

当我终于披上那件轻柔的羊绒大衣端立在镜前时,我不得不信服“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句话,也不得不佩服丈夫的眼力,这件大衣将我的缺点一一避过,而将优势大大地突了出来。我看看镜子里的自己,如跌入梦里。想那灰姑娘穿上水晶鞋时的心情一定与我此刻相同吧!丈夫站在旁边一脸的得意与自豪,仿佛慧眼识珠的先知,并且很果断地掏钱付款。

衣服买回来了,可挂在衣橱里快半个月了也没机会穿它。上班要骑车,好好的大衣还不坐脏了!况且一想到大衣的两侧要在单车轮胎上蹭来蹭去,我就心疼。挤公共汽车吧!车内像沙丁鱼罐头,还不得挤皱了!与丈夫外出时穿?我可不愿意自己打扮得像个贵妇人而让丈夫像个跟班的。平日的老朋友小聚,穿戴得如此隆重,面对知我根知我底的穷姐妹,会吓着她们……我把我的烦恼告诉一位相熟的女同事,没料到她拍手大笑道:“孔乙己是惟一穿长衫站着喝酒的人,你呢?”一语道破天机,两人相视大笑。还好的是,丈夫对这件大衣宠爱有加,茶余饭后,会对我说:“老婆,穿穿你的大衣看看。”我故作矜持,等他说够了奉承话儿再美滋滋地穿上,在屋里转上几圈,兴致好时还摆上几个造型,逗得书呆子笑跌了眼镜。也罢!既然做不了点缀街景的“白领”丽人,就做一个自得其乐的小爱人吧!

2.寝室有花五朵半

情人节到了,大雪下了一天一夜。我们拦住阿真,指给她看那一尺来厚的积雪,威胁她若是还去图书馆,我们就不给留门了!

那时候,我们宿舍的六个女孩被校园里的男生称作“六朵金花”:老大燕子窈窕轻盈,是校艺术体操队的主力;老二晖儿伶牙俐齿,曾作为一辩代表学校在省大学生辩论赛上捧回金杯;老三明明心灵手巧,她用碎毛线、旧布片粘的布贴画,曾在国际画展中获奖;老四小玉更不得了,真正的琴棋书画无所不精;老五阿真呢,连年是系里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叫你不服不行;至于我,在校内外刊物上发表过若干小文,是校文学社副社长。“六朵金花”在校内外叫出了名气,还有记者来采访过我们。不过,有些嘴损的男生叫我们“五朵半”,这“半朵金花”指的是阿真。

阿真个子不高,皮肤白皙,戴着一副近视眼镜,本来蛮秀气,只可惜左颊上有一道因幼时一次意外跌伤留下的疤痕,阿真总是垂下半边头发遮住它。燕子不止一次用卡子替她把那绺头发别起来:“这样才精神嘛!”阿真笑笑,可不一会儿,那绺头发又悄悄回到了面颊上。

大三时,燕子的身边多了一位文质彬彬的研究生;紧接着,明明的青梅竹马也找上门来;晖儿的那位是风度翩翩的“二辩”;小玉更不用说,她最头痛的事是收到的红玫瑰花瓶里都插不下;我亦有了“早送饭、晚打水”的“义务劳动者”;只有阿真,依旧是一个人来来去去。到了周末,女孩子们便各自梳洗打扮,娉娉婷婷去会早已在楼下仰望得脖子发酸的男友,空落落的宿舍,常常只剩下阿真一个人。

阿真沉默了,渐渐连午饭也不端回宿舍吃,一个人躲在饭厅吃好了便去教室,我们只是以为阿真为了考研在分秒必争,却根本没想过,在五个叽叽喳喳谈论男朋友的女孩面前,孤单的阿真如何天天陪得起笑脸。直到阿真连晚饭也不回来吃了,我们才发觉事情有些不对头。

情人节到了,大雪下了一天一夜。我们拦住阿真,指给她看那一尺来厚的积雪,威胁她若是还去图书馆,我们就不给留门了!阿真笑笑,坐到床头桌边看起书来。“笃笃!”有人敲门,小玉一个箭步冲上去。“请问哪位是小玉小姐?”一位送花女孩怯生生地问。我们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燕子还狠狠瞪了小玉一眼。小玉没精打采地接过花:“我是,谢了。”关上门,小玉把那束红玫瑰往桌上一丢:“姐们儿,帮帮忙,谁还有空花瓶?”晖儿递过一只空“果珍”瓶子:“委屈你用它吧。”正在这时,门又响了,小玉吐吐舌头,钻到帐子里作事不关己状。燕子走过去开了门,一位英俊的少年立在门边,手中的黄色郁金香被满天星衬得灿若金花:“请问哪位是阿真小姐?”我们立刻安静下来,小玉从帐子里探出头,阿真惊讶地站起来:“是我。”“这是一位先生为您订购的六朵郁金香。”阿真张大了眼睛,梦游似地走到门口,迟疑地接过花:“谢谢。”回过身来的时候,阿真看到的是五张灿烂的笑脸:“哗!”晖儿第一个跳起来“好漂亮的花儿呀,来来来,我这儿有只刚买的水晶花瓶,我替你去灌水!”小玉不乐意了:“好啊,晖儿,你这叫厚此薄彼,给我用罐头瓶子,给阿真用水晶花瓶,看我不打你!”明明笑盈盈地:“阿真,可不可以让我们瞻仰一下花上的卡片呀?”我不由分说便扑上去夺过卡片,大声念出来:“‘给世界上最可爱的女孩——阿真’。好浪漫哦!连名字都没署,又在这样的大雪天送来,一定是白马王子下凡了!”“哈!”女孩子们的尖叫与欢笑差点掀翻了屋顶。阿真终于笑了,笑得那么开心、那么舒展、那么粲然,笑着笑着,有什么亮亮的一闪——阿真哭了。燕子揽住她:“傻妞,哭什么,世界上最可爱的女孩不兴哭的哦!”阿真“扑嗤”一声又笑了,我们的眼里却又湿了起来。

阿真把那绺头发用一枚漂亮的花卡子别起来了,阿真走起路来像安了弹簧了,阿真银铃般的笑声回荡在校园里了,阿真又拿了特等奖学金了……有一天,晖儿神秘兮兮地回来宣布:“阿真拍拖啦!”“真——的——”我们一齐叫起来,“成功万岁——”

五年后的今天,我们相聚在阿真那温馨有致的小家里,她那高大俊朗的夫君含着笑在忙里忙外。晖儿把阿真拉到一边:“这就嫁啦?要是那个送花的白马王子找上门来怎么办呢?说不定他比你这位更英俊哦!”阿真笑拧她一把:“改不了的淘气!”一个月后,我在报上读到阿真的一篇文章,讲的是五位姊妹在一个飘雪的情人节合伙送她六朵黄色郁金香的故事,她说她怎会认不出花卡上小妹画眉的笔迹呢?这份深情将令她永远美丽地活着。文章的题目是——《六朵金花》。

3.四季无约

秋天来临的时候,两个女孩子都已经读了大学。只是雨告别了南方那个古老的小城,去了一个遥远的都市。

雨和娴读高中的那会儿,彼此缘于文学而认识。这份一见如故的感动让两个女孩子无所不谈,说东论西,惟独不谈情感问题。后来有天夜里两人坐在黑暗的窗前倾听雨声。娴按奈不住问雨,你有喜欢过的男孩子或是正在喜欢的男孩子吗?雨一呆,嘴巴动了动,却没说什么。黑暗中,娴看不见雨的表情。

好个时候,雨想说,有的,是苏。苏是那个与娴同读理科班的男孩子。然而雨却在忽然间沉默。于是娴一直很天真地以为,雨这个孤傲矜持的女孩子是不会轻易地喜欢上任何男孩子的,或许雨并不懂得感情是怎么一回事。

但是娴,她活泼、大胆、直率,常常活跃在男孩子群中。为此娴也给自己带来了许多烦恼,喜欢娴的男孩子总是无所不在。娴常找雨诉说心事。然而雨总是沉默,但听不语。娴轻叹一声,雨明知道你不能告诉我怎么做,我仍是执着地告诉你。雨微微一笑,把头扭向窗外,眸子里有一些潮湿,轻轻地说,你知道吗?过了这个夏天就是秋天了。

夏天过去,秋天来了。

娴每一想起雨的话,就禁不住哑然失笑,春夏秋冬反复轮回,本身就是大自然的规律。雨你总不能说过了夏天就是冬天吧?

秋天来临的时候,两个女孩子都已经读了大学。只是雨告别了南方那个古老的小城,去了一个遥远的都市。

雨想念娴,想念那个黑暗的雨夜,也想念苏,那个由始至终雨都不肯给娴透露一言半语的男孩子。

每逢这个时候,雨就躲在没人的角落里对着那个南方小城慢慢地吹口琴,在那种怀旧的氛围里苏的笑脸在雨的记忆中愈发清晰。雨尝试着将苏的记忆从心灵深处抹掉,雨却哭了。后来雨在日记中写道,原来忘掉一个人是如此的不易。

雨根本就没苏的消息,对于苏的近况她一无所知。

给南方的娴写信时,雨的思想总是被一种不可抑制的冲动操纵着,她想告诉娴有个叫苏的男孩是她所喜欢的,她想问娴苏的消息,苏现在好不好。然而在白白的纸张上,却落满了雨古怪的情绪,娴,这座城市是浩瀚深远的海洋,我是片飘浮在其中的叶子,挣扎不停。

娴没有读懂雨的意思,那些隐藏在字里行间的情愫,娴不知道雨一直在情感的漩涡中挣扎。

因为雨和苏从来都没有过开始与结束啊!

雨一直在说,过程就是结局。然而,雨和苏的过程从头到尾都是彻底的空白。这份空白让雨无法解释自己为何喜欢苏,与苏之间从未有过任何交往却深刻地记住了苏的点点滴滴。

雨将埋藏好久的心事告诉娴时,大一时光已过去半年。对苏的思念已超出了雨的负荷。

娴来信大呼上当,说,雨你如此不讲义气,将一切掩饰得如此的天衣无缝,让我以为你是对感情懵懂不知的傻女孩,现在才知道那个傻女孩是我。

雨捧着娴的信,看了一遍又一遍,眼里蓄满泪水。雨知道娴的知晓,意味着雨超载的负荷已经结束。

然而,娴反复问雨,你对苏一无所知你在隔河远望美丽的风景,你究竟喜欢苏的哪一点?

雨哑然无语,雨真的不知道。

那个时候雨一直在埋头苦读张爱玲文选。雨在某日读到这么一段: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刹那间,雨哽咽住了,她想或许苏就是那个潜意识中等了几个世纪然后在不经意中遇见的人。

雨将这一切告诉娴。很久之后,雨得知苏在另一个陌生的工业城市里读大学。雨很犹豫,该不该给苏去信,去诉说那份淡淡的相思。那一刻雨突然害怕起来,害怕现实中的苏不是她印象中保存完美记忆的那个男孩。这么想着,压抑的情感便仓惶地在夜的空间里四处逃窜。雨的思想在黑暗中无比清醒着,于是雨更加明了理想主义者与完美主义者追求的是优美动人的背影而非绕个大圈了踱到前面来领略到的真实。而多愁善感的雨,恰恰就是这两种主义者的化身啊!

雨在与苏的彼此距离之中徘徊很久。

娴很冷静,她的每一封来信表现出旁观者清的立场。娴说,雨你别傻了,假如苏真的只是如你所说的是一种象征,那你还是不要去捅破这层雾,雾散去一切都不会美丽。

那时,大街小巷都在流行一句话:失望,只因走得太近。

转眼间,又过去了夏天,迎来了秋天。面对毫无知觉中依就轮转的四季,雨一直觉得奇怪,以为每个季节的替换应该有个事先彩排或预先约定的过程。

雨终究没有给苏写信。然而,这个在雨的少年时代中占据着重要位置的男孩子却换了一种方式在雨的时不时散见于报端的随笔或散文中出现。因为这份纯洁无邪的少年情怀所散发出来的气息,使得在雨的心灵深处远远近近浮现的苏一直都是最美好的。

似水流年。雨在夜凉如水的黑暗中想起苏,虽然会时不时地心痛,但嘴角总会浮起一丝很动人的微笑,说是在花开花落的四季轮回中为自己采摘了一篮子这个世界罕见的纯真。

毕业之后,雨又回到了生于斯长于斯的小城。在高中校友的聚会上,有人谈起那晚没有在席间出现的苏,说起苏的酗酒,说起苏在校园里风花雪月的风流韵事,满桌人皆叹。娴拿眼角瞟了瞟雨,雨却很坦然地吮吸着杯里的柠檬汁。娴忍不住轻声地说,雨,在说苏呢。雨的眼睛亮晶晶的,可是,此苏非彼苏啊。娴心里一动,朝雨望过去,雨满眶都是泪水。娴的手穿过喧闹嘈杂的声音轻握住雨,耳语般地说,雨,我懂了,他们所说的苏其实在你心里早就淡然了,就像四季的风轻轻地来,悄悄地去。

因为娴的这句话,两个女孩子都不约而同地微微一笑,似乎又回到了那个漆黑的雨夜,那时候雨说,过了这个夏天就是秋天了。原来,有些东西就恍如四季的轮回,不经意地来,也会不经意地去。

4.想醉

柳叶如眉的季节眉如柳叶的年龄,懵懵懂懂踏进那个年龄的误区,疯过唱过哭过笑过,一同走过长长的一段路。

生日那天,独自去野外游荡到很晚,归来,便将一封薄薄的信塞进了校门口那个邮筒。我对哥说:好想好想醉一回。

真的,很难说清楚绞缠在心中的那些感情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结,只是想醉,实实在在彻彻底底地醉一回。

走上街头,任旖旎的风将一头长发扬成好醇好醇的梦;回望来路,总觉风也轻雨也润,就连街头那位总也凶巴巴的老太也是恁般可爱,连同胸前那枚勋章般的校徽换来的惊羡与赞叹,都不觉地将年轻的头撑得好高好高。没有风霜,没有刻痕,只有青春的波光在眼眸中流动。是呵,我好年轻,哪有爬不过的山淌不过的河……

归来,一片轻云飘落桌前,展开,是母亲依然罗罗嗦嗦的叮咛与呢喃。蓦然间,无可名状中,已然泪眼朦胧。

有人说:走过灯红,走过酒绿,走过青春的芳草地,走不过的,是自己。又有人说:走过一个枝繁叶茂的五月,我们便跨越了一个真实的自己。可是,即便是汉江边上那栋年深日久的小楼,楼里那几位默默关注的家人,又何尝能走得过呢?更兼那诸多的风风雨雨呵!

于是,噙着泪,很想义无反顾地醉一回。

“闭上眼睛,让阳光死去!”云,一位很是优秀颇为人称道的女孩,曾咬着牙对地平线上刚要跃出的一轮朝阳说。

我笑笑,不答。什么都可以拒绝可以逃避,可我们怎能拒绝怎能逃避给我们以无限关爱的阳光呢?

然而,我错了。

那个明媚的早晨,云悄无声息地走了。找得无路可找了的时候,才蓦然间想起那一句该死的“闭上眼睛,让阳光死去”。

匆匆踏上甲壳虫般爬行的列车,已是太迟。

再见她时,她是“师父”,我是“施主”!一盏青灯一樽木鱼已然成了她今后生活的全部。面对我的惊愕,她笑了,很舒心地说:“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那时,古刹很阴,很冷。

弄不懂,真的弄不懂为什么会是这样一个结局!跌跌撞撞推开酒店的门,和泪独饮,欲醉不能,只有楼外的艳阳炽热如故。

柳叶如眉的季节眉如柳叶的年龄,懵懵懂懂踏进那个年龄的误区,疯过唱过哭过笑过,一同走过长长的一段路,抬头时,前方已似无路。

“抽身回头吧!为你也为我。”忘了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开始,只记得那个锥心的结局。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面对着那个大男孩疯狂的怒吼,我背过身去,无语。一任他忧郁的目光穿透我并不挺拔的脊梁,一任苦涩的泪水剥蚀了那张亲爱的脸庞。

不想流泪,不能流泪。我想,我已无泪。

然而,当那位满脸喜色的老邮递员对同样是满脸喜色的母亲说“恭喜了,重点呐!”的时候,躲在楼上的我蓦地泪落如注!我知道,他落榜了。

不知该不该为那段岁月那段心程落了幕上了锁,眼前翻飞的,只有那句很美丽的诗句:“一针有一针的伤痛,一针有一针的理由。”如此抉择,是对还是错?每当那个永远的痂泛起永远的痛,我都禁不住问自己。

于是,想醉,哪怕就那么一回。

然而,走进这北国的古都,伫立于这政法大学的热土,我问自己能吗?能吗?

于是,仍然想醉!哪怕就那么一回。

5.心系那个小男孩

以后的日子里,一天天变得漫长起来,他真的不再理会我了,不再同我嘻哈,更不再开玩笑令我“难堪”。

想起来,我俩真算作有缘。大学的最后一年了,偏偏那个可恶的大班长就把我发配到如此陌生又如此令我尴尬的小男孩的身旁。

和他混熟了,自然知道他小我几岁,便戏称他“小男孩”。他不语,既没有反对又没有喜悦,算是默许。于是,整天“小男孩”地叫个不停,自然不自然地就把他当作小弟弟看。有什么好看的书,便不遗余力地推荐给他,小摊上有什么好吃的自然亲切地招呼他与我同去;他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心甘情愿地尽全力帮他排除。是的,同学也曾在背后提醒我:别陷进去,演自己导的戏。我却不在乎,照样整日乐呵呵地上学与他邻座谈笑风生一同学习,照样在夕阳西下时笑眯眯地与他挥手道别。

谁想,就在一个寒风凛冽的下午,他似乎在我不在意时,趁机在我的书包里做了什么小动作,我还以为又开了什么玩笑,当我抬头瞧他时,正看着他挺庄重地看着我,很久才挤出了一句:“回家再看,好吗?”晚上好不容易复习完功课,才想起小男孩在放学前捣的什么秘密。原来,是一张叠得极为工整的纸条:“我喜欢你的淡雅和洒脱,你的大方和清新;我喜欢你手套的温暖和清香;我喜欢你的微笑以及对不伤大雅的小错的视若无睹和宽容,那是一种待人处世不可多得的风度……”从没有听过如此美好的评语,虽然有些吃惊;但又着实为此情而感动不已,真看不出有人曾远远地瞪我,竟是饱含深情地注视着我。可是,感觉告诉我,我没有爱他,仅仅是喜欢。

日复一日,一周又一周,我只能装糊涂,因为我还没有想出一个更好的方式来面对他。于是照样和他嘻哈风趣,照样和他跑海边,只是我不再敢和他直视,更不敢有意味深长的微笑。我不敢面对现实,不愿在这不尴不尬的景况里失去这样一位朋友。呵,什么时候才结束这种既别扭又晦涩的场景?什么时候才有勇气向他摊明这其中的微妙呵?直到有一次他终于把话挑明令我无法逃避为止。忘记了是一种什么慌乱的心情胡乱地给他回了一张纸条,只记得是既抽象又极富哲理的话,只记得是既没有一棒子打死又残留了希望的几句话。

天有不测风云,这真是一场令人可恶的误解,我知道他自尊心极强又自信,我知道瘦弱稚嫩的他从来未干过体力极重的活。我太知道他了,所以在我家的一次搬家活动中,没忍心求助他来帮助,而只是和几个高大体壮的男孩子随便打了招呼。真没想到,他们太义气,竟动真格地请假来帮我。更让我没想到的是,在这支队伍中特别显眼的竟是他——那个可爱的小男孩。当时,我心里特别感动直想哭。于是,心里就默默地珍惜每一分钟每一秒,尤其注意到他,竟如此羞涩,一声不语,只低着头干手中的活。

大约又在一个夕阳西下该挥手道别的日子,(我们好久没在一起走了),他径直问我:“我们还是朋友吗?”我点头不语,他又问:“既然是朋友,那你根本就没信任过我这个朋友。这,还算什么?”天呵,他竟误解我不信任他,竟认为那天是变相地污辱他。生性倔强的我只能不解地望着他,我相信,我的不听话的眼泪已在眼窝打转了,终于在泪珠将流下来的时候,伤心地掉过身去,朝着相反的方向离去。

以后的日子里,一天天变得漫长起来,他真的不再理会我了,不再同我嘻哈,更不再开玩笑令我“难堪”。天呵,我整日不安地只能沉默;我感觉其实心里真的很喜欢他,不然怎么会如此孤寂无聊。真想再面对他,主动地开他一个玩笑以解误会。可是我不敢,我又极清高,尽管从未如此压抑。

为什么?小男孩,为什么要否认我们曾经是朋友?那个可爱的小男孩只要在教室的某个角落动一动,就有一双寻觅关切的目光围之左右;只要那个小男孩今天没来上课,就有一个人的心翻腾个不停,唉,哪怕再听到半真半假的玩笑,哪怕再令我防不胜防地在众人面前“难堪”一次,我的心都甜蜜地笑个不停,我都会高兴得跳起来。

记得泰戈尔曾悄悄地对我说过:“错过太阳时,你在哭泣;那时,你也会错过星星。”

撇撇不服输的嘴角,眉毛一扬:“我懂你——泰戈尔。”

6.情感

在你给我的那句玩笑式的诺言里我决定弃权,再一次告别那个明媚的日子。

“在我的河流里,总横着一支笛子,或许穷我一生也不会去吹上一曲,但笛声穿透河心的时候,那一缕芳魂谁不珍藏?而我会坐在沙滩上,握着细沙,忘记了对岸流淌的时光……回忆往昔,抚弦无声,如一烛飘摇的,带着颤栗的疼痛。那份至情,却再也回不来了。”

你在那本浅紫色的日记本里,写这段话时,已是上大三的20多岁的大女孩了。虽然你有时总跟同学们、姐妹们红嘴白牙地把一些人为编造的故事一遍遍地重复得烂熟于心,可是你自己的心底却仍旧知道:你记忆深处的某些已尘封的经历却总是不可忘却,甚而伸手可及。

中学时候的你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十分纯真的学生,某天因为你的一篇文章被展在学校周刊上,从此你便开始把大块的时间和精力投诸于写作上并悄悄有了许多辉煌的梦想,时常翻书和发呆的你在那个年纪迷恋着小说和唐诗,总祈盼生命中能突然现出些出乎意料的奇迹。

与鹏相识是在一次联谊会上,你惊羡他的谈吐才华,很乐意与他瞎侃。说到忘形处,他总会毫无拘谨地捧腹大笑,而你则爱不露形迹地时而用清澈的目光投他以静默的注视。“如果你能等待,以后我一定娶你。”鹏突然冒出一句过分的玩笑,令你再也不敢看他。然后你急欲想逃离这是非之地,可那一次你的腿似乎被灌了铅,你将头垂得不能再低,脖子耳根骤然如红叶,继而你却万分慌乱地惊异地发现了心中竟同时荡漾着一份微喜。

大约是因为玩笑的缘故,过后谁也没再提起,而你的纯真却使你从此突然变得多愁善感,你牵肠挂肚的竟常是那场联谊会上的那个高大潇洒、多才多艺的活泼男孩及他说过的几句话。

一个乍暖还寒的黄昏,你坐在校园依河傍水的一条躺椅上看书,鹏的高大的身躯再一次地出现在你的跟前,“嘿!你好,还记得我吗?”他说着这句话时顺手将手中的一株不知名的含苞欲放的花朵递到你的面前,你茫然地接过后毫无意识地反复咀嚼着这句话:“还记得我吗?还记得我吗?还……”刹那间你有一种欲将心事倾吐的冲动,却苦于不曾开口。直到你目送着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柳荫中,你仍然在想着“记得吗”的意味,还有那含苞欲放的花。

再后来便于暑假中接到了鹏的一封信,才知他已考取了南方的某所大学。鹏在信中对你说:“你是一个很优秀的女孩,优秀得令人不敢逼视,不敢接近。”信尾还约你到他家走走。因为同学们都要去他家为他开欢送会,你便再也挡不住诱惑,如期推开了他家的大门。那天,你在热闹与狂欢的气氛中第一次领略到了悲凉。

你于半夜回到了自己的卧室,匆匆打开他送你的礼物——一本浅紫色的日记本。几行苍劲隽秀的字迹跳入了眼帘:

背离你的,或许正是最眷恋你的

因为无法抑制的忧伤

不忍多一刻面对

你的眼睛霎时便潮湿了,忍了好长时间的泪水终于再也抑制不住哗哗地流下脸颊了。

在各种反反复复悲悲喜喜的过失中,你终于懂得了前方尚远路途尚艰,知道青春的诗行不允许挥洒太多的迷惘,也知道自己还年轻,认认真真把握自己才是真正的无怨。

于是,那以后的你便整日为了忘却而忙碌,埋头学习。

第二年的夏天你终于如愿以偿地接到北方的某重点高校的录取通知书。背着沉甸甸的行李,跨上北去的列车时,你突然想起去年此时鹏的举足南下及鹏的某一件事,你喉头哽咽,鼻头发酸,几有欲泣的冲动。打开背包,你再次抽出那本崭新如昨的精致的浅紫色的日记本,翻开第一页,泪眼朦胧中第一次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在我爬满青藤的窗口,黄昏的雨,已接近了尾声,那个流泪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你穿着那件宽松的黑T恤,不知消失在哪个角落!留下平平仄仄的足音,还有一串省略号,独留这一本浅紫色的日记本陪伴我,度过今后漫长的人生。

在你给我的那句玩笑式的诺言里我决定弃权,再一次告别那个明媚的日子,我心中拥有的故事是一个美丽的错。

我含着眼泪在这本浅紫色的日记本里,将你的名字永久注销……

7.缺角的月亮

对于完美我们无法苛求,但我们应努力追求,残缺,有时不是败笔,它召引我们将如书岁月每天翻开新的一页。

缺角的月亮似乎与中秋无关,但我总要在圆月的中秋想起那份残缺。残缺的美也许不叫美,我只想用它来缅怀无法割舍的昨天,用它来昭示尚不确定的明天。

那是我刚踏进高三的中秋节。那时,前一个7月的硝烟还未燃尽,下一轮冲锋的号角已经响起。面对重重的大山及大山般沉重的亲情还有那个可怜兮兮的升学率,一颗被蜂王浆太阳神浸泡的心托不起任何关于7月的遐想。我是一个成绩平平相貌平平的女孩子,有的只是一颗多愁善感的心、一支廉价的自来水笔外加几张不太规格的稿纸,我面对的是数学66分的绝望。然而,中秋的圆月还是那么温情脉脉地升起,中秋的晚会还是大张旗鼓地进行,暂时从书山题海中解放出来的同学一个个容光焕发地上台“露”一手,台上台下欢声笑语掌声一片。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连班上个子最小的一个女同学也上台唱了一首《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而我的心却随着晚会进入高潮而掉入冰窖。我是一个能将音乐和舞蹈所表达的内容用文字翻译,却无法把文字的东西用音乐和舞蹈表现的女孩。以前当我用华词丽句去比别人的词不达意、文不对题时,曾感到自己多么地出人头地。而今天,我又会什么?更何况,66分和150分之间的距离我能用诗去拉近吗?一时间,舞会的尴尬与前途的渺茫将我本来就脆弱的自信击得粉碎。人,是多么奇怪的动物,当你自己将自己打倒时,你所拥有的一切转瞬间都变得毫无价值,而你所缺少的一切却又显得格外有意义。

不知何时,语文老师站到了我面前,当我被他拉到舞台并在同学们的起哄下要求“来一个”时,我自卑得只想找条地缝钻进去。不知咕哝了一句什么,我就颇失风度地冲出了教室。此时的夜晚,皎洁的圆月将慈爱与温情洒向大地,一棵棵树木静默成影子,在夜风中轻轻发散的幽幽桂花香挟带着若有若无的歌声……而此时的我无心欣赏这些诗情画意。我是一个败将,一个无处可逃的败将。与人相比,我感到渺小,而与大自然相比呢,我只能是渺小到近乎虚无,月亮给大地洒下青冷的光辉,我只有在凄凉的夜洒下大把的泪水,月亮是多么圆呀,但它近乎完美的圆在今天显得有点残忍——一个19岁的女孩被它衬托得一无所长。

晚会散场后,室友们都意兴盎然地谈论着这个帅哥那个靓妹,而只有我躲在被子里任粉饰的脆弱与自卑层层脱落。月亮从窗棂渗入,均匀地涂在睡梦中甜美如安琪儿般的室友脸上。但我却只感到一片煞白。一轮缺角的月亮在我心中荡来荡去。我就着清冷的月光,和着泪水,写下一篇《缺角的月亮》。在文章中我写到:“中秋的圆月不解人意地升起在一个冬天的晚上,它的近乎残忍的完美划破夜的心房,这个圆满的中秋这轮缺角的月亮,永远停泊在我的心中央。”

几天后,语文老师将我的作文详细地批注,并且附我一段令我终生难忘的话:“人生舞台上的表演者不都是天才,抓住机遇,哪怕是最微微的一颤,全身心投入每一个角色,你自己就是导演也是观众。你的《缺角的月亮》是我读到的写月的文章中最美的,但它是凄美不是壮美。还要告诉你,那天晚上,我一直跟在你身后。”

年轻的心总是热的,几句并不高深的话让我将月亮抛到脑后,将太阳装到心底,数学老师抽出大量时间给我补差,我也真正懂得命运的纤绳不能光靠别人拉,还得自己拔。那是一段耕耘与守望的日子,当又一个7月来临,我揣着月亮的冷静与太阳的激情冲锋陷阵,那短短的三天决定了我今生与大学有缘。

当我走进满园飘香的桂子山头,穿着一身橄榄绿与新同学一起过第一个离家在外的中秋节时,许多同学都因想家而哭,而我却只默默地与天空中那轮圆月对话。我想起一年前的中秋圆月下一个自怜的瘦弱身影,想起那些高考落榜的老同学,从内心祝福自己与他们能多一些坚强,少一些脆弱,多一份自制,少一些放纵。人生之圆满是不能与月亮比的,何况月亮也没有绝对的完美。对于完美我们无法苛求,但我们应努力追求,残缺,有时不是败笔,它召引我们将如书岁月每天翻开新的一页。

现在的我,仍没有美丽的歌喉,仍没有迷人的舞姿,我仍只是一轮缺角的月亮,但我不再将它当作缺憾,我用真诚的心去温暖每一个寒冷的人,我不因残缺而自卑,我只因残缺而自励。

有人说过,太阳每天都是新的,其实,月亮每天也都是新的,我对着每天的月亮微笑!

8.海之恋

清新的晨光带着湿气,轻拂着我的发丝。我看着海。这是我第一次看海上的日出。

那,是我第一次坐船出海。

海上的夜,静谧极了,四周没有别的船,只有茫茫铺陈着的幽蓝的海水,柔柔地荡漾着,延伸向远方,直吻着了青冥的天穹。水天交接处,萧疏的几颗星缀着,显出几分淡淡的落寞。夜,已深了。甲板上没有几个人,海风冰凉地吹着我的脸,似乎催我去睡。耳边“哗——,哗——”的水声也正如一首梦幻的催眠曲。静已下舱去好久了,我也真该回去睡了。

“请问——能跟你聊聊吗?”一个低低的声音含着歉意留住了我正要移动的脚步。一转头,一双温和的眼睛正满含期待地注视着我。哦,是他?上甲板时我就见过他,倚在船栏边,凝神沉思着什么,白色的毛衣在迷朦的夜色中也那么显眼,一条深色的牛仔裤显出他瘦高的身材,透着几分潇洒俊逸,静还曾笑着对我低声赞了一句:“好有气质的男孩!”他想跟我说什么?素不相识的一个人。我不禁疑惑。

看出我的犹疑,他急急地解释:“我只是想说一个故事给你听,只因你的声音太像我日夜思念的那个女孩了。刚才我听到了你和朋友的谈话。我觉得你会理解我,因为我知道你是个大学生,而我和她的故事正是大学里发生的。我急切想找个人倾诉。你愿意做一次听众吗?”他有点语无伦次,满脸焦灼和恳求,眼里闪着痛楚的光,那神情使人不忍拒绝他。我茫然地点了点头。也许,真的会听到一个值得听的故事?

“她是一个出生在海边的女孩。她的小名叫海儿。”他双手抱膝坐在甲板上,缓缓地开始述说。他的脸隐在黑暗里,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听得出他的声音里饱含着深情。“那时我俩同级但并不同系,原来素不相识。只因我们有一个共同的习惯,就是爱在黄昏时散步到学校附近的江边看日落,而且偏又选择了同一条小径,只因都喜欢它的蜿蜓和幽静。常常整条路就只我们两个人,她慢步走在我前面,长长的马尾轻轻地晃动着。我渐渐习惯于每天看见她的身影。终于有一天,当晚霞燃烧得整条江都跳动着火焰的时候,我们俩兴奋地攀谈起来,指点着那不断变幻绚丽的色彩,直到那火焰燃尽,星光初现。就这样我们相识了。坐在码头上吹江风,我们不知不觉聊了很多。她说她每天来看夕阳是因为想感染大自然的气息。‘被尘事塞满的心应该腾出一片绿洲留给自己,让充满灵气的自然的甘露不断地滋润它。’我赞叹地听着她这样说,她那柔和的嗓音很悦耳。‘我深深地热爱大自然。这也许因为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是在海边度过的吧。小时候就喜欢看海,光着脚丫在沙滩上跑。大一点就更喜欢看海上的日出、日落,看海上的月华、星光,喜欢坐在礁石上听潮起潮落的轰鸣。后来,我离开了生我养我的那座海滨小城,远离了海,没有机会再回去。’她扬起头,望着头顶的一片星海,沉默了。星光映在她的眸子里,我从那里分明看见那一片美丽的海正荡漾在她的心里。那夜的天空,缀满了璀璨的星,闪闪地,闪得我的心都被喜悦涨满了。”

他的声音嘎然而止。一束柔和的光照亮了他的脸,那上面写满了温柔。他完全沉浸到回忆中去了。我完全被他的故事吸引了。那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啊!

我看着他,他沉默着,看着海。这时我才发觉,一轮明月正悬在中天,洒下的点点银光在海面上跳动,形成一条闪烁的银河,又似一条铺满碎琼乱玉的通向月宫的路。“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我正想着这两句诗,他已接着说下去了。

“月下的海真像她的眼睛,温柔恬静。只是她却没有机会与我共赏。在我们相聚的那些黄昏里,我们一起漫步在那小径,一起赞叹着看夕阳,然后一起坐在江边看月亮,望星空。我们谈自己对生活的看法,对自然的领悟,当然谈得最多的还是海。在那以前我也曾看过海,却是在听着她的述说时才那么深切地爱海的。她用诗一般的语言向我描述海的温柔,海的活泼,海的壮阔博大,海的深沉含蓄。她说海是有性格的。‘海教我热爱生活,热爱自然。海使我心胸开阔,也教我深刻和浪漫。海是自然赐给人类的一笔最大的财富。’她这样说,用一种充满感情的柔和的声调。我喜欢听她的声音,喜欢她那双深沉的眼睛,喜欢她那条松散飘逸的马尾辫。我开始每天都急切地盼望黄昏。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发觉自己已离不开她,她那丰富的内心实在是个宝藏,吸引我去探究,使我受益匪浅。不知谁说过,‘走得最急的都是最美好的时光’。转眼,就放暑假了。分别之后,我才发觉自己对她当时的情况了解得太少了,除了知道她读中文和与我同级之外,竟不知道她住在哪里,上什么班。只因她从不让我送她回宿舍,也很少提到她自己当时的情形。我们在一起仿佛只是交流对某一事某一物的感受,有意无意间总不断地回忆往事,竟从未详细地自我介绍。或许,两个人都太随意了。我总以为,来日方长,只要心灵相通,就足够了。下学期一开学,我就又可以天天在黄昏见到她,听她谈海,谈人生,总有一天,我会向她坦露我的心意。可是,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沉重地叹息般地说出这句话,他深深地把头埋进手臂间,再次沉默了。月光洒在他身上,勾勒出一个充满哀伤的剪影。海上,风渐渐大起来,月亮怕冷似地苍白着脸。我不由打了个寒噤。

良久良久,他才抬起头,脸上那深切的痛苦让我不忍看他。

“好容易熬过一暑假刻骨的思念,开学第一天我就迫不及待跑去码头,可是,那里没有她。一连好多天,都是如此。我被一次次的失望和难耐的思念折磨得几乎发狂疯了似地想尽一切办法找她,然而竟总是失败。她似乎存心让我无法找到她。各种猜测在我脑中层出不穷。我痛苦地怀疑她一切都是在骗我,只是与我玩了一场游戏。我甚至怀疑自己是做了一场梦,她原本不是个真实的人。然而有一天,我在码头上碰见了海儿的好友婷,她交给我一张字条:”谢谢你给我一段美好的时光。请忘了我吧。就把我当作你生命中的一颗流星,好吗?‘我愤怒地朝着婷吼:“这是为什么?!’却发现婷低着头在哭。我冷静下来,向她追问海儿究竟在哪里。她竟然捂着脸痛哭失声。一种不详的预感攫住了我的心。果然,婷抽咽着说了‘你不要恨她。海儿,她……她得了绝症,她其实早已知道,只是瞒着大家。本来我答应了她不告诉你,可我……忍不住。她和我说过你,说很高兴能有你这个知己。可惜最终都要死别,不如制造一场分离来减轻你的痛苦,甚至不惜让你恨她。她是个多好的人啊,善良,开朗,宽厚,为别人想的比为自己想的还多。她一直那么宁静快乐,谁又会想到死神正威胁着她呢?听到她病危的消息,我们全班都哭了。……’她泣不成声。我则如五雷轰顶,满脑子轰响最后汇聚成一声呐喊:”我要见她!‘然而婷接下来的一番话使我这惟一的希望也破灭了。她说,’你再也见不到她了。她从医院偷偷溜出去,一个人坐船回了家乡。不久,人们在海边发现了她,穿着她最喜欢的浅蓝色连衣裙,安祥地闭着眼,像睡熟了一样。她早就托我在她走后把这字条给你。除此之外,她只留下了一盘磁带录下她最后想说的话,而她所有的照片、日记都带走了,为了避免引起大家的哀伤。她用和平时一样柔和轻快的声音对大家说她要回家了,从海边来,最终回到海边去,回归大海,回归自然,让心随大海永恒的波浪一起跳动,她觉得这样能得到永生。她说,‘我并不是轻生,正因我太热爱生命,所以要在它离开我之前把它融入大海。我知道自己还有很多该尽的责任,还有很多该有的经历,但我已无能为力。我遗憾,但我并不悲伤。请爱我的人也都不要悲伤,让我从你们的生活中安安静静消失吧。’她甚至还在最后轻轻地朗诵,‘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

“就这样,我的海儿,就这样永远离开了我,像一颗美丽的流星,在我生命中划过短暂而灿烂的光迹后便消失了。苍天为何如此狠心,竟忍心夺走这样一个有海一般坦荡的胸襟,有海一般温柔的情怀的女孩的生命?!为什么?!为什么?!……”

他仰天大喊着,凄厉的呼号在海风中回旋了一会,便在水波的撞击中碎了,变作哽咽的呢喃。然后,他便痴痴地坐着,如一座石雕。抬起泪眼,我看着那轮苍白的月,她似一张少女的脸,深情地凝望着他。海上,有浪在翻滚,如一丛丛晶莹的白莲,此起彼伏地盛开。我的心,如浸着海水,有难耐的冰冷。猛然想起这么久我竟未说过一句话。也许我该对他说,人生难免生离死别,悲欢离合,要善于摆脱悲哀,才能活得潇洒?也许我该说,你的海儿是那么坚强,那么洒脱,她不会愿意你如此痛苦、消沉?也许我该说,缘既已尽,再痛若便无意义,时间之流终会抚平一切创伤,人不应只靠回忆活着,不要刻意去咀嚼悲伤?然而,最终我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坐着,不知所措地望着他。

突然,我听见了歌声,那是静在唱:“如何面对,曾一起走过的日子……”哦,竟已是清晨五点多了!甲板上人已渐渐多起来。抬头望,这边虽是明月在天,船的后侧,天空却已显出淡淡的红霞。我竟陪着这个陌生人在甲板上坐了一夜!“有你有我有情有海有天有地……”静一边唱一边跑了过来,她奇怪地扫了他一眼,便不由分说地拽起我:“走,到那边去看日出吧!”天边,那片红霞正慢慢地扩大,海水渐渐染上了一层淡淡的胭脂,我感到一阵暖意,心中的阴云似乎正渐渐消散。也许,他应该去看一看海上的日出?回头看,他却早已不在了。

清新的晨光带着湿气,轻拂着我的发丝。我看着海。这是我第一次看海上的日出。不知那个女孩,海儿,她在海上看日出时是种怎样的心情?我突然想。

静问我:“昨晚你干吗不睡觉?”我心不在焉地看她一眼,问她:“你爱海吗?”她怪异地看着我,我不理她,紧盯住前方的一片天空。那里,一轮朝阳即将冉冉升起。

9.盲者秉烛

这个叫欣欣的男孩两天后出现在了我的门口。同事匆匆介绍了一下便离开了。

那天,楼上的同事下来找我,说他的侄子要到他这里来过暑假,可他太忙,没时间陪侄子,所以请我帮帮忙,因为我是个青年教师,暑期闲着也没事,顺便还能给辅导辅导。看我答应了,邻居这才告诉我,他的侄子是个盲人,从小失明,刚从省会的盲童学校初三毕业。

我虽然很同情双目失明、眼前永远黑暗的人,却觉得很难与他们相处,仿佛我们生活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尤其看到他们一双黯淡别扭、毫无神采的眼睛,在茫然无助的脸上转动,就觉得十分隔膜,更不忍心由于他们的缺陷而让自己陷入一种触目惊心的同情,或因出语不慎而伤害了他们敏感的心。

这个叫欣欣的男孩两天后出现在了我的门口。同事匆匆介绍了一下便离开了。我小心翼翼地引导男孩在沙发上坐下。欣欣挺直胸脯,两眼平视,一动不动,准备随时回答我的问话。他说话时语调平稳,就像他的行动一样毫不慌乱,一点都不胆怯,问我教什么课,教几个班,今年班上考上了几个大学生……

我们的话题越来越多了。欣欣要我介绍一下家具的摆设,这样他就不会碰这碰那了。我把沙发、茶几、组合柜、写字台的位置一一指点给他。每样东西欣欣都要亲手触摸一下,尤其是宽度长度高度。不久,我惊奇地发现,欣欣很快就能在屋里行走自如了。

等重新坐下,欣欣突然说:“你不经常打扫房间吧,家具上灰这么多。我也不怎么喜欢你屋里的气味。”。我一下子难堪、愠怒起来,虽然欣欣看不见,我还是竭力压抑着。对于繁复的打扫我一直认为不过是现代人给自己找的累,脏了干净,干净了又脏,循环无穷,不如省点时间舒适一下,干点自己想干的事。

欣欣走后,我还是慢慢地收拾起来。家具是早几年购置的,当时还觉得很不错,后来街上卖的漂亮家具越来越多,我才渐渐感到陈旧落后了,也就不再爱惜它们,更感不到它们的美了。我开始寻找那些发出异味的东西——几件没洗的衣服,没来得及倒掉的西瓜皮,横七竖八的啤酒瓶,还有一壶不知泡了几天的茶水。干了两个多小时,房间家具逐渐亮光光地干净起来,我环视了一下房间,心情舒展极了,才发现自己原来的想法不过是漂亮的借口,清扫不但没让我劳苦,反而带来了身心的愉快,只不过占用了我的一点点时间,何况,即使不打扫室内卫生我也没更多地干什么。

更让我惊诧的,欣欣对家具的摆设有着很高的审美水平和丰富的想象力。按着他说的我把几件家具的位置重新调整了一下,那效果让我大吃一惊,我又重新感受到了家具们的美观和实用。

我的生活逐渐清朗、紧张而有秩序起来,饱满、旺盛、愉悦重又回到我的身上。我几乎每天都能从欣欣身上发现新的东西。我写作的时候,欣欣就静静地坐在客厅里听音乐,再回来,他要求翻我的藏书。我一向不喜欢别人动我的东西,但又不好拒绝他,只好拖出塞在床底下的一箱书敷衍他。等我写累了,我走过来看他如何“看”书,并一本一本地回答他上面写了什么东西。望着这些已经有些微微发黄的书页,我不禁惭愧起来,竟有这么多的书我还没有好好读过。我拥有这么多的好书,却还整天抱怨没书看,当欣欣要求我读某本书时,我发现他很快能从一大摞书中找到他想要的那一本。

每天我们都留有一段时间来交谈。欣欣听我说话的时候,专注、温和而沉浸,从来没有人这样耐心、认真地听我说话。他从不打断我,也决不像有些人那样准备随时攻击你、挖苦你,对你存有戒心、将信将疑或露出鄙夷、不耐烦的神情,我也不再需要看人家的脸色说话,而能随心所欲、异常放松地进入谈话氛围。

曾有一次,我趁欣欣不在,强迫自己闭上双眼,在屋里走动摸索起来,想体验一下失明到底是怎么回事。尽管我告诉自己前面的一切都是自己熟悉的,可以大胆前行,可怎么也回不到明视状态,总担心路走歪了,迎头要碰着什么,要失去平衡,要摔倒了,就像担心生活中有人要暗中给你使绊子一样。可我带欣欣外出时,即使在人流车流中,我拉着他的手,他跟着我快步向前,毫不迟疑,那坚定的脚步能让人体验到被人充分信赖是怎么回事儿。

那天,在人流车流来往不断、高楼商厦林立的大街上,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强烈的想法,就是问问欣欣将来想干什么。欣欣立刻平淡地说:“不是给人拉琴伴唱,就是当按摩师,还能干什么?!”那语气平淡得刺痛人心,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过早地经受了别无选择的无奈。我说:“欣欣,你应该相信自己的才能,你能干更好的,不能仅仅当个别人的附庸。”欣欣惊疑地反问我:“这不好吗?你以为我干不好吗?我能干好,能当一个好琴师、好按摩师,让大家都需要我,我也能认识很多的人,就像你当老师,你是认识人最多的人,你的学生都能记住你。”我从未想到过这一点,我反问自己,是否真的把教师职业当作要一辈子应该干好的工作,并在工作中充满着认真和成就感,充满着轻松愉快而毫无职业上的失落和压抑?自己是否也因职业的不同而无端地敬畏某些人或看不起某些人呢?

盲者秉烛,照亮的不是他们自己,而是拥有双目的我们。

10.说说

白天与黑夜,欢乐与悲伤,睡着与醒来,人就生活在这样迥乎不同的两个世界,进退维谷不过是人之常情罢了。

说话总需要寻个因头,作文更需讲求义理,然而平日里胡思乱想,总找不出一个合适的题目,更无从形诸于文字,只好将20年来一路走一路唱的几个音符拿来,略作拂拭,聊以慰藉大学两年多来的惶惶张张。

本人不熟音律,不谙技巧,原是没有资格对唐朝和黑豹品头论足的,惟有崔健的音乐仿佛雅俗共赏。我身为大学生中的一员,看来是可以摆谈摆谈老崔的。“我想要离开,想要存在,想要死去之后从头再来……”当年听《从头再来》时总弄不懂“存在”和“死去”。怎么可能合到一块儿,待到一个宁静的夜晚掺和着20年匆匆而过的往事,方才为这句词由衷地喝了一彩,其实人生原本如此:白天与黑夜,欢乐与悲伤,睡着与醒来,人就生活在这样迥乎不同的两个世界,进退维谷不过是人之常情罢了,终日里忙忙碌碌营营苟苟不过为谋一席之地生存,跳楼服毒或卧轨不过是觅条捷径离去,人生大致脱不了这两种方式。生之为何,老崔如是说:“寂寞就是一团烈火,像这天地一样宽阔。”烈火煎熬着每一段人生,孤独与人常伴。好不容易高朋满座,语笑晏然,原想是可以摆脱寂寞了,不料宴酣之际内心却射出一点人群中迷失自我的悲凉,更不堪说人影散尽,杯盘狼藉后的那份寂寥,于是不停地找到朋友,失却朋友,在紧张忙碌中终此一生,才知道生命原来是一种磨合。PonkFloyg唱道“Allinallitsjustanotherbrickinthewall”,人皆悉如墙上一块砖,原本是不好解脱的,人生的矛盾,矛盾的人生,或许生命的意义本身就是扑朔迷离。

MichealBotton有一段歌词“Weallneedsomebodytoleanon”,其言极是,人间最残酷的惩罚不过是一个人孤掌难鸣,茕茕孑立。然而崔健却仍然高唱着“我不愿呆在一个地方,也不愿有人跟随”,摆一摆长发,穿着破旧的军装越走越远了,一把破吉他一副破嗓子成了曾经狂热的人们的回忆。有多少年轻人一面努力地挤进拥挤的人群,一面又把三毛的浪迹天涯时时挂在嘴边。我爱听喧嚣嘈杂的摇滚,但是有一次跟兄长步入人头攒动的摇滚Party,却恨不得早日逃离那个狂热的空间,人生何时变得如此矛盾,恐怕无人可以解释清楚。

儒家讲求通达,释氏提倡随缘,然世上真心躬身以行的又有几人?凡事求其极固然不妥,唐朝的“魔鬼张开了锋利的血牙”,未免将人世刻画得过分狰狞,张楚《上苍保佑吃饱了饭的人们》却不免将世事粉饰做了柔柔的面团。只觉得老崔讲的“突然来了一个机会,空空的没有目的”还稍许有点味道。“多年以来,总是感觉匆匆忙忙,想法太多,希望太少,岁月反复无常”,于此匆匆岁月中偶尔拉住熙来攘往的过客,问一声“我们是不是开始就走错了”?人们居然无暇回答。其实禅机无处不在,俯拾皆是,原本是自己想得太多了,人要是真正的通达与随缘,自然也不会装作正派面带笑容,人活着不能单为了自己,亦不可活在别人的眼中,大概也只有通达二字才可诠释其中的矛盾。我曾经给朋友写信道,信如考卷,写时忙忙慌慌,投寄后方觉得有些东西未免太过不妥,故写信时心绪过浓不可过淡亦不宜,慷慨激昂的演说和淡如雾水的问候都难免为朋友所不胜承受。话亦若此,酒亦若斯,世上事皆然也。当年渔父让屈原“随其流而扬其波,铺其糟而啜其离”当然是俗人之见,而屈原不肯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扑通一下跳入汨罗江也未免偏激,人生短短已是不易,自己再不成全自己不免辜负了这一遭来回。工业机器碾碎了人们的梦想与温情,于是有了HeavyMetal,有了HardRock,人们又沉溺于另一种喧嚣了,终究没有解脱,猫王、卡本特、约翰列侬都去得太快,自己毁掉了自己。我们呢,是在调和自己还是在折磨自己,只怕这个问题也不易回答吧。“躲进小楼成一统”,说这话的鲁迅自己没能做到,其实根本无处好躲,倒不如活得通达一点,随缘一点。特别欣赏《菜根潭》的一段话:“世亦不尘,海亦不苦。”其实人懂得了云白山青,花迎鸟笑的妙处,自然也就知道了耳目口鼻皆桎梏的道理,也不至于在两个极端的夹缝中苦苦挣扎了。

11.拉尊严一把

一个人的人格修炼到一定高度、一定境界后,其巍巍尊严就不再需要别人去刻意维护了。

那年,我被派到一个人心涣散的后进连队代理指导员,其间一件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年夏天,新转志愿兵王静禅和其他一些战士家乡遇到了特大洪灾,组织上派我去家访。这消息先于我抵达了村庄,王静禅的母亲邱大娘和村干部及一些淳朴热情的乡亲已在村路口迎候。

大家把我迎进洪灾后临时搭起的简易棚。邱大娘连忙给我端来一把椅子。简易棚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连床上的被子也打有补丁,几条板凳不是拐了腿就是豁了口,因此两把并不高级的椅子的地位便突出了。这两把椅子一把端给了我,一把端给了村干部。

我的目光停留在了椅背上“八连俱乐部”几个字上。我们连队的椅子怎么跑到这里来了?王静禅这小子是我器重的得力助手,怎么能干出这种事来呢?!我还在发愣时,邱大娘在我面前“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她把事情估计得过于严重了。她因跪下而仰面看着我,脸上和额头的皱纹显得触目惊心,两眼里充满了复杂的表情。我从她的目光中看到了弱小无助的痛苦与惊恐,又看到了祈求原谅和代子忍辱的母性情怀。大娘颤巍巍地说:“指导员,这可不是我儿子的罪过啊!是我……”邱大娘将要说出来的话可能使王家几十年甚至是几代人经营起来的人格尊严和家庭信誉在瞬间崩溃。因为贫穷乡亲的是非善恶观、道德观比富裕的文明人要强烈得多。

好在此时我的思维还算敏捷,我因激动而一把将邱大娘抱了起来。大声打断了她尚未开始的辩解:“大娘,您是说这把椅子吧,这是我们连队奖给静禅的。”当着数十位乡亲的面,我又介绍了王静禅在部队的成长进步和为部队作出的贡献,并感谢邱大娘和父老乡亲为部队培养输送了一位好儿郎。此时,乡亲们脸上呈现出了一种光荣感、自豪感,尤其是邱大娘,她流出了激动而自豪的泪水。

当我进行完十多处家访回到部队时,邱大娘已将我去她家家访的情况请人写信告诉了她儿子。王静禅怀着感激和负疚的心情来见我。我感到受了辜负与愚弄,关上门,脚痒痒的想踹他的屁股。但我还是压抑住了激烈的情绪,只是低声(不想让门外的战士们听到)而愤怒地冲他吼道:“给我面对墙壁站好,反省两个小时!”王静禅乖乖地接受了条令不允许的体罚。我强自镇定下来,思考着如何处理此事。若按原则办事,应该让他在军人大会上作检查,甚至给予纪律处分。那样一来,可以起到教育全体战士的作用。我还会得到领导“带兵严明”的表扬。但王静禅在全连的尊严就被摧毁了,而且可能很难恢复起来。他当代理排长的那个排也可能瘫痪。

正在这时,门外有人喊“报告”。我打开门,进来的战士一眼看见了面壁立正站着的王静禅,便问:“王排长,你在干什么呀?”这时我瞥见墙壁上贴着的一张表被风扇吹起了一角,便冲他喊了一声:“静禅你这小子在那里磨蹭啥?让你把那张表钉好也不会?”王静禅这小子也真是机灵得很,回了我一句:“我找不到图钉啊。”“你脚尖前不就有一颗吗!”报告进来的战士出去后,我怒气也消了多半,语气和缓地冲他说了声:“你先回去吧。”王静禅转过身来,我第一次见他泪流满面。他曾带领尖刀突击班在坑道里战塌方(我们是战略导弹工程部队)而负重伤也不曾流过泪啊。我知道这泪水所表达的内容与份量。

一个周末的晚饭后,我将连队的活动安排了一下,便约王静禅出去散步。我们走出一二里路,在青山下溪水旁的一块石头上,肩挨肩地坐了下来。我递给他一枝烟并给他点上,在充分肯定他的工作成绩和许多优秀之处后,指出他做的那件事不是工作失误,也不是性格缺陷,而是品德方面的污点。尽管只是瑕不掩瑜的小污点,也必须进行自我冲洗。王静禅什么也没说,只是点了点头。

这之后,当王静禅第一次拿到转志愿兵补发的三个月工资后,全部买书捐给了连队。这是那两把椅子数倍的补偿。他的工作也干得更出色了,连队最艰巨的任务我也总是交给他。

一年后,我被选送到一所重点军校进修,王静禅也作为预提军官去参加了集训。集训期间,王静禅把那件事写成了文章发表。文章对自己已经洗刷掉了的污点进行了尖锐抨击,对我给予了夸大其辞的颂扬。尽管文章文笔粗糙,但有一种撞击人心的人格力量。可我却为他捏了一把汗,他会不会因这篇文章而毁掉尊严?他会不会因此而影响提干?难道他写这篇文章时没考虑到后果吗?

出乎意料的是,部队领导看了他的这篇充满自责的文章后,不仅没对他产生偏见,还评价他“是个坦诚磊落的好苗子”。

我由此想到,只有整体人格强大的人,才敢于亮出自己的污秽并洗刷它。一个人的人格修炼到一定高度、一定境界后,其巍巍尊严就不再需要别人去刻意维护了。它经得起风摧雨蚀!只是,你最初拉人一把的时候,往往不是拉住他的手,而是他的尊严!

12.让我为你唱支歌

梅把故事讲到这里,我们就都这样沉默了。我怎么评论那个羞涩而自卑的小女孩呢?真的找不到合适的语句。

冬季里一个停电的晚上,教室里黑黑的。坐在我右前桌的女孩子梅向我娓娓地讲起这样一个故事:

初二的那一天晚上,学校也像今天这样停了电。年轻的班主任胡老师留下了全班同学。神秘兮兮地宣布说要搞一个活动。不一会儿他又变魔术似地发给每个同学一支小蜡烛。当所有的蜡烛都被点燃时,整个教室就笼罩在一种朦胧摇曳的温暖之中,红红的烛光映着每张兴奋的脸庞。胡老师说:“我们就在这个停电的晚上搞个烛光晚会,每一位同学都要准备一个节目,每一位同学都要上台表演。”

那时候我是个很羞涩的小姑娘,像一只自卑的丑小鸭。所以我就紧张得不得了,不知道表演什么节目。晚会开始,没有同学勇敢地第一个走上讲台。于是,胡老师提议由文娱委员第一个表演,然后抽签,抽到谁的学号谁就表演。

文娱委员婕唱了一支《月亮河》。动听的歌声在烛光里飘荡,撩拨着每个人的心弦。我愈加紧张起来,开始搜肠刮肚地想节目,婕的《月亮河》唱完了,一片掌声在教室里响起。接下来就要抽签。我感觉到脸上发烫,不由得默默祈祷但愿不要抽到自己。

胡老师叫了个二十五号,我松了口气。二十五号同学站起来朗诵了一首诗。对了,如果万一抽到我,我也朗诵一首诗吧,就那首《我爱黄河》,我非常喜爱的一首诗……这时候二十五号同学抽出了八号同学。八号同学走上讲台,轻轻地唱了支歌。我想我还是唱支歌儿吧。唱哪支歌呢?我开始使劲地回忆会唱的歌。又抽签了,我感觉到自己手心里满是汗水。抽出二十号,我又舒了口气。唱支《洪湖水浪打浪吧》。对,就唱这个歌吧。二十号同学站在讲台上,脸涨得通红。她是全班最内向最羞涩的女孩子,真不知道她表演什么节目。二十号同学站了好久,仍然红着脸一言不发。胡老师说那么大家把蜡烛熄掉,等到二十号同学唱完一首歌再点燃。于是大家都把各自桌上的蜡烛吹熄。过了一会儿,一个很轻的声音在黑暗的教室里响起来,二十号同学唱了一支《洪湖水浪打浪》……

我想我唱《茉莉花》吧,别人唱过的歌最好不要重复。如果抽到我唱,我就也让大家把蜡烛熄掉,这样就不会太紧张了。

又是一片掌声响起来。二十号同学唱完了歌。又是抽签。如果抽到我,我就唱歌。抽出四十二号。四十二号同学于是讲了一个笑话,我想再抽到我我也不怕了,我准备好了呢。一片哄堂大笑声响起来,才知四十二号同学的笑话讲完了。抽签。现在我倒有点儿希望抽到我了,因为我将给大家唱支很好听的《茉莉花》。抽到三十号……抽到二十二号……

没想到一直没有抽到我的学号。我有点儿高兴,又有点儿失望。这次抽到的会不会是我?这次呢?每次抽签,我总是紧张极了。后来我干脆想,就抽个我的九号吧,反正我已经准备好节目了呀……

然而直到胡老师说“由于时间关系,晚会就到此结束”,还是没有抽到九号。我很高兴地从座位上站起身,才发现一只衣角已被自己手掌握得湿湿的了。拿着蜡烛走出教室的门时,我却感觉到自己心底在高兴的背后还隐藏着深深的失落。独自回到寝室,我竟然委屈得趴在被窝里哭了起来……

梅把故事讲到这里,我们就都这样沉默了。我怎么评论那个羞涩而自卑的小女孩呢?真的找不到合适的语句。其实我们都有过这样的故事呀,在希望和不希望,高兴和失落之间……

沉默良久,我说梅,那么在这个停电的晚上,请你唱一遍那支许多年前就准备好的《茉莉花》,好吗?

梅动听的歌声在黑黑的教室里响起来,飘荡着……我惊讶于梅竟有如此美的嗓音!一曲终了,却有好些掌声在教室四角响起,不由得把我们惊了一跳!接着便有四五处红红的烛光亮起,原来是好多同学悄悄地坐在教室里,听梅讲着这个故事……

那是整个冬季最温暖的一个夜晚。我们都相信。

13.一札白信封

可这是最后一个,我原先预备的最最精美的白信封。我可以写出情真意切的诗篇来,一同寄给我喜爱的那个人。

这一札白信封比我所见过的任何其他信封都更具浪漫气息,因为它是我亲手做的,上面有我简笔勾勒的花草虫鱼等图案,还有我所赋予的寓示着亲密友好的特殊标记。

我要将它们寄给最疼我的父母,寄给曾朝夕相处的兄妹,还有的要寄给最有交情的朋友、最敬慕的长辈,以及我最欣赏的男孩子。

做完这些信封的第一个月,我就在物色最佳人选。当然了,父母在我心里的排名永远第一,一个严厉,一个慈爱;母亲柔和的微笑是和风轻拂,父亲忠告的话语是丽日送爽。他们永远用着不同的表达方式,而仅仅只有一个目的:爱我。那个信封上到底该写上谁的名字呢?我又怎能让一个接收我白信封的人欣喜而又怅然,让另一个人失望而伤感呢。于是,第一个月的白信封上,我将父母合二为一,我郑重地在洁白如银的信封上写下了“双亲大人”亲启。

第二个月来临的时候,我可不能再故技重演了。俊逸潇洒的榕哥和眉目如画的小妹在外观上分不出高下,何况我也决不会以貌取人。那么对我的感情呢?哥粗疏而实在,小妹细腻而感人。榕哥在我上学前将他的心爱之物——录音机大大方方送予了我;而小妹送我上车时,与我依依不舍,泪流满面,那雨后梨花的稚态令我生出万端怜爱。

我在一个大大的白信封里装下了两件礼物,并且选用了不同的墨水,表示我与哥的感情是白与黑,与妹的感情是白与蓝。确实,这两种颜色均属最佳搭配。第二个月的白信封如期发出。

随后,我将最眷恋的情思寄给了外婆。她一生一世没识过一个字,也没接过一封信,但她最喜爱白色,她一定看得懂那个白色信封里,有一份洁白如同垄上初雪一样的思念。

我在记忆中搜寻着一个个与我有深情厚谊的朋友,发现她们各有千秋,对我又如出一辙。然而,那曾挤在一张窄床上无话不谈的朋友,现在却杳无音讯;有些印象颇深的一面之交,却无缘来日再会。她们错落有致地散布于我心灵的各个领域,想起了她们的名字,那些与之相应的情景便一一浮现,各种相牵相连顿时密织成一张柔韧的网,网眼中心絮如碎金发出莹莹耀目的光。

我寄出了一个白信封,只因为她是近时交往最深的一个女孩。白信封以外,还生长着我的许多遗憾。

能得到我白信封的男孩子,要算是最幸运的了。我决定选在10月发出,因为到了10月,正逢我年愈20芳龄。在秋天出生是我最以为幸的一件事。秋天天高气爽,秋天里不谢的花、籼黄的叶、蒂落的果实都为我深爱。而且,我的眼光已不再如以往只知表象,我已经学会了观察不起涟漪的湖水中生着水绿色的草,明白镀金与真金的实质差别,品得出苦茶余后的悠悠清香。这些,足以使我自信:我所欣赏的男孩子,一定是出色的。

其实在我心里,早就有一个影像投射得四壁生辉。他时常在我漫不经意的冥思中活泼地钻出来:那张普通男性端正而棱角分明的脸,他的沉思的眼睛,他的只言片语总是见解独到,而举止更显大将之风。

只是,他有他的女朋友送给他的白围巾。他,或许,不会在意我的白信封,我的白信封没有理由莫名其妙地跑进别人家的邮筒里。

这只能是一个发不出的白信封吗?我的10月将不再完美。

可这是最后一个,我原先预备的最最精美的白信封。我可以写出情真意切的诗篇来,一同寄给我喜爱的那个人。

你猜,我最后一个白信封寄给了谁?不是任何一个男孩子,也不是哪个亲密友人,更不是我自己。我将它给了一个陌生人,我甚至根本没法亲睹其人真容,因为我是按某杂志的随便一个人名地址寄出的。

作此举也非偶然,而是缘于在一次次寄出白信封的过程中,感觉到自己只是在给施恩于我的人回赠一份报答与感恩。而我现在已明白,不应总在被感动之后再去感念别人,更应该让那颗追寻情感完美的心灵去相信别人的真善。那些陌生人,只不过暂未相识,又何必永远永远山阻水隔,知音弦断?

寄出白信封后的感觉真好。

14.喜欢一个人的世界

一个人在深夜的灯下耳畔回荡着如泣如诉的歌声,心中充盈着一种少有的温柔与心动,感觉到那个人正在全心倾听我的声音。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世界变得越来越冷漠。人越长越大,可自己的世界却越来越小,小得只装得下自己。于是昔日由于不了解而相交的朋友由于太了解而分开。不愿告诉别人自己的故事也不想了解别人太多。就这样宁可让自己孤独也让别人寂寞,于是在一次又一次的叹息之后发现自己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

喜欢一个人跑到一个特别大的教室里去自修,喜欢那份宁静和那份独得的孤寂,喜欢可以一个人缩在空荡荡的教室里为所欲为而不在乎别人的心情。这个时候不论干什么都是幸福满足的,因为只有我一个人是这诺大空间惟一的主宰。

喜欢一个人去看场电影,用自己灿烂的微笑轻而易举从水泄不通的人群中买到一张电影票而不用玩命地去挤。那一刻觉得自己好有能耐,真喜欢那种大功告成的感觉。即使是站票也决不退场,一个人靠在墙角无所顾忌地看《喜宝》丝毫不觉难堪,倒觉得自己满不在乎的神气同喜宝脱了高跟鞋光脚走路一样潇洒!

一个人面对着烟波浩渺的湖水,好喜欢那份心怡的感觉。这个时候勿庸多言,一切的一切只用心去体会就已足矣。如果身边多志趣相投的朋友当然相得益彰,可如果不幸换了貌合神离的朋友便是一种痛苦。你不能全心全意去赏景,去沉思,你总不能置别人于不顾,你总不能假装清高,虽然不想说话并非假装清高。你不能不机械地同他讲话,甚而至于为了不太枯燥乏味你还得调动大部分神经来使别人快乐,使别人觉得同你在一起好开心!老天,真累,真违心!要是一个人,便可将这一切的烦恼都丢开,一个人可以做一个人的梦,想什么时候醒就什么时候醒,即使昏睡百年也无妨。

喜欢落雨的夜晚,校园里到处是朦胧的雨气,令我感到春雨的萌动与不安。喜欢黄昏的街头,夕阳将万物镀上一层金色的余晖,又令我感到这世界的温暖与希望。一个人在月夜中散步,卿卿我我的恋人们旁若无人地展现自己的幸福。凝神夜空,感叹置身于这博大深远的世界一个人是多么自由!相形之下的那丝孤独感就在这宽慰中稍纵即逝。冥冥中觉得有个同我一样的人也许在不远的地方同我一样对月神伤吧!兰英说上帝让我等待着他,也必定让他等待着我,这样一想觉得自己原来并不孤独!月夜中前行,看到几株盆景孤傲高洁,觉得它们很像自己,这样一想似乎自己也身价百倍起来,于是在夜色中飘飘然一路飘回自己那个小小的世界。

一个人在深夜的灯下耳畔回荡着如泣如诉的歌声,心中充盈着一种少有的温柔与心动,感觉到那个人正在全心倾听我的声音,就是那个从来也没有真正靠近永远也不会真正离开的人。就这样一个人想着想着,融进了无尽的黑夜,梦中我对自己说,一个人虽然无奈,却也美丽。

15.渴望单纯

单纯固然可爱,成熟也不是罪过。惟其单纯才有耕作的希望,惟其成熟才有收获的喜悦。

“单纯”实在是个好词儿。不过你若以“单纯”来赞许年轻人,却未必能讨得人家欢喜。

我记得小时候妈妈常说我“傻孩子”,那时我总是竭力声辩“我不傻”,甚至会委屈得声泪俱下。待慢慢长大了,才体味到妈那句话里深切的爱意。我常想有天妈还能把手放在我头上,再说一次“傻孩子”,可妈再没那样说过。

单纯时不识单纯的滋味,也不愿正视单纯,骚动着想摆脱单纯。背着大人抽烟,似乎手里夹支烟卷便长大了,尽管嘴里的滋味并不好受;本能地排斥父母的一切忠告,为点小事便嚷着离家出走,实际上口袋里分文皆无;总是忧郁痛苦,怀才不遇,“为赋新词强说愁”……

单纯时成熟是燃烧的渴望。这渴望很具体,具体到长大了便知道自己从何而来,长大了不再有大大小小的考试,长大了挣钱买辆新单车,长大了可以和叫凤儿、珍儿什么的女孩子到公园的石椅上谈恋爱,长大了当医生治好妈妈的关节炎,或者当工程师、教授、将军然后衣锦还乡,让所有瞧不起自己的人后悔……直到有一天你忽然发觉自己真的成熟了。儿时的梦幻不再空灵美丽,许下的诺言破灭了却不以为然,你不再相信假的,也开始怀疑真的。郭富城、黎明的歌太闹,姜育恒的忧郁还尚存一点魅力;琼瑶开始发腻,贾平凹越来越令你着迷;一个人独坐家里的时候多了,参加聚会的时候少了;想要说什么想了想终于没有说的时候多了,和人争得面红耳赤的时候少了;想老婆的时候多了,想父母的时候少了。再后来便是想儿子的时候多了,想老婆的时候少了。

你忙着回答儿子突如其来的莫名其妙的问题;变着法儿告诫他不能抽烟喝酒,不能谈恋爱;找他的老师了解学业,揭开他的床铺查看是否有不该看的书。你觉得他不像你那么大的时候听话,甚至为他没大出息而后悔失意。真到有天他不在身边了,你戴着老花镜坐在阳光下看他儿时的照片,思想起他带给你的欣喜,感念他是天下最乖的孩子,早早买好他喜欢吃的东西,守候他勿勿归来的那个星期天。那时候你脸上有了皱纹,头上飘着白发。你真的熟透了,像秋末高高挂在树枝上的一片颤抖的黄叶。

当你被成熟压得很疲惫时,你才体味到单纯的魅力,才懂得单纯的可贵。

我在青春年少时就不敢直面自己生存的那方空间。屋顶蒿草丛生的老宅,狭窄灰暗的小胡同,不讲究的百姓贫民都曾使我难以忍受。我不愿领朋友到家里来,回避和别人谈及父母,甚至和待坊邻居打个招呼都很勉强。谈恋爱时第一次带女友来家里,那种酸涩竟使我好久没说出一句话。我至今仍记得妈在厨房偷偷擦泪的情景。后来大学毕业了,结婚了,每逢周末去看父母,走进巷子口内心里总会油然而生一种亲切的暖意。阳光下拙朴苍劲的老榆树,操着方言东长西短的老太太,月光下参差错落的瓦舍,聚在路灯下观棋的人群,连清晨排队去厕所都有了浓重的文化意味,那种质朴、坦诚和平易真实得让我感动。我喜欢躺在我生长的木床上,听雨点打在院子里各种杂物上高高低低的声响,夜里忽然醒来,就一动不动地看窗外老柳树上的那弯月亮,耳边又响起春天悠长的柳笛;看见秋千摇来摇去,把银铃般的笑声抛散向单纯的天空。月亮还是儿时的月亮,而我却不能回到那段单纯的日子了。

郑板桥有句“难得糊涂”,还有“糊涂难,从明白到糊涂更难”。从成熟到单纯也是这样吧。

不久前看过现代派画展,心里老大的不服气,铺纸调色,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画不出那种形而上的精神。不是技艺不到,而是没有那种独到的思维和情感。我明白了高更何以自我流放到塔希提岛,凡高为何会割下耳朵。单纯是深层次的成熟,是成熟的终极。所谓“大巧若拙”、“大智若愚”就是这种境界吧。这境界是一种浑然天成,没有雕凿,也不要粉饰,当你意识到单纯时,单纯已经在离你远去了。“良贾深藏若虚”似的单纯同半老徐娘表演少女,不管演技如何高超,终归让明眼人心里不舒服。

其实我们无需为成熟惋惜。单纯固然可爱,成熟也不是罪过。惟其单纯才有耕作的希望,惟其成熟才有收获的喜悦。老宅终归要拆除,城市终归要发展,孩子终归要长大成人,我们只是祈望能留下那棵老榆树,留下那块绿草地、小河流和蓝色的天空,祈望人类不要熟得滑腻,不要泯灭太多的善良、正直、真诚和热情。

没有单纯的世界是人类的地狱。

16.写给幸福

随着时间的流逝,生活似乎已被岁月漂洗得失掉了颜色而显得有些苍白,源于内心深处的落寞和黯然也就常常不可止地倾泻出来。

那个冬天似乎很萧条,很寒冷。

也许因为这将是大学的最后一个冬季,我的心中一直有着深深的忧伤与孤独。随着时间的流逝,生活似乎已被岁月漂洗得失掉了颜色而显得有些苍白,源于内心深处的落寞和黯然也就常常不可止地倾泻出来。

那个冬季下过几场大雪,到处是一片耀眼的白色。虽然下雪天有时也令我感到厌烦,但由于好喜欢雪花初落面颊的那种感觉,所以当大片或细细点点的雪花簌簌地落在地上、面颊上时,就有丝丝凉凉淡然的喜悦涌上心头。况且再捱过这个冬季便可以回家了。

记得那夜下大雪,很晚了,宿舍楼外还十分热闹,很多人在打雪仗。欢笑声和尖叫声透过寒冷的空气四处荡开。我站在窗前向下望着,年少时那种单纯而实在的快乐就那样不期然的又回到了心头。我忽然有种也跑下去打雪仗的冲动,但就在转身举步的那一瞬间快东却被一种深深的忧伤所代替了。因为岁月已使今天的我心境改变了太多,我知道纵然我能一时忘记现在而去重温童稚时那些单纯的快乐,然而我还能再找回同样的感受吗?还能再尽情地泼洒欢笑吗?如果欢乐之后是更深更沉重的孤独和忧伤呢?

而当同样一个白雪飘零的早晨,看着远方朋友在信尾写着“永远爱你”的字样,心中忽然溢满了暖暖的感动,以至于禁不住泪眼迷蒙。好些年来那种心无所依的飘泊和孤独感一直萦绕于心,特别是在这个千山万水的异乡,那种心灵相合的朋友几乎没有,所以总感觉心灵一直一直在流浪。可是就在那一刻,情抱着这份至情至信,我不由自问:我心何求?蓦然间我想到了那个雪夜,如果我转身举步,如果我也抟起一个雪球,那在窗外一直等待着我的尽情而实在的快乐,定会满满地装满我的口袋吧,即使是一刹那,不也足够了吗?

因此当同屋的一个女孩过生日时,我写下这样一段话给她:当生命之树又多出一圈年轮的时候,于不知不觉中我们已渐渐地改变和成长,虽然其间有沉重、疲惫和忧伤,然而终有值得我们去憧憬、努力和祈望的吧!所以在这个特别而珍重的日子里,我惟愿生命是写给幸福。

真的呀,这一生里倘若能望尽天涯路,那么我只愿生命是写给幸福,虽然异乡的最后一个冬季很萧条很寒冷。可是因为知足,因为感谢,我在静静地等待并且盼望着春天的到来。

而今,已是春花烂漫,我沐浴在阳光里,怀着静静的喜悦写下这束心灵絮语,来献给春天。

生命的风

阿华

远远地,有个绿的身影跳跃着、移动着,慢慢地近了。短发、浓眉、大眼,神彩飞扬的你又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

我又走在这条青青的小路上了,若毅。天仍旧是阴沉沉的,初冬的清晨,颇有些寒意,我的鞋早已被露水湿透,面颊也开始隐隐作痛,但我还是咬着牙走着。只因为,若毅,今天,是你的生日。

又起风了。我的双眼开始变得模糊。远远地,有个绿的身影跳跃着、移动着,慢慢地近了。短发、浓眉、大眼,神彩飞扬的你又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若毅!”我喃喃地,心中有种无法言喻的惊喜,你一把抓住我的手,眼睛瞪得圆圆的,大声说:“阿华,看见没有,风是有颜色的,那种像橄榄一样绿的风是我的风。”从没听说过风有颜色,但我知道,若毅,你的风是有颜色的,因为,你是那么热爱生命,热爱一切,你的风,当然是绿色的风,是生命的风。但是,若毅,我不明白风尚且有生命,而你的呢?你的生命呢?难道是随风飘走了吗?

静静的小路上只有我。远处的山,路旁的草,笼罩在朦朦胧胧的雾气中,显得那么的不真实。我使劲摇摇头,怀疑自己是否在做梦,怎么不自觉就来到了你的坟前。这小小的坟茔,孤零零地站在空旷的林地中央,是那么的可怜。我的心立时紧缩成一团,苦涩的滋味涌荡胸间。恍惚中,似乎你正笑盈盈地站在我面前,目光热切地望着我说:“阿华,咱俩一起考军校吧!穿一身军服,抱着枪,就像霸王花那样,多神气呀!”我从没见过你的脸如此生动过,我知道你是认了真的,也相信你能考上,你从来都是一个说得到做得到的人。然而,这一次……

最后一次见到你是什么时候?我努力回想着。好像是6月份,那天,你急匆匆地把我从教室里拖出来,告诉我你要转学了。“为什么?”我急切地问,“只有一个月就高考了,还转什么学?转去哪里?”对我一连串的追问,你居然平静得如同只是告诉我今天天气不错一样,淡淡地说了一句:“没什么,只一个月,考完试我们又见面了。”看着你苍白中透着腊黄的脸,我担心地说:“别太辛苦,肯定考得上的,我们两个向来好远。”你笑了笑,摸摸我的头发,说了声“我走了”,我呆呆地看着你慢慢离开,只觉得怪怪的。第二天,我特地跑去送你,可没人开门,难道你不辞而别吗?我心中的疑惑更深了。好不容易,高考结束了。我急忙赶去你家,可是等待我的是什么?遗像!!若毅,你好残忍,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得了癌症,却骗我说你转学,说什么好兄弟有难同当,可为什么你不让我分担一点点你的痛苦?你怕我伤心,怕我难过。

现在我就坐在你身旁,我只想告诉你我考上医学院了,我会好好学的,将来,我一定要找到医治癌症的方法,再也不能让你这样的悲剧重演了。

阳光终于透过厚厚的云层,把它的灿烂柔柔地洒了我一身。我感觉似乎有一缕绿色的风正悄悄渗入我心里,久久不散……

17.分手让我更豁达

就在我越来越狂热时,她却越来越冷淡,终于,她投入了另一个男孩子的怀抱。当他们手拉手从我身边走过去后,我第一次为爱流下了伤心的泪滴。

分手,邂逅;又分手,又邂逅;再分手……经历了诸多爱情折磨之后,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会心力交瘁。但对于我这个情场多次搁浅的人来说,一次次爱的聚散却练就了我的风度、我的豁达。

认识她,分不清谁追谁,只记得她一个眼神我一个眼色,就这么半玩笑地拉手跑进山上的树林里,第一次学着别人的样子吻了她递过来的小嘴儿……那时我们才17岁。情窦初开爱得极热情、认真。她三天两头写条子给我。记得有一次约会下大雨,我心想这样的天她不会去了吧?就一个人在家里玩上了。结果她淋得像落汤鸡似的,从家门口气鼓鼓地走过。我叫她她也不应。我傻了,心里像欠了她债,溢满了莫名其妙的歉疚感。天睛了,她又偷偷地塞给我一封短信,我打开一看全是“刀山火海,为爱在所不惜”一大堆似懂非懂的名词。看了信,我急忙朝她追去,她却眼看着我,跑上了公共汽车,等我跑到车跟前儿,车已启动了。慌忙中坐上另一辆车追她。别人玩爱情赛跑都是徒步跑,我们俩却动用了现代化交通工具。从这次失约后,我不知怎地愈发爱她了,几天不见就想她。我这时才知道自己动了真感情。

然而,好景不长。就在我越来越狂热时,她却越来越冷淡,终于,她投入了另一个男孩子的怀抱。当他们手拉手从我身边走过去后,我第一次为爱流下了伤心的泪滴。

一段时间里,我恨她轻浮,她一阵大叫不公平之后,我才慢慢地把她从脑际中划掉。

分手后,我又邂逅了她。一个眼睛左上方长着黑痣的女孩。她说早已爱上了我写的小说《初恋》。早知道我的名字,只是没有见到人。我真感动,原来被人知道姓名也是一种幸福,也许就因为这,我对她有了浓厚的兴趣。而且,我们的感情越来越深。一个夏季的雨天,我和她被雨逼到房檐下,仅仅只有一个人站的地方却挤进了我们俩,外边的雨好大,穿得单薄的她好温柔地倒在我的怀里。我第一次吻了她,男人好脆弱,这一次,我当定了她的“俘虏”。日月荏苒,转眼间她因工作调到了另一座城市,她流着泪登上启动的列车时,我和众人一样扬起如树林般的手臂。

一个月、两个月……转眼半年过去了。我没有任何她的音讯。

终于,有一天,一位朋友告诉我,她结婚了。我惨淡地一笑:又是一场游戏。这时,我记住了,并理解了一句话“失恋只是一次经历”。我像顿悟天机一样解开了这句话。晚上,我将所有能提醒美好记忆的情书扔进火炉,没有一句怨言,只是默然……

从此,我每天都到离家不远的那片林子里去读书、散步。林子的幽静处有一块青石板,我坐在上边在一本又一本的书中寻找“黄金屋”、“颜如玉”。有一天,我躺在石板上睡着了。一声大喊惊醒了我:“喂,起床了!太阳落山了。”我一个鲤鱼打挺跑起来。原来是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姑娘。就这么认识了。之后每个礼拜都收到她的信,说我们两个一见如故,什么话都愿意和我说,眨眼我收到了她10余封信。我一封信也没回。她并不在意我的冷淡,反倒说我深沉、成熟,并一如既往地写。出于礼貌,我回了封短信,这下可鼓舞了她的“士气”,不但写信,人也常来。但我始终有分寸地和她保持距离。因为我不想再玩爱的游戏。

后来,她的父母亲找到我,说他们的女儿最近不安心学习、工作,怕我误了她的前程。她再次来找我时,也为此忧心忡忡。终于在一个风雪天,她吞吞吐吐地说出了上半句就怎么也开不了口了。我替她说出下半句。这时我才理解,有时说不爱比说爱更难。我含蓄地告诉她,我们本来就是朋友。她这才释然地拉拉我的手,愉快而轻松地走了。分手后,我们依然可以是朋友,只要在相爱时,我们懂得尊重和距离。

聚散离合后的我依然对生活和爱充满了向往,因为我知道了,聚与散都是一种美丽,精心地不要破坏了。

18.面对诱惑

诱惑是人类生活中的幽灵,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存。人生处处充满诱惑。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日益提高,人类的物质生活内容变得越来越丰富。同时,人们对生活的追求也越来越高,个人欲望也越来越膨胀。由此导致的结果是,我们身边的诱惑越来越多,人类也越来越难以抵制诱惑的巨大魔力。

心理学家研究得出结论,诱惑之于人有两种:一种是生存诱惑,即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吸引力;另一种是人为诱惑,引诱者为了某种目的,使用手段,使被诱惑者认识模糊,以致坠入陷阱。

古代先哲即云:“食,色,性也。”其意是说,欲望是人的一种生理本能。人要生活下去,就会有各种各样的欲望:饿了有食欲,渴了有喝欲,困了有睡欲,冷了有衣欲,缺东西用时有物欲,情窦初开时有情欲。数千年来,圣贤与庶民,谁也不能违背这一人类的自然规律。这便是人类面对的第一种诱惑,即前面所说的生存诱惑。

生存诱惑有正常与反常之分。比如,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从垃圾堆里拾到几扎大额钞票,能无动于衷吗?一个浪漫多情的青年男子,碰到一位温柔貌美的绝代佳丽,能不青春荡漾吗?这些都是出于人生理本能的欲望,有,则属正常;无,则属反常。

生存诱惑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别。食之于胃,性之于爱,皆为人之本能。只要不违背社会道德与法律即为合理的;否则,就是不合理的。芸芸众生,为了衣食住行,大家都想挣钱,金钱的欲望再强,只要是劳动所得,智慧所取,就合情合理,问心无愧。但如果昧埋良心,攫取不义之财,则是非法的,只会带来不良后果。合法的夫妻两性之爱,即便爱得天昏地暗,死去活来,也应是不为耻反为美之举,不能受到任何人的非议与责难。但如果心灵污浊,情趣淫秽,追求合法婚姻关系之外的糜烂生活,则是为道德所不齿为法律所不容的。

社会道德和法律的约束,构成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行为准则。如果人人都失去了自制毅力,为所欲为,那社会就不成其为社会了。所以,对于那些不合理的生存诱惑,要坚决抵制。金子再纯,钞票再多,不属于自己的,最好敬而远之,洁身自好,否则伸手必被捉;女人再艳丽,不是自己的妻子,最好绕道而行,不要胡来,否则动手必致祸。

人为诱惑,由于其行为过程有形形色色的引诱者自始至终操纵实施,所以内容更为复杂,花样更为繁多。这里不妨列举几种主要特色:

一是投其所好,“顺理成章”。被诱者欲要何物,引诱者便送其何物;被诱者欲要何数,引诱者便送其何数。被诱者见到那些个人无法获得而又意外而至的心爱之物时,往往缺乏心理准备,来不及理智思考,便动了恻隐之心。

二是编好程序,请君入瓮。一般情况下,被诱者在明处,引诱者在暗处;被诱者是无准备的,引诱者则是有准备的。所以,引诱者便可以像玩电子游戏那样,编制一套程序,有意识地请被诱者一步一步向前玩,直到自取灭亡。西方的一位哲人说,最好的诱饵是美色。好多人原以为遇佳人可逢场作戏,却不料稀里糊涂中了美人计,都是因为中了引诱者“程序”的圈套。

三是互利互惠,铤而走险。任何人的被诱惑,都是为了牟取个人私利。当人与人之间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时,双方的权与钱、权与色、权与权便开始默契,这样也就可以明朗地看出引诱者与被诱者的真实面目。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引诱者与被诱者相互引诱,相互满足,然后,一根绳栓住两只蚂蚱,一起铤而走险。

诱惑是人类生活中的幽灵,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存。人生处处充满诱惑。对于人生来说,诱惑往往是险恶的代义词,是毁灭的导火线。古往今来,有多少达官显贵、才子佳人在金钱和女色的诱惑下,一失足成千古恨,甚至玩火自焚,走向毁灭。远的不说,只说近年来频频曝光的国内外一些大案要案,当事人几乎皆因经不住财与色的诱惑而“下水”,事件败露之后,轻者囚禁若干年月,重者人头落地。这些人,当初或贪一时之欢,或恋意外之财,逐之如蝇见血,得意时全不顾身后的险恶,昏昏然,飘飘然,等到他们梦醒之时,便是其厄运降临之际。

所以,人生要抵御诱惑。从某种意义上讲,抵御诱惑,就是抵御险恶,抵御毁灭。然而,抵御诱惑需要有冷静的头脑,高度的理智和超人的意志。有的人,面对诱惑,分明所见是心之所恋所慕之物,却不为所动,忍心舍弃。其实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心里无动于衷,而是心有所惧,畏惧法律的威严,这样的人,其内心可能会经过复杂的斗争,经受痛苦的磨练,其行动也可能是违心的、被动的,但是,他们能抵御诱惑,也是可敬可佩的。另有一种人,视金钱若粪土,不为女色所惑,心之所系,乃天下之安危,苍生之祸福,对那些非己所有之物或非分之想毫无兴趣,能清醒地主动地抵御诱惑,更是难能可贵,品行超人。

虽然说抵御诱惑十分困难,但千难万难,难在一点,权欲和贪欲相互作用,难以分离。你若是一介平民,纵是欲壑难填,人家也未必会来诱你上钩。引诱者施以重金和美女,无非是借被引诱者的权势,完成自己的美梦,达到个人的目的。如果被引诱者恰恰是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贪者,岂不正中了引诱者的下怀?所以,有权有势者,更应该警惕诱惑。

世间万物,皆人之所为。既然诱惑是人创造的,人也有能力抵御它,扼杀它。

19.你知道我在追你吗

所有的人对我的不勤奋都知之甚深,所以,当我接到那所高等学府的录取通知书时,全家惊诧不已。又有谁知道,我熬夜苦读的一切精神支柱,皆来自于枫临别时说的那一句话——“我在大学等你。”

我一定要追我心中的“白马王子”,一定要向他坦露自己的情怀,让他明白我所有的认真和执着……

枫很帅,会弹一手好吉它,唱很动听的歌,篮球场上永远有枫矫健的身影。枫大我三岁,我们同住一个院子里,自我懂事起,用目光追随枫,用心思研究枫,便占据了我所有的思想。

上小学时,我已和枫形影不离。上学放学,枫总是大步走着,我则小跑步地跟在一旁,走累了,他便拿过我的书包,摸摸我的头发:“文文,你真小!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中学的枫已长得又高又大,俨然是我的保护神,若谁敢欺侮我,听了我的哭诉后,枫便会火冒三丈地表演“全武行”,非叫那人向我认罪才肯罢休,那时的我便会在女孩子们羡慕的眼光中无限愉悦。

但我毕竟是太平凡的一个女孩子,没有动人的姿容,没有脱俗的气质。而枫,随着时光的流逝,一年比一年英俊,他身边已围绕了越来越多的女孩子。我喜欢枫,于是便拼命地读种种世界名著,听说那能使人有丰富的内涵;于是便努力学习弹钢琴,画油画,让我有一点点艺术家的气质;于是便不再贪吃,天天看《女士如何才能苗条》;于是便整日对着镜子做出各种喜怒哀乐的表情,以寻求最动人的一面……

我的种种努力才开始,枫已上了大学。我泪眼汪汪,满怀凄楚地去为枫送行时,枫从人群里抓过我,皱着眉,“文文,怎么还像小孩子似的哭?好好念书考大学,我在大学等着你呐。”

所有的人对我的不勤奋都知之甚深,所以,当我接到那所高等学府的录取通知书时,全家惊诧不已。又有谁知道,我熬夜苦读的一切精神支柱,皆来自于枫临别时说的那一句话——“我在大学等你。”

我满怀憧憬地跨进了大学校门。呵,枫更成熟,更有魅力了。在我的心目中,孔明不及他的睿智,潘安不及他的容颜,李白不及他的才华,太阳不及他的灿烂笑容!一想到能与枫日日夜夜地厮守,即使是勃朗宁夫人的十四行抒情诗,琼瑶委婉的笔端也描述不出我心中的喜悦欢欣!

枫依然对我很好,像哥哥对妹妹的那种无限关心,但我初时美好的心情已在渐渐转向消沉。校园内,时时可见他与美丽的女孩子们组成的一幅幅动人图画,女伴们总羞答答地托我送份小小礼物给他。失意、伤心、烦躁围绕了我。而枫,这一日却笑吟吟地走来了,一本正经地审视我一番:“文文,怎么我没发现你已经长大了呢?”

他忍不住笑了,笑容却有些古怪,竟说:“真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有人托我向你表达爱意呢!”

我傻乎乎地看着枫满含笑意的脸,听他叙说他的朋友,恍然间泪水便冲上了眼眶,继而弥散了脸庞。枫吃了一惊:“为什么哭了?”

他竟一点也不知我的心意么?他不知我心中已容纳不了别的男人么?我心中一阵一阵地刺痛,终于冲口对他叫着:“为什么哭吗?因为我从头到尾都在喜欢你!”

在枫惊讶得无法形容的神情中,我哭着逃掉了。

月凉如水。

从悲伤和烦乱中清醒过来的我,心中竟是出奇地平静。我回忆和枫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回忆起他对我的所有的笑语和关切。是的,在他心里,我也许总是那个小小的、背着书包跟在他身后的小女孩子,永远长不大。他不知道我喜欢他,不知道我有多么地爱他。啊,如今一切都赤裸裸地揭开了!我记得一位朋友曾说的话:你所渴望的,不必去顾虑世俗的约束,世人的眼光,不让理由和困难缠绕自己。如果那真是你所渴望的,就要勇敢地去追求!是的,我一定要向他坦露自己的情怀,让他明白我所有的认真和执着,让他去嘲笑也好,不屑一顾也好,我至少对得起自己的感情,它已埋藏得太久、太苦!厚厚的信寄出去了。

终于,枫托女友递给我一封信,慢慢地拆开,雪白的信笺上只有漆黑的三行字: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这是枫的笔迹啊!一丝细细的暖流悄然地、迅速地穿越了我的全身,流进了我几乎破裂的心。我跳下床,不做任何思索地冲出宿舍,冲下楼,于是,站在绿荫下的枫便映入我的眼帘。

我凝视着枫,我们从未如此接近。

“我一直都在等你,等你长大一些,然后告诉你———我喜欢你,文。”枫漆黑的眸子清澈如水,枫低沉的嗓音添杂着喑哑。

泪水不争气地涌入眼中,我喃喃地说:“你是在安慰我?或者——是可怜我?”

枫微笑着握住我的肩:“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在单相思,我怕你笑我自作多情,怕你对我只有兄妹之情,噢,文,如果不是你的勇敢,我们真会失去这份情的。”

泪水终于滑下我含笑的脸庞。还有什么能有此时此刻的美好?晴朗的天空,悠悠的白云,呵——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20.我的爱情浇水工

压艳霞

烦人的星期六,悠闲得无聊,我不敢待在寝室,不想想你,于是决定去上网,心里甚至有交到一个亲密的网友好好气气你的恶毒想法。“

你的信搁在桌上已经有两天了,我还没有拆。这不能怪我,天知道,我该怎样说服自己不要理你。

烦人的星期六,悠闲得无聊,我不敢待在寝室,不想想你,于是决定去上网,心里甚至有交到一个亲密的网友好好气气你的恶毒想法。聊天室里真热闹,我呼叫了一个叫做“笨蛋”的家伙,因为我的代号是“傻瓜”。

我问他:“你为什么叫笨蛋呢?”

“因为我的GF(girlfriend)说我是个笨蛋,你呢?”

“:-O(哇!——表示吃惊),因为我的BF(boyfriend)说我是个傻瓜。”

“:-D(表示非常高兴地张嘴大笑),同是天涯沦落人。”

我也很庆幸居然真的碰到了知已,便与他切磋起情感问题,发觉彼此甚是臭味相投。聊到兴起我又问:“如果你的GF与你分居两地,半年才能见一次面,而你们平时的感情一直很好,有一天她告诉你她辛辛苦苦挣钱准备假期去看你,你会怎么样?”

“我会告诉她最好不要来。”

“:-C(表示非常生气),为什么?”真是天下乌鸦一般黑,没有一个好东西!

“先别气,看过刘墉的《生生世世未了缘》吗?翻到第18页,好好看看,可以吗?”

我突然意识到这个笨蛋竟然就是你!也突然意识到自己竟然真是个傻瓜,主动跳进了你预先设置好的陷阱。

等我准备告诉你“我偏不看!!……”时,你却已经离开。

又一个星期了,我没有去找你说的那本书,以示我的对抗。我还是生你的气,我没有办法不气,我累死累活打工,为的什么呢!本以为你会非常感动,没想到你居然不让我去!我甚至胡思乱想你在那边是不是又有了一个喜欢的女孩子,怕我去搅了你们的好事。室友们就常给我敲警钟:很少有男孩子能真正耐得住寂寞的。我相信这句话,因为身边一个个劳燕分飞的故事由不得我不信。我有时候就想,你也许就是那很多人中的一个,我是个悲观的人,我不太相信自己真能幸免。

生气归生气,我还是去找了你说的那本书——《生生世世未了缘》,翻开,第18页,我一字不漏地读,一遍又一遍,直到时间给了我精细的感觉。

刘墉说的是两则小故事:

第一则讲的是他到同事家做客,正逢同事的女儿送男朋友留洋,两个人哭哭啼啼,一副要死的样子。同事便说:“只怕很快就要吹了。”他不解,同事就解释说:“等着瞧吧,教书教几十年,我看得多了,愈分不开,变得愈快。”果然半年之后,两个人就吹了;都不再伤心,都各自找到了新的恋人。刘墉就想起以前研究所的一位室友,刚到美国的时候常打越洋电话,在学校餐厅端盘子,一个钟头三块钱,还不够讲三分钟的电话费用。女孩子来看过他一次,两个人有哭有笑的。只是当女孩子回台湾后,他神不守舍,两三天后突然说:“才离开,就盼着再碰面,才碰面,心里又怕分离,爱一个人,真累!”然后,他去了佛罗里达不久之后结了婚,娶了一个新去的留学生。

另一则讲到的是一位老山友,他说:“我发现在登一座高山之前那些显得特别兴奋的年轻人多半到后来会爬不上去,因为他们才开始,心脏就已经跳得很快,又不知道保持体力。倒是那些看起来没什么表情,一路上很少讲话,到山顶也没特别兴奋的人,能登上一座又一座的山峰。”

我翻到这一章的标题——多情却似总无情。

我无法否认我的震撼,人们的感情其实是这样的相似,想起在你离开的漫长日子里,我是怎样用思念筑起第一个晨昏,我相信在某一天你会带着阳光般的笑意出现在我的面前,而在那些你在我身边的日子里,我好想一直凝望着你,让时间停止,我好害怕,怕下一秒你就不在我的视线。

我的泪水掉下来,如果在有过短暂的轰轰烈烈之后一切都将烧成灰烬,如果汹涌的波涛,会冲垮还不够厚实的堤岸,那我宁可选择一种被时间轻轻抚平的宁静,就这样在明媚的快乐与淡淡的忧伤中翻越时空的距离,等待成长,让我们的感情也轻装前行。

发了一封简单的E-mail给你,只有四个字:给我电话。你知道这是我一贯的让步方式。

电话铃在深夜十二点响起。

“我还以为没有机会再给你打电话了。”

“笨蛋!”

“……”

“没有人知道我是多么想见你。”

“我还以为你根本就不想见我!”

“傻瓜,别哭。我只是怕我们都承受不了太多的相聚离别,怕我们也会演绎别人的悲剧,更何况,我舍不得你做得那么辛苦。”

“……”

“我怎么觉得你像一个浇水工呢?”

“什么意思?”

“在我热情的火苗上浇水,给我降温。”

“浇灭了吗?”

“还好,不过你别得意,只差一点点了。”

“我不会原谅自己因为把握不好而让你受伤害的。”

“……”

该死的电信局,长途也太贵了!才说了这么一会儿,居然说断就断了,看看手表,却已是凌晨三点一刻了。

还算你自觉,这么快就来信了,肯定是给我寄“补品”过来的,喜滋滋地拆开,却是两幅简单的素描。

一张上面画了一棵挺拔的大树。

“——我们的感情是这棵树的养份,我是那个辛勤的浇水工,你就是阳光,爱情的树生长虽然缓慢,却顽强不息,让我们共同培植她,好吗?”

另一张上画了一条弯弯的河流伸延到没有尽头。

只题了四个字——细水长流。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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