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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彩那天读后感

  中彩那天读后感(一)

  文/张赟健

  今天,我学习一篇全新的课文—《中彩那天》,读完这篇文章后,我心潮澎湃,思绪万千。

  这篇课文的主要内容是:“我们”全家仅靠父亲一个人挣钱来维持生活,经济很很拮,生活很清贫;父亲是汽车修理厂的技工,他工作任劳任怨,深得老板器重;父亲的愿望是能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汽车,当愿望实现时,发现那是替库格先生买的彩票,经过思想斗争最后把奖品归还给库格先生。

  读完这篇课文,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父亲诚实守信,不贪图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失去一次实现愿望的机会,但得到的是人情和道义,是更多真正的朋友,是心灵的宁静和快乐,这同样是一笔很大的财富,是金钱所买不回来的。乐羊子妻的拾金不昧,张良三捡草鞋,这不正是做人最基本的规则吗?

  雨果说过:“大海是冬季的礼拜堂,背信是地狱的礼拜堂。”人人言而有信,生活才会诚挚和谐,人与人才能和睦相处。同学们让我们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一个诚实,言而有信的人吧!


  中彩那天读后感(二)

  《中彩那天》是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它主要写了爸爸帮库伯和自己买了一张彩票,结果帮库伯买的那张彩票中奖了,爸爸面临的这个问题,最终将奔驰车交给了库伯。母亲常常告诉大家:“一个人只要活的诚实,守信用,就等于有了一大笔财富。读了这片文章,我不禁想到我自己。

  那天,我和妈妈去超市,我们挑好东西后,去付帐。妈妈去付,我在一边团团转,手里还抱着一些东西。等妈妈付完帐,我也跟着一块走,哪知道我手里还有几样东西售货员没看到,没算钱。回到家,我一看收据上没有我买的东西,我刚想告诉妈妈,又想:要是妈妈批评我,怎么办?事后,我没有告诉妈妈……

  我晚上睡觉,心里十分难受,总是平静不下来。我想起二年级学过一篇文章《诚实的孩子》。(www.lzdaxue.com)她讲的是列宁小时侯在姑妈家打碎一只花瓶,当时没有承认,后来,他改正了错误,做了一个诚实的好孩子。

  后来,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妈妈,妈妈睁大眼睛说:”怎么会这样?下次去超市,把这件是告诉阿姨,然后把钱付了。“

  可是,妈妈一直没机会带我去那个超市,我也一直没有还超市阿姨的钱……

  读了《中彩那天》这篇课文,我想:一个人只要活的诚实,守信用,就等于有了一大笔财富。


  中彩那天读后感(三)

  本周我们学完了第二单元的课文,这一单元的主要内容是讲做人的基本道理:诚实、善良、将心比心。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中彩那天这一课。

  这篇课文的主要内容是讲:父亲很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汽车,恰好父亲买的彩票中了一辆汽车,可中奖的彩票是他帮朋友捎的,父亲很想留下汽车,只要父亲不说就没有人知道,但最终父亲还是拨打电话把中奖的事情告诉了朋友,把车还给了他。其实在生活中我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有一次在楼下玩的时候,妈妈让我帮她买包盐,我的好朋友皮皮就让我帮他捎包干脆面,买完东西后,我把干脆面的刮奖区刮开一看中奖了——”再来一包“,我兑了奖,看着干脆面我很想吃,心想:不如我把面留下,反正他也不知道……,一翻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我把两包干脆面都给了皮皮就回家送盐了。

  学了这篇课文我为我那次的做法感到骄傲,因为做人一定要诚实,诚实是精神财富,精神财富比物质更珍贵,是用金钱买不来的,是无价之宝。课文中的父亲虽然放弃了汽车,但他赢得了朋友的信任,尽管朋友很有钱,父亲家里很缺车,但父亲的道德信念终于战胜了其他想法。

  我很佩服父亲的做法,我也要向他学习一辈子都做一个诚实的人。

  忠犬的背叛读后感(一)

  《忠犬的背叛》是由牧铃着。他的作品涉及人类最关心的环保、人性和母爱话题,受到大小读者的衷心喜爱和追捧。

  看了书名,你可能会问:这条狗叫什么名字?它不是忠犬么?为什么还会背叛,它背叛了谁?那就让我来慢慢给你讲吧。

  暴雪是母亲丽莎生的第一只小牧犬,鲁莽而勇猛。它不知道被蛇咬过多少次,可依然那么冲动,永远都不会害怕。

  牧工老曹看中了它这一点,决心训练它成为真正的牧犬。用棍棒和饥饿训练它,往它被野兽撕咬出的伤口上撒盐,因此让它记住被打败的代价,只有打败敌人才不会有疼痛。暴雪可以为老曹牺牲自己的生命,没有老曹的发话它不会吃任何人给的食物,它打败所有牧犬成为老大……很快,它成为对主人最衷诚的奴才一样的猛犬之王。为了保护主人和牲畜,它咬死过毒蛇、才狼和金钱豹,也战胜过母狼……但当母亲丽莎在糊涂中咬向主人老曹时,暴雪为了保护主人而咬死自己的母亲丽莎……人们用棍棒追打这个“逆子”,暴雪因此也成为丛林里的一只野狗,它虽然活着,但灵魂却永远孤独地在荒野中飘荡……

  我知道,暴雪被赶走后,一定不知道主人为什么要赶它走,捉捕它,甚至用猎枪打它。暴雪一定这样想:难道是我做得不够好吗?还是我做错了什么?我觉得这一切归根结底都是老曹的错,是他让暴雪太失去自我,而心中没有他人,也有可能是因为老曹把暴雪的一半尾巴给斩断,老牧人说:“狗只要斩断尾巴,就会变得六亲不认,自相残杀。”哎!它们母子真是可怜啊!你能说这一切不是人为的吗?

  一对牧犬母子的悲剧命运,让我们在悲沧落泪的同时,思考人性与兽性、忠诚和背叛、生存和死亡、人类生存法则和动物生存法则的残酷对抗……


  忠犬的背叛读后感(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然而,在寒假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做“忠犬的背叛”。

  看这个题目应该能知道这本书大概能讲什么,我就来说说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吧!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字叫暴雪的牧犬,暴雪是牧犬丽莎生的第一只牧犬,鲁莽而勇猛。牧工老曹为了让它成为真正的牧犬用棍棒来训练它,往它被野兽撕咬出的伤口撒盐……很快,它成了对主人最忠诚的奴才一样的猛犬之王。为了主人,它咬死了母亲丽莎……人们用棍棒来追打这个“逆子”,暴雪成了丛林野狗,他虽然活着,但灵魂却永远的在荒野中飘荡……

  读了这本书,给我的感悟很深,暴雪对老曹那可所谓是忠心耿耿,老曹往东,暴雪从不会往西,(www.lzdaxue.com)可是这样忠心而又凶猛的大狗为何会猛性大发,为了主人而咬死母亲?是为了保护主人?还是为了表达对主人的忠诚?还是奴性大发?其实我觉得老曹也有责任,如果老曹以前不把暴雪的尾巴切掉一半,又怎会六亲不认,至于最后暴雪成了狼狈不堪的野狗?暴雪这一生弥补不了的错误就是那冲动之下咬死母亲。

  这本书讲了许多印象深刻的事情,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忠犬的背叛读后感(三)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忠犬的背叛》。这本书的作者是牧铃。

  这本书让人回味;使人悲怆落泪;更加使人受到感悟。有时太过于忠诚,也会使人命丧黄泉。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曹胡子和牧犬“暴雪”。这个名字野味十足,同时随着这个名字“暴雪”立下了许多的汗马功劳,把侵略农场的毒蛇给消灭干净了。后来老曹给了“暴雪”最高荣誉——骨制项圈。可没过多久“暴雪”的母亲生病了,稀里糊涂的,向曹胡子咬去,“暴雪”飞也似的咬向了母亲。有人说它是不孝子孙,把它赶走了。而“暴雪”留下的只有那一串骨制项圈了。

  我觉得动物更像是能陪伴人一生的伴侣,这不仅仅是因为它们的忠诚,也因为在动物面前人总是愉快的。珍惜自己与小动物的分分秒秒,这将是生命中最难忘的一段回忆。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读后感(一)

  有一天,当我年老,有人问我人生的哪一段时光最快乐,也许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一二十岁的时候。那时,日子过得无忧无虑,因为年轻,我们有梦,关于生活,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我们放声大哭放声大笑,最痛苦的,也不过是测验和考试。那是最不懂爱情的年代,却偏偏遇见最美好的爱情,甚至值得用一生去怀恋。但一天天长大成熟的我们,青春终将成为记忆中的字眼,无论它裹挟着多少苦辣酸甜,都会不疾不徐地逝去,而这也是辛夷坞在《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里想要告诉我们的,无论你经历过怎样的青春,当走到尽头,蓦然回首,那一瞬间你终会发现,一切迷惘与痛苦都豁然开朗,而人生已然走过,是多么美好的一段时光。

  辛夷坞,本书作者,自称办公室闲人,在青春将逝未逝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本小说,2007年8月出版以来,无数读者为之动容,而我也是其中一个,回想书中的情节与人物,每每如数家珍:飞扬跋扈、有血有肉、鲜活存在的“玉面小飞龙”郑薇,留在了漫长少年时光里清俊温柔的林静,乖张孤僻却镌刻在了小飞龙盛放爱情里的冷峻少年阿正,陪伴薇薇走过整个青春却最终为一段本不值得的爱情香消玉殒的温婉女子阮阮,还有那本安放着与林静过往的《安徒生童话》,那段盛放了十三个月的与阿正的爱情,一切的一切,最终都与我们的青春一同被埋葬,只余下无尽的唏嘘和慨叹。我想,这本书最难得的地方在于,从这个有关青春的故事中,每个人多多少少都能找到自己的影子,大学校园里亦或初入职场,年少时的我们无畏向前,敢爱敢恨,但一旦青春逝去,便再难鼓起曾经的勇气,这大约也是青春总是不断被怀念的原因,因为我们再难回到从前。

  爱一个人究竟需要多大勇气?

  可爱的女主人公郑薇,她的青春勇往直前、肆无忌惮,在和阿正的爱情中更是如此。记得书中有这样一段话:“郑微想,她毕竟比阿正幸福,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因为她爱的时候没有保留,流泪的时候淋漓尽致,在这份感情里,她没有亏欠,她的爱是圆满的。”与郑薇相比,陈孝正对爱却是那么自私和怯懦,自小在母亲的叹息和希冀中长大,一路走来他严谨客观,人生步步为营,对于爱情并未有足够的勇气。最终,他的人生高楼还是不允许她1厘米的误差,毕业之际抛弃了郑薇选择出国深造。也许郑薇太相信爱情,太执着爱情,太依赖爱情,然而这不正是年少时最最珍贵的单纯勇敢吗?另一个人物朱小北,作者对她虽着墨不多,但却令我印象深刻,她的勇气是一颗年轻炙热的心,她为爱远走他乡,看着初恋情人结婚生子,老婆去世又再婚,他以爱她的名义不与她相守,而她则选择留在广阔的西藏,她的人生因爱情而改变,堪称神勇。林伯伯与郑微的母亲,从刻骨铭心的初恋,到二十年后决议放弃各自家庭而相守,虽不惧现实舆论,勇气可佳,只是有些情感错过便是一生,唯有叹息。

  只是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

  郑薇和林静最终的相守,我更愿意理解为:天时地利人和的爱情。有人说:那个让你流泪的,是你最爱的人;那个懂你眼泪的,是最爱你的人。那个为你擦干眼泪的,才是最后和你相守的人。对于郑薇来说,一辈子爱一次就足够了,受尽伤害去跟最爱的人在一起,不如珍惜此刻陪伴在身边真心爱自己的人。薇薇尝尽阿正带给她的失望与遗憾,在等待中孤独了三年,当林静再次出现时,原以为戒掉了对他的依赖,却还是抵挡不过温柔的攻势,只是这次她清楚地明白自己只是需要他,而他恰好能给与自己想要的温度。他比阿正温暖得多,会无限包容她的一切,这,已经足够了。只有半年,她就嫁给了林静,作者没有过多描写他俩的甜蜜和喜悦,字里行间只有依赖。薇薇明白,她对阿正才是真正的爱,对于林静,只是在对的时间遇见了对的人。故事的最后,几番轮回,已无所谓输赢,林静赢的是他的成熟,而阿正输的是他的年少,决定郑薇最终选择的是青春的萌发与最终的逝去。

  越单纯越幸福。

  青春总离不开爱情,但就像郑薇说的,青春时期的爱情也许真的是一场赌博,我们无法选择遭遇的人,也无力抑制青春萌动的情感,(www.lzdaxue.com)喜欢一个人和心动都是瞬间的事,大约人年轻的时候都曾这么喜欢过一个人,有些人得到了,有些人连开口都不曾,但同样的是那份感情都如此纯粹,没有残酷现实的重压,毫无保留,不计较得失,这些情感是我们宣泄青春的一个出口,使我们的青春刻骨铭心。就算结局还是会分开也无怨无悔,只说一句:愿赌服输!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辛夷坞用薇薇的人生告诉我们,所谓的青春也抵挡不过残酷的现实,岁月的车轮碾过,年少轻狂也终究只有一次。人生的路途还很遥远,最后的最后,我们只是接受了每一段年华都将逝去的事实。然而,这确是一条每个人都非走不可的弯路,试问不摔跟头,不碰壁,不碰个头破血流,怎能炼出钢筋铁骨,怎能长大呢?或许,当这场名为青春的潮水浪退时,浑身湿透的我们一起坐在沙滩上,回想那些苦痛和挣扎,会感慨地说一句:感谢所有过往的经历,让我成长为今天的我。所以,处在青春岁月的时候,不要着急改变你的处境,越着急改变越本真不存,自我不再。你要顺其自然,用力去感受,不要拿你的现在去赌未来,因为现在一定会不在,而未来一定会到来。要知道,在你感觉最漫长的时光,可能是你最好的时光。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读后感(二)

  在我读这本书之前,我承认,是这个书名吸引了我,“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那么美丽的名字,一看到就爱不释手。青春,谁没有?相对于自己的青春,我更想知道别人的青春是怎么过的,是轰轰烈烈,还是平庸无比?是充满了忧郁,压抑,哀愁的美丽忧伤?还是充满了“有木有,鸭梨,奇葩”等网络术语的潇洒呢?

  就这样,我带着满怀期待,用了两天的时间去读完了它,读完之后,我没有被这个完美的结局渲染了,反而带着淡淡的忧伤,眼睛还带着点湿意,我在想,怎么我的“林静”还没有出现?我妒忌郑微,就这样,在第一次看完这本书之后,我钻进了死胡同里。固执地认为每个女生都应该有一个林静守护着。还没出现只是还没发现或者还没遇到而已。

  郑微和林静是青梅竹马,嫁给林静是郑微从小到大的梦想,未来跟随林静,郑微考到了林静所在学校的那个城市,可是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预算的,林静的爸爸竟然是郑微妈妈的初恋情人,他们两临老才决定要相守下半辈子,为了这事搞得满城风雨,最后以林静爸爸逝世而告终,林静这时丢下郑微出国留学。到他们再次相遇之前,却出现了一个陈孝正,在这一段中,很记得有这样一段独白:“她现在觉得,青春有什么用,她恨不得一夜之间跟他一同白头,顷刻就白发苍苍,到那时尘埃落定,一切都有了结局,便才是真正的天长地久,再也没有未知的未来和变故,再也没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把他们分开。”可是,尽管陈孝正许了郑微一个未来,在面临选择的时候,他终究是现实而理性的。或许,这也是后来郑微选择林静的一个原因吧。

  女孩子都爱做梦,我也没有例外,在看完这本书的后几天,思绪一直在漂浮在那个林静身上,第二次看这本书时已经是隔了一段好长的时间了,对于喜欢的书,我都有重温的习惯。第二次看完之后,我注意到了微微身边的阮阮,我只想说,我爱煞了这个浑身散发着江浙水乡柔软气息的姑娘。我太心疼这个角色了。每一次她的出现在我内心里都有一次轰动,她对爱情的执着感动了我,我一直都觉得,一段爱情,如果女生爱上了,就注定要输了。阮阮她明知道这是一段没有结果的爱情,却一直没有放手。我印象最深的是在阮阮嫁给吴江那个片段的一段话:“有没有别的伴娘像郑微一样,当新娘子在婚礼进行曲中挽着父亲的手臂走向红地毯的尽头,她站在新娘的身后,心潮澎湃,眼眶潮湿。世界上还会有比阮阮更加美丽的新娘吗?到场的亲友都对年轻有为的新郎赞不绝口,只有郑微觉得他太过于幸运,他只见了六面,就娶回了世界上最最好的女人。”看完这段话,我觉得我心里的某个地方被触动了,很想哭。可惜,这个美丽而优雅的女孩最后死了,这也是我对这本书不满的地方,我觉得他不应该死,而应该“死后重生”,在她的那段爱情死了以后,她比所有人都活得精彩。但虽然不满,还是很庆幸,阮阮在死的时候,她仍然对爱情是满怀希望的。而且在整本书里,她对爱情是别无选择的。有时候,我在想,她的死是预示着青春的不朽,还是爱情本来就是美好的?

  生怕漏掉某个细节,我反复地看了好几遍,每次看完之后都有不同的体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青春,但不可避免的是,每个人在成长中都会受很多伤,会哭泣悲伤,会觉得痛。许多事情,总是在经历过后才明白。痛过了,便坚强了;跨过了,便成熟了;傻过了,便懂得了适时的珍惜与放弃。总是在失去了什么,才能学会珍惜什么;总是在碰了壁,才能学会改变什么,放弃什么;总是在疼过之后,才能学会做一个全新的自己。在细读之下,我从那个死胡同里钻出来了。在郑微的世界里,我想,应该很多人都很疑惑的,是不是每个人的青春都会被陈孝正所迷惑,然后在以为青春死掉了的时候遇上林静?而我的答案是:郑微是幸运的!假若欧阳倩不是同性恋,而恰好喜欢上了陈孝正,那么陈孝正为了权力一定会和欧阳倩在一起。假如林静不是一个专情的人,或者他会怀恨郑微的妈妈拆散了他的家庭,那么他还会不会回到郑微身边呢?所以说郑微是幸运的。

  曾在唐扶摇的《我只是难过不能陪你一起老》这本书中看到这样一段话:

  其实你我拥有的都是这样的淡青春,没有兵荒马乱,没有动荡不安,没有生离死别不外乎遇到这些人,经历这些事,走过同样的年月,错过该错过的人。

  在最后,微微嫁给了林静,所以,阿正便成了郑微那个该错过的人。很多人都认为他配不上郑微,我觉得,他没有错,只是他的出生比别人差点,这不是他能选择的。不可否认,在没有知道结局时,我也是认为最后郑微应该和陈孝正在一起的。但是到最后,我觉得,只有林静才配得起郑微。

  在这本书中,我受益匪浅。我觉得,在大学里爱情只是被当成了一种需要。因为大学里面的正是青春期的少男与少女,爱情在这里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但不知何时起,大学生感情泛滥。各大媒体的批评是愈演愈烈。现在大学生的情感里面夹杂了大多的功利、欲望、放纵在里面。每年毕业时,情侣们最后一顿饭,最后一次拥抱,最后一次亲吻,然后转身离开,踏上各自的旅途,从此把这段感情遗忘,就像从来没有发生一样。而书中的郑微,她也选择了最初和最后的爱情。

  我觉得真正的爱情,是在能爱的时候,懂得珍惜,是在无法爱的时候,懂得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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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倾一生之力,注一世之情。
听一席之音,赏一瞬之魂。
读经典之篇章,励高远之宏志。
撰经世之子集,留百芳于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