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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读后感

  父亲的病读后感(一)

  在《朝花夕拾》里读到了青年的鲁迅有份深藏不露的志气。《父亲的病》里写到,在父亲因庸医愚昧而去世后,为避开那无聊的流言,也为了母亲,鲁迅毅然到陌生的他乡求学。在日本留学时,为了救国图存,毅然谢绝了藤野先生的极力挽留,又放弃自己的专业,孤独地投入艰难的文艺运动------虽然这一切在文中都只是轻描淡写,但是蕴藏在字里行间的那股无形的爱国热情,把每一位读者的心都点燃了,这是在许多作家作品中都找不到的感觉。难怪一位日本学者说:“纵使日本有一千个川端康成,也比不上中国,因为中国有位鲁迅。”

  人生阅历的疏密、时代氛围的错落,造就了不同时代不同人的思想。过多的“斗士”形象的渲染,让人过多的感受到鲁迅的“冷峻”,就像最常见的那尊他的胸像。当我们忘记鲁迅身上的光环,或者忘记鲁迅,细细品读《朝花夕拾》,就会发现一个“冷峻”外的鲁迅。从而发现鲁迅内心深处的一片净土。正是在这片净土上,散发着鲁迅许多人性的灵光,使他的文章洋溢出浓浓暖意。


  父亲的病读后感(二)

  文/李昂

  鲁迅的童年之花虽然已凋谢,但在黄昏时仍能拾起来,在这里其中有一朵花,虽然不是姹紫嫣红,但它却让我感触颇深。这朵花就是《父亲的病》

  文章回忆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那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和草菅人命的实质。

  由此,我联想到当时中国的落后,不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固步自封呢?正如曾国藩在《原才》中的两句诗“风俗之原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心之所向而已。”和“风俗之于人心也,始乎微而终不可御者也。”如果这两位“名医”就是《原才》中的“一,二人”那么中国更是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

  读后也暗暗佩服鲁迅的文笔,表面上冷静地叙述了事件的始末,却暗念着“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巧妙讽刺,如握一管如椽之笔,蘸那满腔心血,将守旧势力骂得入骨三分。正如郁达夫形容鲁迅的文字:“鲁迅的文体简练得像一把匕首能以寸铁杀人,一刀见血。重要之点,抓住之后,只消两言三语就可以把主题道破。”

  这篇文章更是提醒我们,当下应刻苦学习,提升素养,不断进取发展,使我们伟大的民族摆脱愚昧,繁荣富强,这才是我们交的最好的一份读后感!


  父亲的病读后感(三)

  鲁迅下面这篇文章《父亲的病》,现在已经是很出名了。但是再出名,也无法改变当年他的遭遇。就象文章中所提及的“名医”一样,也并非名气大就可以起死回生的。读鲁迅这篇文章,我为其之痛苦遭遇而感到遗憾,如果其言属实,更是为这些装模作样、故弄玄虚的“名医”感到愤慨。

  鲁迅当年家庭败落,其父周伯宜从监狱放归之后,变得喜怒无常、酗酒、吸鸦片,脾气暴躁,脸色阴沉。先是咳嗽,然后是咳血,还合并全身水肿,最后严重到鼓胀发作,医治无效而亡,前后立时约三年。我们现在难以考证其父当年得的是什么病,不过从症状看来,初期有点象肺结核,后期就是明显的鼓胀。治疗类似肺结核的咳嗽、咳血,“名医”们往往是有法子的。但是要治疗鼓胀这种疑难病症,如果不是真正的大师,是很难做到的。

  你还别说,生姜、竹叶、芦根、甘蔗这些东西对于清肺热去痰,治疗肺痈还是对证的。芦根始见于约汉末的《名医别录》,但是,这个药比较常用,应该在中药店里就有的,何至于要鲁迅到河边去掘,不解。倒是这“经霜三年的甘蔗”比较难得。竹叶、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都是些甘寒之物,虽然可以清肺热而泄火,但长期服用而过于寒凉是会败坏中气,令患者病情更加严重甚至死亡的,而且这些药也不是非此而病不能除的,能够替代之药多如牛毛,而且都是数千年长期筛选出来的,为何非要张罗这些当时也并不容易取得的药物呢?难道“名医”非得以此才能显示出自己用药之非同一般,医术神妙吗?

  说实在话,诸如“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一窠的蟋蟀”、“平地木十株”这种以搜奇掠怪为能事,又让人难以备齐的用药法我是非常鄙视的,真正的大方之家是不会不考虑病患的疾苦的,真正的经典也是不会随便收录这种古怪的药引的。如果大家不信,可以去翻看经典的《神农本草经》、《伤寒论》、《金匮要略》、《中藏经》、《太平惠民和剂局方》等,是找不到这些东西的。这些东西的出现肯定是后世才有的。

  “经霜三年的甘蔗”,大概是为了更寒凉些,因为甘蔗甘寒,入脾胃而泻热除烦,可清肺热,但患有胃寒、呕吐、便泄、咳嗽、痰多等症的病人不宜,会寒中下利,增湿起痰咳,经霜三年则更为寒凉,不但不容易找,而且于脾胃其弊端更甚。

  至于蟋蟀,其性温,味辛咸,有毒,利尿,主利水肿、小便不通等症,是适合鲁迅父亲水肿病症的,但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要用原配的。文中说要用原配一窠,如果不是作者虚构污蔑,就是该“名医”太过迂腐。

  平地木是可以药用的,但我学医半年来也看了不少医书,却从来没见过这味药,开始还以为是纳音,谁知道经过查找,才知道它是植物紫金牛,也叫叶下红、老不大,始载于什么《李氏草秘》的书,多长在山谷里的树阴下,象小矮樟,自然难找。性平,味辛、微苦。归肺、肝经。治疗新久咳嗽,痰中带血,黄疸,水肿,淋证,白带,经闭痛经,风湿痹痛,跌打损伤,睾丸肿痛。即使它有治疗水肿的功用,却肯定不是什么常用药。

  如果就泄水利尿,消水肿而言,可以替代蟋蟀、平地木的良药太多了,《伤寒论》里到处都是,如茯苓、猪苓、泽泻、滑石、海藻、大戟、甘遂等,而且大都容易从中药店里得到,“名医”又何至于以此为难早已焦头烂额的病人家属呢?只有迂腐不化,无真才实学之医生,才会出如此刁难的手法,所以可恨!或者是患者历来专权跋扈,“名医”终于逮着机会故意为难一下,也未可知。

  但话又说回来,如果是真有水平的“名医”,非要用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以及平地木,都是无可厚非的,这是人家用药的特色而已,你如果不喜欢也可以有选择其他医生的自由,但是真有水平的“名医”绝对不会死板到要“原配一窠”的蟋蟀,所以,有人怀疑鲁迅这么写是夸张杜撰出来以污蔑中医形象,以泄个人私恨的,也未可知。

  让人有点不解和可笑的是败鼓皮丸,败鼓皮是有记载可作为药用的,但是却用来治疗蛊毒,而非治疗鼓胀。说败鼓皮能破鼓胀,这属于庸医“意淫”的糟粕之流,是牵强附会的说法,是庸医无能的表现。鼓胀的根源黄师已经分析得非常精妙,可惜数百年来,少有人识。

  梧桐叶可入药,若经运用合理,自然有验。但药引子的说法,其实也多是迂腐之医糊弄人的手段而已。看看《伤寒论》、《金匮要略》等等经典,从来没有药引子的说法。这都是后世之愚妄凭自己的臆想而无端生出来的。所以,鲁迅也说“医者,意也”,其实说得不好听点,甚至带有臆想、意淫的成分。能达到随意挥洒境界的大师毕竟是极少数的,就如书法一样,“书意”是很高的境界,不是简单的随便随意可以做到的。看似不经意很平常的寥寥几味药,就可以治疗痼疾或重病,玩味《伤寒论》里的首首经方,你才能感觉到医圣意境之高远,平淡之中见神奇。药有主药、副药之别,所谓君臣佐使,也不过是主次之分,虽然药有善于引入血分、气分、经络等之分别,但很多都是可以替代的,主要还是靠精选主药以及众药合力才能起效,大方之家是从来不说需要某个药引子才能治病的。愚蠢的人多悟不通这个浅显的道理,以药引子要挟病患,好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实在败坏之极。

  事实上,心开窍于舌,所以说“舌乃心之灵苗”并没错,鲁迅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以为“这就是中国人的‘命’,连名医也无从医治的。”(www.lzdaxue.com)但是,光靠把丹点在舌头上,是无法治疗当时的重病鼓胀的,只能是糊弄人的把戏,连“名医”自己都没有底气了。于是连“名医”也怀疑起是否有“冤愆”来。

  “医能医病,不能医命,对不对?自然,这也许是前世的事”,看看这句话,多少有点推卸责任了。如果你真能医病,那病就真该好了,痊愈后的病人第二天不小心掉进河里淹死了,那才叫不能医命。治不好病人,却还固执地说“能医病”,真要“能医病”,病人又怎么会日益严重而病死呢?这分明就是一个悖论。所以,推卸为“这也许是前世的事”。

  至于“因此无论什么,都只能由轩辕岐伯的嫡派门徒包办。”鲁迅这么写,实际上是无意中抬高了这些所谓的“名医”,轩辕岐伯的嫡派门徒怎么会是这样的水货呢?这绝对不是嫡派,见不到岐黄的真正影子,见不到扁鹊、淳于意的影子,也见不到医圣的任何影子,所见到的只有愚妄和迂腐,当然,人家是顶着“名医”的光环的,所以你很难追究和质疑。汉唐以后,这种非正统而曾经叫嚣、却也日渐没落之所谓医学,在经历数百年之流弊,杀人无算之后,终于又在日后成为大文豪的鲁迅身上发生了,所以才遭到鲁迅这位旗手日后有力的讽刺和挖苦,成为差点自取灭亡的代价之一。

  巫医也许在早期是不分的,但随着中医的发展,它们彼此是分开的,而且可以区分得很清楚。医里有玄,但不是巫。扁鹊、仲景都是反对巫术的。扁鹊甚至说过信巫不信医者不治。仲景在妇人杂病里就明确说到“此皆带下,非有鬼神。”所以,鲁迅说的“也所以直到现在,他的门徒就还见鬼”,只能说明鲁迅所见并非真正的中医大师,这或许才是命吧。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一)

  福尔摩斯探案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他被人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福尔摩斯探案》问世到今天已经有了100多年的历史了,这部巨作不但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湮没,被销蚀,而且仍以其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撞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千千万万的读者。

  柯南道尔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是使广大的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犯罪,穷凶极恶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为了人们心中的大英雄,成了令坏人闻风丧胆的克星。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犯罪的手段似乎也更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是永远值得人们尊重和学习的,这是福尔摩斯的形象用不褪色的原因,也是《福尔摩斯探案》这部名著能够历久不衰的根本之所在。当年,柯南道尔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在一次探案中让他的主人公殉职。但一些狂热的崇拜都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无法忍受作者设置的结局。无奈之下,柯南道尔只好让主人公又在接下来的一部小说中死而复生,从而平息了一些读者的愤怒和不满。直到目前,从世界各地寄往小说中的福尔摩斯先生的住地伦敦贝克街221号乙的信件从未断过。为此,英国政府在1981年按小说中的地址设立了福尔摩斯的寓所,并雇用一名女秘书专门处理来自世界各地的信件,把一位艺术形象现实化……《福尔摩斯探案》的巨大艺术魅力由此可见。

  在福尔摩斯的带领下,我相信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会有正义的出现,险恶与犯罪将会慢慢消失,让世界呈出一片新的形象,变得更加美丽!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二)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籍。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情节都深深地吸引了我,每当我如饥似渴的翻阅它,总会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智勇双全的私人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搭档华生医生侦破一系列复杂神秘的谜案,探寻事实真相,为社会伸张正义的惊险故事。

  在作者笔下任何看似无法侦破的谜案都在福尔摩斯的认真观察和推理下揭开了它神秘的面纱。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罪犯终究会被绳之以法。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一个足智多谋,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的人。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神奇地推理、认真地思考、仔细地研究,与狡猾的罪犯、顽固的敌人作斗争。他伸张正义为民除害,使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仅是办案中,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在学习中都要认真地思考和仔细地观察,不要放过任何一个漏洞和难题。(www.lzdaxue.com)总而言之,成功=认真+努力+汗水。

  我感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懂得了世理,更增加了我的智慧。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三)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

  这本书写的十分有趣,故事里的情节险象环生,十分惊险,让人读了,就像在坐纸上过山车一样。

  这本书是英国柯南道尔写的,“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这两个故事声动地再现了福尔摩斯在侦破为爱寻仇,因则生痕,族人相残和警匪恩怨等一桩桩血案中所表现出的智慧,勇气和力量,展示了正义与邪恶的激烈交锋,良知与罪恶的现实考验。

  还记得书中的一个片段:“麦多纳先生屡次提到的那只丢失的哑铃,可你却置若寡闻。你知道,这是间临水的房子,而且有丢失了有重量的东西,把两者联系起来考虑我们就容易联想到,那件重物肯定是坠着某种东西沉到河里了。所以我昨天晚上征得艾姆的同意,一个人待在书房里,把包裹丢了下去。因此,今天要你写张便条给巴克,就是以便敲山震虎,迫使那个把包裹沉入河中的人再把它捞起来。福尔摩斯判断事情十分冷静,坐到椅子上认真思考。我们应该学习福尔摩斯,在做题遇到难题时,静下心,认真思考,不能退后,当然想让自己的脑子更聪明,就要多做题,福尔摩斯破过的案子很多,所以很聪明。

  这就是我爱看的书《福尔摩斯探案》!

  高老头的读后感(一)

  静下来了,只有天空中那许多盏星灯还在陪伴着我。

  我并无睡意,读完了《高老头》应该说是读完了,了解了当代法国巴黎——那个兴盛一时的社会背后隐藏的许许多多的故事。它就是波旁王朝的缩影,就是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本书中写出一个父亲——(高老头)高里奥把毕生的心血倾注在了两个女儿身上,但最终却病死在医院黑暗的病房里。直到临死两个女儿谁也不愿来看自己的父亲。在父亲下葬那天,连块埤也是两个大学生当了手表资助的。他以前是那么富有,可结局却如此的悲惨。

  高老头是个面粉商,在革命期间卖面粉赚了一大笔钱。他在女儿出嫁时一人给了六、七十万的家产,自己只留了五六万作养老金。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个女儿渐渐对父亲产生了厌恶,把他赶出了自己的圈子。她们以父亲为耻,盼着父亲早一点死去,但表面上却说出种种托词来假意的安慰他。她们像是一个吸汁机,吸干了父亲,把剩下的残品急于扔掉。儿女都是父母养大的,女儿的所作所为,高老头都看在了眼里。这可怜的老头是那么失望、孤独,他为此可以说是已经肝肠寸断了。但无论女儿怎样做,怎样一次又一次的令他失望,他的父爱却是永恒的。当他听说他的女儿在外面欠了大笔债务的时候,他宁愿把自己最珍惜的银饰卖掉为女儿还债,也不愿让女儿为此伤半点脑筋。那银饰可是他最值钱的东西了!卖了之后,他确实哭了,但他这样做并没有换取女儿的心。

  书上曾写过这一段,它的每一句话我记得清清楚楚,因为对我的震惊太大了:拉斯蒂涅克因为与鲍赛昂夫人有所谓的姐弟关系,从而有幸被公爵夫人邀请参加一个舞会。他在舞会上认识了长得高雅、漂亮的纽沁根夫人,也就是高老头的二女儿——苔尔费纳。拉斯蒂涅克在舞会上才真正看到,什么才是名门显赫,什么才是华丽、富有……他与纽沁根夫人交谈了两个多小时,似乎感到已攀上了通往上流社会的阶梯,他感到飘飘然了。正当他得意之时敲开了高老头的房门,在看到房间的那凄凉的景色,一股寒气让他清醒了:房间内简陋不堪:窗上没有窗帘,床上只有薄薄的棉毯,那还是用伏盖太太的旧长裙改做的,柜子已经掉漆了,没有柜门,一张不成样的写字台上放着旧草帽。这冷冰冰的房间看着让人揪心,酷似监狱里的一间凄惨的牢房。让你无法想象的是这样的“家”是两位贵族小姐父亲的住所,它与王公贵族们奢侈、华丽、体面的生活形成了多么鲜明的对比呀!高老头看到拉斯蒂涅克,急忙问他两个女儿的情况,还问两个女儿对自己有什么看法。拉斯蒂涅克望着这个好老头儿,真觉得他可笑、可怜!他的女儿过惯了体面、奢侈的生活早已忘记了这个整日思念自己的老父亲。此时的他能说出真象吗?能让这个可怜的老人再次心碎吗?他的鼻子一酸,强忍着泪水编造出一些安慰他的话。他的语调很低,当他抬头看看高老头时,发现他容光焕发,很激动。他能说什么呢?这个好老头平时就受别人玩弄、嘲笑,难道让他知道,他在女儿眼里是那么渺小,一文不值,成了她们的眼中钉,让他那仅有的一些希望与宽慰也要随之而去吗?让他在女儿面前的一点点尊严感也要化为耻辱吗?就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看到这样的父亲,看到他伟大的父爱也会流泪呀!他觉得,这是在欺骗他,但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它是一个大学生对这位老人的无限敬意与理解。

  最后,高老头病了。可怜的他发出最后一声呻吟竟是“求求你们,让我见见我的女儿吧!我只要看见她们,我的病就会好的,求求你们了……”这几句发自内心的肺腹之言虽是这么朴实,但却饱含了对女儿的爱与期待。病痛折磨得他浑身发抖、昏迷了。但昏迷时还亲切地叫着:“阿纳斯塔西,苔尔费纳(两个女儿的名字)!”他对女儿的爱已经感染了周围的人,却不能融化两个女儿那冰冷的心。直到他死了,两个女儿才来到父亲身旁,同他“告别”。但对父亲的后事却不闻不问,扬长而去。高老头的归天仪式是最简单、最贫困、最单调的,只有最穷的人才是这种仪式:可怜得只有哀乐在号响。可他是两个贵族家庭的父亲呀!难道让这颗亡魂在升天后也不能安息吗?(他)它也是上帝赐与的呀!高老头就这样走了,人间的苦难、孤独愿能留下来,让他在天堂能过几天好日子吧!

  有人说,高老头的女儿太可恶了。但我认为,如果高老头对女儿的爱转化为教育而不是宠爱,那么女儿现在应该懂得珍惜父爱,应该懂得如何善良、真诚待人。然而,许多人忽视了一点,那就是一个心地善良、毫无城府的人能在上流社会中立住足吗?在那个年代,特别是在巴黎——那个似乎是大浪淘沙、充满杀气的社会中,引用文中一少妇的话——“善良、纯洁就是上流社会中致命的杀手”。如果想在上流社会稳住脚根,你必须学会察言观色,任何事情的发生都绝不能写在脸上。你必须去夺取权力,争夺金钱,这样,别人才能投靠你。读完这一段,你也许会觉得少妇的话太严重了,但当时的情况确实如此。一个成功的人实质上就是一个在权力与金钱的决战中取胜的人。这样的人肯定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我不禁这样想:在那个年代中,有多少善良人会被贵族们利用、践踏,从而他学会了不露声色,会捧会拍。他们本质的善良就会埋在心灵深处不能挥发出来。归根结底,让巴黎的人们在当时能成为那样,毁坏者应该是这个社会,这个社会潮流。

  高老头的遭遇是许多当时社会中人们的一个最真实的缩影。他的结局是法国贵族社会失去人性的一种杀戳。他生前的光辉带着痛苦与回忆,永远藏在那座孤独的坟墓中……


  高老头的读后感(二)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最杰出的作品。被称为近代的《李尔王》。但在社会观点上,它比莎翁的名剧意义更有代表性,意义也更为深广。

  《高老头》反映的是法国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事情。高老头是一个靠战争发财的面粉商人,为了两个女儿幸福,他花了近乎大半的家产而将女儿都嫁入了豪门,以为女儿由此将得到幸福。他真诚的爱女儿,但只懂得用金钱培养女儿对父亲的爱,用金钱维系父女之间的感情使她们成为自私自利的拜金主义者,使自己成为拜金主义的牺牲品。

  小说的主人公欧也纳。拉斯蒂涅不仅仅是一个人物,他是整个时代的典型。直到现在他也是各种满怀希望的青年在大城市打拼的一个缩影。小说的悲剧因素也不限于个人的性情气质,而在于整个社会环境。小说围绕了两条线索纠缠,一个是外乡的青年拉斯蒂涅的见闻,一个是高老头对女儿的爱,最终也由于拉斯蒂涅与高老头小女儿的相爱而归为一体。

  拉斯蒂涅是一个到巴黎上大学的青年,想通过勤奋努力,刻苦攻读当一名法官。但是经不起上流社会的诱惑。3年的巴黎生活使他看清了社会的本质:法律和道德对有钱人无效,财产才是金科玉律。于是他决定走另一条道路:往上爬!不顾一切地往上爬。在寻求进入上流社会门槛的时刻,他发现自己是个没落的贵族,他找到了远方的亲戚表姐——鲍赛昂夫人。教授他自私自利的人生观,传授他以牙还牙对付社会和个人的伎俩。

  但是,毕竟经验需要积累,拉斯蒂涅面对上流社会各种棘手的问题也会感到束手无册,这个时刻,小说里最冷酷的一个人出现了——伏脱冷。一个红头发的撒旦似的人物。伏脱冷教拉斯蒂涅和贵族小姐谈恋爱,而自己跑去杀死小姐的哥哥,方便拉斯蒂涅获得巨额遗产,他还赤裸裸的语言剖析社会的本质,令便拉斯蒂胆战心惊。但最后,拉斯蒂涅还是无法忘记高老头的女儿,离开了贵族小姐维多莉,失去了他梦寐以求的财产。

  最后,伏脱冷被别人出卖。拉斯底涅进一步了相信伏脱冷利己主义社会本质的剖析,性情也大变,变的冷酷无情。但是仍然有一个人在唤醒着他的良知,他就是高老头,拉斯蒂涅一直观望着高老头对女儿无私而无穷的爱,看着高老头由一个精神奕奕的贵族老头转变成为一个被折磨死的憔悴老人。最后,高老头死在了拉斯蒂涅的身边,一个美丽的青年终于面临了心灵上崩溃,高老头一死,他最后的一点人性美好的希望似乎也破灭了。他失落的埋葬了高老头后,埋掉了最后一点人性。从心疼母亲和妹妹的青年终于转变成了一个野心十足的混蛋。

  鲍赛昂夫人说:“你越没有心肝,就越高升的快,你毫不留情的打击他人,人家就怕你。只能把男男女女当作你是马,把他们骑的筋疲力尽,到了站上丢下来,这样你就能达到欲望的顶峰。”

  高老头临死前说到:“有钱可以买到一切,买到女儿。”“倘若我有钱,倘若我留着家私,没有把财产给他们,他们就会来了,会拿他们的亲吻来舔我的脸。”

  这些言论,这些社会活动活脱脱是我这个时代的再现。我不想承认,但是现在的上流社会污浊腐化却是与这一般如此。读完《高老头》那时候,我觉得拉斯蒂涅尚有可取之处,现在想来,当时的我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思想呢?或者,那时候就已经不再相信人间尚有美好?不,不是的。当看到高老头哀伤的死去的时候,我是落了泪的。伟大的父亲死去了,一个青年也失去了支撑自己理想主义精神世界的大树。至今为止,高老头还让我震撼着,或许它是一部放到每个时代都能让人反省的书。

  在高老头之后,我又看了许多外国文学,发现很多作品和《高老头》有惊人的相似,是巧合?是故作?不得而知,但是,高老头在我心中的地位,是远远高于他们的。


  高老头的读后感(三)

  这次我用心感受了《高老头》,我不禁从心底感叹高老头的悲惨遭遇。通过巴尔扎克细致描写,入目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刻画出了当代法国巴黎那个兴盛一时的社会背后隐藏着的许许多多的故事,它就是波旁王朝的缩影,就是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

  《高老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小说,它浓缩了时代色彩,展现出当时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残忍……但是人物形象多姿多彩,故事背景丰富。(www.lzdaxue.com)展示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巴黎社会,讲述了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巴黎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身份的人物,在这部小说中组成了一个喧闹的、活动着的、真实的巴黎社会。

  在巴黎的一所公寓里,住着一个名叫高里奥的老头,他六年前住进了公寓。后来,他由最好的房间换到了最低等的房间,人也变得越来越瘦。终于,高老头的变化之谜被穷大学生拉斯蒂涅揭开了。原来,高老头以前是个面条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他知道金钱的重要,他试图在女儿身上花费大批的金钱而“买”到她们的感情。他是爱她的两个女儿的。他一心只想女儿过的舒服,甚至付出自己的一切也不在乎,他希望女儿嫁入名门贵族,这样两位心肝女儿就不会受苦,而且过得幸福。他卖了店铺,把钱分给了她们。两个女儿如愿以偿地得到了钱后,竟把高老头从家里赶了出来。他那两个女儿纷纷选择了所谓的幸福——嫁给了有钱的人。但同时选择了上流社会,这同时放弃了他们的父亲---深爱着她们的父亲!她们只有在最困难的时候想到了父亲,把他的一切都掏空后竟然抛弃了他,当心狠手辣的女儿们又来向高老头要钱,可怜的高老头被逼付出了最后一文钱,致使中风症发作。最终,她们失去了父亲的庇佑,同时也失去了快乐,失去了自己的一切。而高老头也只能在一张破旧的床上孤零零地离开了人世。

  《高老头》这部小说,描写了19世纪的贵族社会,批判了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可两个女儿只认钱不认父亲,在她们华丽的外表下藏着丑陋,狠毒的心灵。巴尔扎克把两个女儿的阴险、虚伪和高老头的善良、纯朴、描写得淋漓尽致。当时人们唯一的追求就是金钱和权利,而主人公高里奥就是最大的受害者。“人间的真情,美好的爱情,父母的亲情……这所有的一切,在金钱的面前显得是那样苍白无力。”是金钱脱节了人与人的亲情,友情。金钱是不能买到一切的,我们可以没有金钱,但是我们不能不珍惜人间的亲情,因为我们不能缺少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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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倾一生之力,注一世之情。
听一席之音,赏一瞬之魂。
读经典之篇章,励高远之宏志。
撰经世之子集,留百芳于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