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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一)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 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二)

  看了杰克·伦敦(Jack London 1876-1916)的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de),薄薄的一本小书,带来深深的思索。书中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从一只家养宠物,变成一只适应蛮荒之地艰苦生活的工作犬,最终心中的野性被唤醒而成为一只狼王的故事。使我思考。

  人为什么具有向上的精神,渴望挑战,敢于铤而走险,甘愿忍受随之而来的肉体和心灵的折磨?这可能源于原始的本能,(www.lzdaxue.com)即对食物和异性的欲望。在群居野生动物中,经过决斗,勇猛、狡诈的王者可以获得最多的异性和最好的食物。人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如此。但是文明社会中的人仅有勇猛、狡诈的品质还不够,更需要拥有智慧、技巧去战胜其他猎手与猎物。

  文明社会的人想要得到自己需要的事物,首先要具有能够在蛮荒社会中,在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下能够生存所必须具备的野蛮本能。这样才能敢于拼搏、敢于争取自己的需求;其次,要拥有智慧。文明社会比蛮荒社会在形式的层面上复杂,虽然两个社会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信奉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但如果在斗争中不讲究方式、方法,不适应文明社会形式上的要求,就会失败。

  总之,个体想在群体中更好地生活,需要原始的野性,原始的欲望,不要让其被各种因素所束缚,所磨灭。这些因素包括道德因素、客观环境因素;也需要现代的技巧与狡诈,来打败对手,壮大自己。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三)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最受欢迎的小说之一《野性的呼唤》。小说讲述的是一只被文明教化的狗被人盗卖后,面对残酷的生存环境,最终回归野性变成狼的故事。

  由于淘金浪潮的来临。主人公——狗——巴克被法官家的仆人诱卖。从此它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弱肉强食的荒原生活中,巴克忍受了各种虐待,迅速地学习各种生存技巧,鼓足勇气,练成了吃苦的精神。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困难都会勇敢地去面对。可是,现在我们有些人遇到一点儿的挫折、困难就只会选择逃避,这些人真是不可理喻。人在成长的道路上绝不会是一帆风顺的,难免会遇到挫折、困难,如果这样从此就一蹶不振,是不行的。通过读《野性的呼唤》这部小说我知道了人生的道路永远不会是平坦的,如果遇到崎岖的山路,我不应该选择逃避,而应该勇敢地去面对。

  野犬女皇读后感(一)

  假期我看了一本沈石溪的书<野犬女皇>,此书主要讲了野犬女皇红桃花和她的妹妹白桃花之间的不合,导致了她们的族群经历了数次分分合合,最终她们冰释前嫌,团结一致,共同抗敌,她们的敌人大黄狗再也不敢来侵犯她们的领地。

  书中有很多让我感动的地方,如当前任女皇绿祖母看到红桃花和白桃花闹分裂是,绿祖母决定单独和狗熊搏斗,当红桃花和白桃花看到绿祖母和狗熊血腥的厮杀,最后惨烈的死去,她们才明白族群生活的野犬们只有团结一致,才能在这残酷的环境中生存下去,只有团结才能生存,只有团结才能有食物吃,只有团结才能有领地。绿祖母用牺牲自己的生命让她们明白了这一点。

  故事的最后让我很震撼,当白桃花中弹,快又死去的时候,红桃花明白她必须选择放弃,于是红桃花选择了自己和妹妹白桃花的十二孩子中的六个身体比较强的幼崽带走,另外六只身体较弱幼崽留在了将死的白桃花的怀里,这是多么心痛而艰难的抉择,红桃花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妹妹和那六个孩子,那是自己的妹妹和妹妹的三个孩子,还有自己的三个孩子。看到此时我也感到心痛、难过,更感到残忍、冷酷。

  这本书读完了,我看到了自然界动物的血腥、冷酷和残忍。同时我也感受到了动物也有我们人类的亲情、友情和深厚而博大的爱。


  野犬女皇读后感(二)

  书是一位无所不知的智者,我从书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书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丑恶厌。书也教我做人的道理,书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提起我和书的事,还得从我去新华书店说起,一走进新华书店,我就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新华书店的书有增多了,无所不有,真是数的海洋呀!于是我一本借接一本地看起来,就像一只贪婪的饿狼!

  在花花绿绿的海洋中,我不知不觉走进了沈石溪的故事之一《野犬女皇》,这本书很吸引人,使我爱不释手。于是,我变买了一本,每天都会抽出时间来看这本书。

  故事讲的是两条野犬,一只叫红桃心,一只叫白桃花,它们原来是一对姐妹,但由于公犬赛豹尾,姐姐红桃心用了各种方法,想用爱弥补姐妹之间的裂痕,但妹妹白桃花不予理睬,还在野犬群里生下了八只幼犬。红桃心见状,便不在努力化解,姐妹俩变成了真正的仇“人”。

  在一次捕猎中,遇见了猎人,妹妹白桃花为了救红桃心,死在了猎人的枪下。看完这本书,故事里的情节总是历历在目,难以忘怀!

  通过这本书,也使我懂得了姐妹之间浓厚的亲情,同时,它也揭漏了现实生活中的善良与恶毒!

  现在书似乎我的好朋友,它时而叫我哈哈大笑,时而叫我怒气冲冲。我喜欢看书,我愿与书相伴而行!


  野犬女皇读后感(三)

  白虎岙野犬群的首领绿祖母老了,因年事渐高体力不支,便把首领位置禅让给红桃心,红桃心的女皇生涯就此开始了。

  发情期时,红桃心选了赛豹尾作为夫婿,可是发情期过去很久了,赛豹尾仍然赖着不走,(www.lzdaxue.com)红桃心和同胞妹妹白桃花一起留下了赛豹尾,没想到却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

  红桃心产下小狗崽后,发现赛豹尾竟然偷偷给白桃花送肉块吃!红桃心怒不可遏,气得想把赛豹尾咬毁容,可白桃花又是她的同胞妹妹,不能伤了姐妹和气,还好绿祖母也看到了这一幕,两狗一起把赛豹尾推下了雪山山顶。

  赛豹尾死了,可白桃花却怀上了小狗崽,红桃心怎么也赶不走。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白桃花竟然产下了八只小狗,红桃心只好把这八只小狗崽也养大,可因为驱逐白桃花的事,所以姐妹俩反目成仇,白桃花和红桃心反目成仇,白虎岙野犬群也就分裂了。

  在和黑熊的战斗中,绿祖母献身了,她最后死不瞑目,只希望白桃花和红桃心可以冰释前嫌,在绿祖母面前,她们真的重归于好了。

  又是两天没有得到食物,白桃花竟然私自去盗窃食肉仓库了,红桃心大公无私地阻止了白桃花,导致了姐妹亲情的再一次决裂。

  在红桃心对白桃花的幼犬产生杀心时,猎人和猎狗出现了,她们都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对方,结果白桃花被猎人打中,红桃心忍痛割爱,把自己幼犬中的三只推入了死神的怀抱,只为能再喂养白桃花的三只幼犬。

  红桃心是个称职的当家犬,虽然也有饿肚子的时候,但她为了这个野犬群忍辱负重,为了姐妹亲情,三番五次地忍受妹妹白桃花的行为,是这个野犬群当之无愧的女皇。

  叶圣陶富翁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了一篇故事,它的名字叫《富翁》。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叶圣陶,叶圣陶是现代着名的作家、教育家,原名叶绍钧。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

  有一个地方的孩子还在摇篮里的时候,长辈就教训他们:你们要克勤克俭的过日子,钱越多越好,这样你就是大富翁了。一天,一个石匠为了给大富翁造房子,到山中采石头,发现了一个大宝库,他叫全家人都来挖金子,到了天黑,他超过了最富的富翁。过了几天,消息传开了,大家都来挖金子,成了富翁后他们都想穿华丽的衣服,到了服装店,可店关门了。

  没过几天,大家的粮食都吃光了,很多人都要到粮食店买粮食。可是,粮食店的老板带着金子也要去买粮食,因为他家的粮食也吃光了。到了后来,富翁们都躺在床上,全身一点劲也没有了。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在田间直立的是玉蜀黍秆,贴着地面蔓生的是甘薯,栽种的一点空隙也没有。可农民成了富翁,他们有的是金子,都预备过尊贵舒泰的生活,已经有好些天没去浇水、锄草、除虫了,那些杂粮枯的枯,烂的烂,蛀的蛀。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贪心了,一定要勤劳,如果成了富翁也要勤劳。


  叶圣陶富翁读后感(二)

  今天,我读了叶圣陶老先生的一篇童话,《富翁》。

  这篇文章写的是:一个小村庄里,大家过着平平淡淡生活。一位石匠给富翁打工,无意发现一个巨大的金库。叫乡民们来搬运金子。几乎在一日之间,各个都成为了富翁,都挖到了数不清的金子。他们都不在做工,也不再耕地。结果,最后没有人做衣服,没有人种粮食,也没有人种大粮。最后,大家都饥肠辘辘,肚子饿的受不了了,有的还吃金子,最后一个一个都饿死了。

  这篇童话告诉了我们:我们不要向他们一样,考虑不到事情的结果,各个都想成为富翁,都贪图享乐,不再去做工。(www.lzdaxue.com)以为这样才是过上了富翁的生活。把他们自己葬送在懒惰之中。

  我们在生活中不要像他们一样,想着不劳而获,我们要想着一分耕耘,才能有一分的收获。我们要踏踏实实地做每一件事情。

  现在我们要好好学习,要把不会的题要多读多问。把每到不会的题都弄懂。不怕困难,弄懂每道题。

  我们从小就知道:学习要不怕困难,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们不去做不现实的事情,要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地去做。


  叶圣陶富翁读后感(三)

  《富翁》这篇文章的作者是中国着名的作家叶圣陶先生。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幸福不是用金钱能买的来的,而是通过我们的双手创造的。

  有一个地方,大人们都教导孩子们成为富人,所以,那里的富人特别多。有一天,一个石匠在干活时找到一个大金矿,结果,他成了最富有的人。人们知道后,也都去抢金矿,所有的人都成了富人。有钱以后,他们想要华丽的衣服,却没有人做衣服了;他们想吃美味的食物,却没有人种地了,他们就慢慢地饿死了。

  读了这篇故事,我觉得有钱不一定是最好的,因为富有了不代表拥有一切。而穷也不代表是最坏的,因为穷人自由、快乐。

  在这篇文章中,富人就像半途而废的人,而穷人就像坚持不懈的人。所以,富人富了,他就应该一直干下去;穷人穷了,他就应该更加坚持不懈,争取超过富人。

  我觉得只要不懈努力,然后坚持工作,就会成为富人。成了富人之后,应该更加努力,这样才是精神和金钱的拥有者!

  金钱买不到幸福,它只能买来衣服、食物;精神虽换不来衣服和食物,可它是无价的。

  有精神就等于有了一大笔财富,这笔财富能买到金钱买不来的东西—诚信。所以,人们不要仅仅依赖金钱,精神才是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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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倾一生之力,注一世之情。
听一席之音,赏一瞬之魂。
读经典之篇章,励高远之宏志。
撰经世之子集,留百芳于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