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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读后感(一)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重返狼群读后感(二)

  经马老师的推荐,我揣着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

  读完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

  狼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习来的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长都不能用担忧限制孩子的尝试,自身的体验比传授的经验更具意义。

  狼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www.lzdaxue.com)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悟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一如格林之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否无情的扼杀了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在书中,作者始终以狼妈自居,因为是她抚养了小狼格林,并且以一种独到的方式教育了格林。如果从她对格林的教育方式上看,是摒弃了我们早已习惯的约束阻挠和意志强加,而更多的采取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和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重返狼群读后感(三)

  儿童版《狼图腾小狼小狼》一直是我的最爱,当我和妈妈一起在新华书店购买成人版《狼图腾》的时候,我们意外地发现了又一本以狼为主题的书——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我们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一口气读完,果然不出所料,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可以杀死自己的同类,可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择。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弃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助下,小狼格林终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待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

  周一清晨的领导课读后感(一)

  该书的第一章谈到了责任,以前也读了《百分百负责任》这本书,书中着重讲的是一个人应该怎样做好分内的事,怎样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两本书对责任的释意都是一致的,所以在写读后感时,还得重提责任,因为,我感觉要做好任何事情,都必须要有负责任的态度,所以,责任这话题是绕不过去了,必须谈。

  谈这个话题时,其实我心情是很沉重的,手里的笔似有千斤,就因为不同于其他的话题,所有所谈的所写的必须是自己内心对责任的真实理解和正确理解,因为你要对自己所谈所写的负责任,还要对你的听众和看客负责任,还因为我的年龄和我在企业所处的岗位也要求自己必须这样做,所以我会很谨慎,这也应该算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吧。

  近一年来,我思考最多的也是关于责任这一块的东西,恰好企业开展这样的读书学习活动,有机会和很多同事就这一话题进行交流和相互学习,让我受益匪浅。这么多年,自己一路走来,曾经在工作和生活中,确确实实逃避过责任,现在回想起来,每次逃避责任后的结果都是很糟糕的,还有因为逃避责任而对别人造成了较大的伤害,让自己至今想起来一直感觉很痛心和羞愧。也许以后我还会犯同样的错误,我不敢保证自己有百分百承担责任的能力,但我一定会勇于面对,因为我知道勇于承担责任对一个人的人生意义的重要性。

  我曾经在开会时说过:“一个敢于承担责任的人,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如果这样一个敢于承担责任的人是你的爱人,或者是你的兄弟姐妹等,我想,你应该庆幸,因为你有值得信赖和依靠的亲人。如果我有这样的同事,我也会很庆幸,因为他(她)一定是我工作中值得学习和信赖的人。《周一清晨的领导课》中说:“当遇到问题,你横加责备时,你的注意力集中在过去,如果你承担了责任,你才会将眼光投向未来,只有你承担了所有的责任之后,你才能做好计划来达到自己的目标。”假如他是一个组织的经理或领导者,是个负责任的人,能如书中所述这样做,能主动做好管理工作,我想这个组织一定是个很有凝聚力的组织。因为,负责任是一种态度,是一种精神,也是一种品德。同时,负责任的人又必定是一个有大胸怀的人,这样的人,能尊重和信任他人,同时又能迎得别人的尊重和信任,和这种有责任心的人在一起,我们还能收获感动,他的行为必定能影响我们,一种对我们产生积极向上的影响,这样的组织怎么会没有战斗力?怎么会没有凝聚力?答案是肯定的:这样的组织一定会有战斗力和凝聚力!

  而我们的很多同事,特别是一些领导级的同事,本因该十分清楚自己的领导岗位责任,而不应该总在出了问题时,部门领导之间相互推诿,更可笑的是把责任推给自己的下属,根本没有承担不利后果的勇气,那就更谈不上能意识到承担岗位责任是他该尽的义务,在问题发生后感觉自己很委屈,有时又归纳为运气不好,好气又好笑。这样的领导,总低头关注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甚至部门的工作也分割成几小块,自己和下属分块包干,当出了问题时,当要追究责任时,部门领导感觉冤,因为他感觉这事已经责任到人,与己无关。下属也感觉冤,明明这事领导该承担责任的,而自己却挨了批评,承担了责任。所以大家都感觉特别冤枉,都有一种被责任的感觉。

  这种问题,在我们公司尤为突出,尤为严重,归根结底就是领导的问题,他们把部门的内部问题摆到公司,由大家都来讨论,由大家来解决,根本就没有站在公司的角度,部门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根本没有以勇于承担所有责任的意识,没有做部门领头羊的风度,没有勇于担当的勇气,怎么能团结一气,怎么能有凝聚力?怎么能做好本部门工作?

  刚才说的这些问题,实际就是领导们存在的问题,但领导们的问题又分为两类。其一,是能力不够,不能意识到本部门的所有问题都是自己的问题,在他们看来,除了自己亲手做错的事情认为是错了,下属的错就应该责任到人,由下属自己负责,这样的领导也许个人能力强,但真不适合做领导,如果要做,就必须好好的学习,提高认识。其二,有些领导专业知识过硬,但心胸狭小,且任性,自己不能接受批评,但自己又可以随意的批评别人,对别人责全求备,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没有一个领导应有的包容心。正如《周一清晨的领导课》中所云,有些优秀员工的离去实际是他们炒了上司的鱿鱼,而不是对公司有意见,如果他们的上司能够积极的改变自己,他们对公司是有感情的,还会回来的。

  这两类领导们的问题,可以通过学习来解决,其实,整个公司的很多很多问题都是可以通过全员学习,提高认识来解决的。那我们就贯穿至《周一清晨的领导课》第八章,谈谈读书学习的重要性。

  首先,任何组织都是由个人组成的,组织素质的提高必须以个人素质的提高作为前提和基础。所以学习就应该从每个人开始,这也是我很赞成公司开展这样的读书学习活动的原因,没有个人学习,组织学习就无从开始,当然也就不可能形成学习型组织。

  学习本是人的天性,每个人天生就是积极而出色的学习者,人的很多行为,知识和能力并非天生,都是后天学习得来的。我们有很多很会读书,很能学习的同事,公司这次又营造了这么好的学习氛围,让我感觉很庆幸。立足当今社会,就应该不断的学习,终身的学习,除了学习我们所从事的专业知识,还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渐渐深入到哲学的方法论层次,使组织中形成整体坚实而统一的价值观,让我们的同事对公司目标产生高度的认同。

  未来真正出色的企业,是有能力不断学习的企业,也就是“学习型组织”企业。学以致用,读书学习真的很有意义,(www.lzdaxue.com)我们身处信息时代,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为了自己的理想和公司的发展,不断学习他人的成功经验将使我们受益匪浅,当我们把学到的知识和生活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分享给我们团队中的每一员时,我们体味的将是成功和幸福。

  联系实际,我们公司还处在发展阶段,产品升级和转型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我们去深入思考,现实也迫使我们要改变,要创新,此时开展的学习活动就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通过学习,我们可以统一认识,共同提高。我相信,通过持续的学习,我们的每一位同事都能如《周一清晨的领导课》所述,在各自的岗位上作出正确的决定,做正确的事情,使自己和公司都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我作为公司的一位老员工,能随着公司的成长一起成长,从员工干到干部,角色在转变,我的认知也在加深,从只管自己的事情,到管一些大家的事情。虽然我有很多的缺点,包括以上所述部门领导的一些毛病,在我身上都发生过,至今这些毛病在我身上还或多或少的存在,但我会通过不断的努力学习来改变自己,在工作中努力作出正确的决定,努力做正确的事情,做好事情。

  读书学习对我来说是快乐的,从另外一个层面来说,又是负责任的,于己于公司都是如此,因为通过不断地学习,就能准确的随时意识到在生活和工作中自己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周一清晨的领导课读后感(二)

  读完《周一清晨的领导课》,第一感觉就是它看似很薄,却又似乎很厚。不到一百页的内容却涵盖了很多领导者应具备的知识,应明白的道理。他不但提出了领导的方式,还一一阐明并解释了这些方式与道理。作为一个刚刚参加工作的新人,我不敢说我完全能明白这些道理,也不能完全体会里面提到的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方法,我想这本书的内容值得我以后不断的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来慢慢体会学习,不想把它当做一剂强心剂,而是作为一种能不断吸收的营养源。因为不可能一时把它全部消化并很好的应用到工作中去。最好的方式还是经常的去看看它,然后再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来对比体会,也许会不断的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良策。

  现在只想对书中使我体会最深的几点来谈一下自己的感想。托尼与杰夫谈到的第六点效率!效率!如何提高效率,我的理解是充分的统筹利用时间,去做更多重要的有效的事情。充分利用时间就要尽力减少因懒惰浪费在工作以外的时间,比如工作中总是花不少时间去浏览一些与工作毫无关系的网页;统筹利用时间则需要去科学合理的安排时间,伴随着计划与目标,约束自己在规定的每一段时间内完成每一项工作,比如在工作中总是拖拖拉拉,没完成既定工作也毫不放在心上;提高效率还要求把时间花在重要的事情上,关于怎样分清重要首要的事书中更是重点阐明了,在分清首要事情后,就要注意大多数时间是花在了这上面还是其他次要事情上,具体在自己身上就是避免拈轻怕重。关于有效的事情,是要注意自己花时间去做的这件事的意义,是否能带来成果,是否利于你业绩的提高。当这些都注意到后,恐怕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了,这是正确的事,这也不是只有领导者应该去坚持的,每一个员工都应该去坚持。

  “进入学习地带”谈到了要想成功就不能使自己太安逸、舒适。也谈到了不断学习的方式,还谈到了为使能够不断的学习要制定具体的目标,以及怎样去制定目标。安逸舒适最容易让人失去工作的激情与动力,躺着比坐着舒服,在办公室闲坐一天比因工作忙的团团转轻松,工作实践本身就是一种学习,我情愿自己很忙,不只是能学到东西,更会觉得过的很充实。关于制定学习的目标,要敢于去制定目标,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要自信自己能达到目标,目标是能够坚持学习的前提,学习就像爬山,如你想爬到一千米的高度,可能到八百米时就感觉累了,就感觉自己完成的很不错了。可如果你制定了爬到两千米高度的目标,你就有了坚持的理由,也许你会爬到一千五百米,虽然没达到目标但却远超过了之前没有目标时的高度。信心十足、永不放弃、用积极的态度对待生活这些都是进入学习地带的思想。而核心我认为是制定学习的目标并努力坚持。

  当然书中还有太多太多的道理值得去体会应用,然而结合自身能先把其中的一两点做好也是很难得的。首要的是能够实用,道理明白了,剩下的是去坚持了。

  在文章的最后我想说:范叔叔,谢谢您给我提供这么好的书,我一定会努力工作的!祝您:永远健康快乐!

  忠犬的背叛读后感(一)

  《忠犬的背叛》是由牧铃着。他的作品涉及人类最关心的环保、人性和母爱话题,受到大小读者的衷心喜爱和追捧。

  看了书名,你可能会问:这条狗叫什么名字?它不是忠犬么?为什么还会背叛,它背叛了谁?那就让我来慢慢给你讲吧。

  暴雪是母亲丽莎生的第一只小牧犬,鲁莽而勇猛。它不知道被蛇咬过多少次,可依然那么冲动,永远都不会害怕。

  牧工老曹看中了它这一点,决心训练它成为真正的牧犬。用棍棒和饥饿训练它,往它被野兽撕咬出的伤口上撒盐,因此让它记住被打败的代价,只有打败敌人才不会有疼痛。暴雪可以为老曹牺牲自己的生命,没有老曹的发话它不会吃任何人给的食物,它打败所有牧犬成为老大……很快,它成为对主人最衷诚的奴才一样的猛犬之王。为了保护主人和牲畜,它咬死过毒蛇、才狼和金钱豹,也战胜过母狼……但当母亲丽莎在糊涂中咬向主人老曹时,暴雪为了保护主人而咬死自己的母亲丽莎……人们用棍棒追打这个“逆子”,暴雪因此也成为丛林里的一只野狗,它虽然活着,但灵魂却永远孤独地在荒野中飘荡……

  我知道,暴雪被赶走后,一定不知道主人为什么要赶它走,捉捕它,甚至用猎枪打它。暴雪一定这样想:难道是我做得不够好吗?还是我做错了什么?我觉得这一切归根结底都是老曹的错,是他让暴雪太失去自我,而心中没有他人,也有可能是因为老曹把暴雪的一半尾巴给斩断,老牧人说:“狗只要斩断尾巴,就会变得六亲不认,自相残杀。”哎!它们母子真是可怜啊!你能说这一切不是人为的吗?

  一对牧犬母子的悲剧命运,让我们在悲沧落泪的同时,思考人性与兽性、忠诚和背叛、生存和死亡、人类生存法则和动物生存法则的残酷对抗……


  忠犬的背叛读后感(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然而,在寒假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做“忠犬的背叛”。

  看这个题目应该能知道这本书大概能讲什么,我就来说说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吧!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字叫暴雪的牧犬,暴雪是牧犬丽莎生的第一只牧犬,鲁莽而勇猛。牧工老曹为了让它成为真正的牧犬用棍棒来训练它,往它被野兽撕咬出的伤口撒盐……很快,它成了对主人最忠诚的奴才一样的猛犬之王。为了主人,它咬死了母亲丽莎……人们用棍棒来追打这个“逆子”,暴雪成了丛林野狗,他虽然活着,但灵魂却永远的在荒野中飘荡……

  读了这本书,给我的感悟很深,暴雪对老曹那可所谓是忠心耿耿,老曹往东,暴雪从不会往西,(www.lzdaxue.com)可是这样忠心而又凶猛的大狗为何会猛性大发,为了主人而咬死母亲?是为了保护主人?还是为了表达对主人的忠诚?还是奴性大发?其实我觉得老曹也有责任,如果老曹以前不把暴雪的尾巴切掉一半,又怎会六亲不认,至于最后暴雪成了狼狈不堪的野狗?暴雪这一生弥补不了的错误就是那冲动之下咬死母亲。

  这本书讲了许多印象深刻的事情,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忠犬的背叛读后感(三)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忠犬的背叛》。这本书的作者是牧铃。

  这本书让人回味;使人悲怆落泪;更加使人受到感悟。有时太过于忠诚,也会使人命丧黄泉。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曹胡子和牧犬“暴雪”。这个名字野味十足,同时随着这个名字“暴雪”立下了许多的汗马功劳,把侵略农场的毒蛇给消灭干净了。后来老曹给了“暴雪”最高荣誉——骨制项圈。可没过多久“暴雪”的母亲生病了,稀里糊涂的,向曹胡子咬去,“暴雪”飞也似的咬向了母亲。有人说它是不孝子孙,把它赶走了。而“暴雪”留下的只有那一串骨制项圈了。

  我觉得动物更像是能陪伴人一生的伴侣,这不仅仅是因为它们的忠诚,也因为在动物面前人总是愉快的。珍惜自己与小动物的分分秒秒,这将是生命中最难忘的一段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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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倾一生之力,注一世之情。
听一席之音,赏一瞬之魂。
读经典之篇章,励高远之宏志。
撰经世之子集,留百芳于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