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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读后感800字

  红高粱读后感800字(一)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着。直到这次读书苑提到,于是上网找来阅读。感觉莫言一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一方面熟练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也给了我不少的考验。

  《红高粱》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塑造的是完美的爱国抗日英雄,书中塑造的一些抗日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那应该就是红高粱特有的吧!

  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

  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应该是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让我很难懂得,对这样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一开始的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

  小说中个性的女性人物很多,但是在那高密的红高粱地里,“我奶奶”像一团烈火熊熊燃烧,释放她生命的色彩。(www.lzdaxue.com)甚至她的死也与众不同是为余占鳌的队伍送饭时被敌人打死。痛痛快快地生,轰轰烈烈地死,使“奶奶”成为小说中的一大亮点。

  莫名其妙冒出的想法有很多,却不知道哪里来的,大概是对战争触目惊心的描写,或者我根本没有读懂。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但书中那些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让我深深地记住它是一个发生在东北高粱地里的抗日故事。


  红高粱读后感800字(二)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在莫言的心里,爷爷(父辈)充满了让人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个桥夫,但却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奸情“去杀人;他本是个农民,却为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奶奶本是一女子,却也感爱感恨,深明大义,具有男子汉的气魄。就连当时年仅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郎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神秘的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健康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就是莫言要寻找的故乡,要寻找的精神家园吧。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管好自己就能飞读后感300字(一)

  《管好自己就能飞》这是一位十八岁男孩子吴牧天哥哥根据自己的成长经历写的一本书。

  他曾经也是一位调皮的孩子,没有自我管理意识,曾因此受到妈妈爸爸的说教。后来,他爸爸对他引入“自我管理”,让他在每件事上都尽量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己对自己好好负责”,吴牧天哥哥则在爸爸的引导下,一天天变化着,从最初的抵触到适应再到由自我管理尝到甜头,最后心甘情愿自我管理并养成习惯,由这好习惯带来的各方面的进步与成长,其中有曲折和困难,但都被一一战胜了。后来,他成功地考取了美国的普渡大学。

  所以,我也一定要向吴牧天哥哥学习,慢慢培养自己自我管理的意识,少让爸爸妈妈操心,遇事沉着冷静,不急躁,成长成一位真正的男子汉!


  管好自己就能飞读后感300字(二)

  今天,我读了《管好自己就能飞》的第六章:学最行动的巨人中的第一节:说做就做,甚至提前做。

  文章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作者吴牧天去美国大使馆办签证,晚上在大使馆附近的旅馆过夜,早上5:30就去了大使馆,但前面还是有了两个人在等候,而大使馆还没有开门,过了一会,队伍变得长了起来,等他办了签证后,发现队伍已有几十米长。

  这个例子就告诉我们: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不要做什么事都拖拖拉拉,朱熹曾说过:“今人做功夫,不肯便下手,皆是要等待,如今日早间有事,午间无事,则午间便可下手,午间有事,晚间便可下手,却需要待明日,今月若尚有数日,必直待后月,今年尚有数月,不做功夫,必曰:今年岁月无几,直需来年,如此,何缘长进!”这段话就告诉我们:不要把什么事都推到明天,今天办完才是最好的。


  管好自己就能飞读后感300字(三)

  曾经的我或许有些小叛逆,十分讨厌家长们的管束,认为家长们的行为话语都是在阻止我们“飞向自由的蓝天”,处处都要管着我们,限制了我们的自由,却不懂父母的用心良苦,还一直在抱怨。当然,这是我以前的想法,现在我不同了,长大了,懂事了,不需要父母再为我操心了,但我还是不能真正管理好自己,时不时还是会出现一点“小插曲”。

  学校向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管好自己就能飞],一听到这书名,我就开始瞎激动了,这本书一定很好,听名字就很有看头,这是我迈向“完美自己”的第一步,我一定会虚心学习认真管理好自己的。

  “不要别人逼,我就能做好”,才刚看到封面上的几行字,就令我激动不已,而且十分好奇,一个优秀中学生的自我管理秘诀到底是什么。(www.lzdaxue.com)带着这个疑问,我将这本书看完,它使我时时刻刻都谨记“管好自己就能飞”这句话。

  在看完这本书前的我,还是个不会自我管理的黄毛小丫头,时不时还偷偷小懒什么的,不会管理自己,但现在,在自我管理方面,我也做出了很好的表现,我可以自觉地安排好时间,认真完成老师交给我的任务,爸爸妈妈说的时,我一定会高质高量地做到做好。偷懒的坏毛病也改正了,甚至把大把大把玩的时间用来学习。我还可以认真地安排好时间,并自觉完成每个时间段的任务。我现在的成绩可以让老师满意,我现在的表现更是让爸爸妈妈兴高采烈。

  不止是学习上,我觉得我的性格也慢慢改变了,以前很毛躁,时不时还和妈妈顶顶嘴,吵吵架什么的,现在这种情况不在出现,我也学会了换位思考,常常站在妈妈的立场考虑考虑,其实妈妈也不容易,我和妈妈现在的关系就像是被胶水黏住,还是502胶,怎么也分不开,怎么样,你是不是很嫉妒呢?

  这本书彻底改变了我,让我更加优秀,更加充实,让我走向新的人生道路,这本书值得我一生珍藏,让我终身受益!


  管好自己就能飞读后感300字(四)

  每个人都渴望飞翔,渴望能有一番作为,但真正的成功者却寥寥无几,这又是为什么呢?现在,就让我从自己的自身经历谈起吧。

  以前的我,是一个爱自由,不服管教的小男生,就像书中的吴牧天哥哥一样,性格里埋下了自由的种子。记得上三年级的时候,我看到街头有很多卖艺的人,他们吹葫芦丝的声音特别优美,吸引了小小的我。于是,我就嚷嚷着要学葫芦丝,妈妈答应了我,让我上了兴趣班。刚开始,我对吹葫芦丝的兴趣很高,每节课都认真对待。但由于枯燥的练习和难懂的乐理,我对葫芦丝产生了“仇恨”,从撕书到逃课,我一直在反抗,妈妈不得不让我退出了兴趣班。当时的我就是这样一个“野孩子”,每天都不知疲倦的疯玩,做作业三心二意,不知道用功复习。所以,妈妈时常在我耳边唠叨:“你看某某家小孩多自觉,快给我回家写作业去!”对妈妈的唠叨我总是左耳进右耳出,依然我行我素,屡教不改。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管好自己就能飞》,这本书的作者吴牧天哥哥写了很多关于自我管理的方法,让我受益匪浅。于是,我下决心要在初中生活痛改前非。

  在一六八中学,我发现我变了,变得成熟,大方,懂事了。我知道自己的目标了,不在只顾着玩了。知道自己应该要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应该抓紧时间,复习功课。在生活上,我的叠被水平突飞猛进,能将每天做的事规范的井井有条。虽然,我只在这个学校学习生活了三个月,但我的自我管理能力已经取得重大突破。妈妈也夸奖了我:“我的儿子长大了!”

  我之所以能取得进步,是因为我掌握了自我管理的方法。一个好学生,要想管理好自己,首先得管理好自己的态度,安全,心情,欲望,语言,行为,人际关系,只有管理好这些,才能给自己插上一对强有力的翅膀,才能自由飞翔!

  《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读后感(一)

  只因为爱你

  当大雪覆盖这片土地,久违的寒冷沁入心脾。一个人站在窗前看铺白的世界,偶尔飘进的雪花在接近身体的那一刻消失不见,不经意的软弱像刺扎进心里。我的未来是否会像这可爱的精灵一触即逝,你说我的未来有你,定会美丽如秋天的银杏,柔软却坚若磐石。

  家乡第一次飘雪,你把我包成粽子状放入被子,在我的耳边轻轻的说外面有大虫会咬宝宝。我吓得蜷缩在被子里枕着你的爱入眠。一夜,白了这个世界,也暖了我的心灵。清晨醒来看到窗外的白雪,光着脚丫子跳下床就往外跑,你把我拖回卧室,用眼神告诉我不穿鞋子别想出去。我盯着窗外在奔跑的哥哥,想要逃跑,你的眼神让我乖乖缩回到床上,看着你为我穿好鞋子,认真的系好鞋带。那时的你就像暖阳,让我突然回到春天,忘记外面已是银白的世界。

  “去吧,和哥哥一起玩,等会儿我们堆雪人。”你说着给我穿好外衣,看着窗外轻轻拉我到门口。

  第二天,雪融了,骄阳照射大地,雪人只剩下两个眼珠,在一片的水渍里显得那么突兀。我放声大哭说雪人不要宝宝了,你把我揽进怀里,拍着我的背说明年它会回来的,会带着它的宝宝回来的。

  我的眼泪鼻涕和笑混合在一起,活像剧院的小丑。你为我擦去眼泪和鼻涕,看着远方不再言语。

  直到上大学我才知道原来你的童年里也有雪仗的影子,只是情景依旧,人已非。

  我冷的一阵哆嗦,在离你千里的地方。窗外依旧飘雪,寒冷一次又一次的抚摸我的皮肤,我多想你把我包成粽子放进被子,即使这个粽子已经长大。想念的你的怀抱,想念你温暖。

  回家,你已不再年轻。鬓角的白发告诉我你已经不再是那个可以单手抱起我的妈妈,眼角的皱纹再也无法抹平,心里的爱却是满满的没有缝隙。离去,你说送我,用那辆承载着二十年记忆的摩托,我一再的说不。你笑着叹气说这并不丢人。

  你可知,你已年过半百,身体的发福预示着你年青不再。早晨的寒气你已不能承受,路上的安全也是我最为担心。我宁愿你说我嫌弃你,我也不愿你再为我受累。眼角的泪水只为你而流,因为爱的太过深切。

  妈妈,我永远记得你说过即使你作为乞丐,也会让我吃饱穿暖。原谅女儿有时的不敬,你可知只有这样我才能安心。

  我只是换个方式爱你,只为你的安好。


  《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读后感(二)

  一个人的回忆总是冷冷清清的,只有当一个时代,一群人集体陷入回忆时,我们才会在重拾旧梦的时候不怕和光阴走失,最终成为一个被岁月遗忘的孤笨小孩,钟怡雯主编的《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带我进入一个淡淡的伤痛却美丽的集体性回忆的境遇。

  龙应台回忆记忆中的第一个医生,那个小小的诊疗室,几乎没有什么家具,地板是光秃秃的水泥,却是一尘不染。诊疗室连着一个窄窄的院落,洒进墙里的阳光照亮了花草叶子。茉莉花盛开,香气一直萦绕在房间里不肯散去。读了这一段,我开始知道那茉莉花一样馨香人品的医生才是让世界回忆绽放美好的生命之花。

  “少女情怀总是诗,那十年我如诗的情怀总是和琼瑶小说交织,那丝忙碌的岁月,除了在睡梦中,就是在拍戏的现场中饰演某一个角色,生活如幻似真。”林青霞回忆自己若干年以前的演艺生涯是这样感慨的,让人不禁唏嘘。

  “感谢那些抹不去的曾经,要有一次勇敢。”这是主编写在书里的话。没有过去的人,他的生命注定是苍白的。当你回忆往事时,回忆就是一支勾勒人生内心的风景的画笔,多少人生的况味都蕴含在内啊!

  就算是最大的痛苦,经历了一段时间也会让你笑着讲出来!这句话我也一直不理解。(www.lzdaxue.com)不过当自己经历一些事情也明白了其中的含义。

  是的,没有什么过不去,当初你认为是天大的事,甚至寻死觅活的要做或者得到。等到过去了,才发现结果没有难么重要。及时天灾!因为我们还要生活。回忆只是一种调味剂,而不是我们生活中的必须品。

  有些回忆是真心痛的。地震后的惨淡,双亲失去的痛彻心扉,生意中将钱赔或被骗的一干二净等等,诸多经历让我们窒息。但,我们依旧现在笑对生活。

  痛,并度过着。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生活在现在,将那些回忆娓娓道来,给读者启迪,给自己安慰!

  是啊,我们都不能活在过去,未来更美好。回忆只是为了让你重温过去,让你更加优秀的发展现在。人生是自己创造的不能等待别人会帮我们准备好!


  《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读后感(三)

  前任在Q上对我各种问长问短,当我自以为他对我余情未了时,他说,女朋友好像怀孕了。一句话回到现实,是啊,我们都彼此有了各自的现任,你还在想些什么呢?唯有一句,恭喜。划清彼此的界限。

  其实有时候我也问自己,分手了真的还可以做朋友吗?在我觉得可以的时候,他让我一次次对他失望,忍不住各种拉黑。过后没多久又开始各种骚扰,换Q加我,换号打我手机,终究是软下心来接受这个所谓的“朋友”。就这样扯与放之间,竟也过去了一年多。偶尔聊几句,不咸不淡,这样对彼此来说,都是最好的吧。

  对他不再做任何想法,却是经常想起去他家的情景,以至于曾经一度怀疑我是喜欢他才跟他在一起,还是因为喜欢他家人才选择跟他在一起。分手快一年的时候他爸爸还经常给我打电话嘘寒问暖,如果能做他们的儿媳妇应该是幸福的吧,可惜终究是没有这个缘分。

  他总是对我说对不起。当我以为要忘记的时候,他就会突然蹦出一句对不起,我真心不知道他是真的觉得对不起我了,还是仅仅想让我忘不了他。我承认自己曾经真的很恨他,说实话,如果不是理智拉回我,如果不是我跟他异地两处,我觉得在我崩溃到发狂的时候,说不定真的会拿把刀冲到他家门口去砍他几刀。

  终究是放下的。是恨他骗我,是恨他劈腿,可是最后该恨的还是自己,恨自己心软,恨自己识人不清,恨自己就这样给了他留了二十几年的第一次,可是,再恨又能有什么用,该受的报应都在受着了,他该潇洒的也在潇洒着。恨,真的是抵不上什么,放过自己也许才是真正的放下。

  我恨的不是失去一段感情,而是恨我失去的所有珍贵的第一次。痛,却不能对任何人说,或者说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我的回忆是痛,很苦,不过庆幸是短的。他才在我24个年头的生命里出现2年而已。

  想想L跟男友相处8年再分手,大部分时间里面有另外一个人的存在,突然失去了那才叫痛吧。她对我说的风轻云淡,真的不痛吗?其实也不过是不想做苦情戏女主吧。而我,又有什么资格喊痛。

  一遍一遍说服自己,不要再去回忆过去了,回忆过去只会让现在的日子更难过而已。身边有个爱自己的就够了,好好爱自己,好好爱身边人就好了。

  不念过去,不畏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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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倾一生之力,注一世之情。
听一席之音,赏一瞬之魂。
读经典之篇章,励高远之宏志。
撰经世之子集,留百芳于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