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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兵帅克读后感

  好兵帅克读后感(一)

  最近,我从图书馆借来一本书,叫《好兵帅克》。这本书很吸引人,我每天都要翻一遍。

  《好兵帅克》这本书的内容是: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帅克不得不被派往前线。一开始,帅克给神甫当勤务兵,可后来因故又转给了卢卡什上尉。帅克是一个乐观的人,在他身上经常能发生一些可笑的事情。他根本就没把这场战争当回事儿。他用买去前线的火车票的钱都买了啤酒喝,正当上尉找不到他、准备另换时,帅克却又出现在他面前,差点把上尉气晕倒。当他看到敌人在池里洗澡时,他竟然换上了俄军的军装想试试,结果被当成间谍逃兵送进法庭审判。当他站在法官面前即将被枪毙时,居然还有心思讲故事讽刺法官。

  帅克胖胖的脸,大鼻头,一双眼睛显得天真可爱,圆圆的肚子。帅克善良又勇敢,机智而不露声色,貌似平凡。除了外貌,他有点像阿凡提似的人物:充满平民似的幽默机灵,他不露声色的玩笑把官僚们搞得团团转,搅得他们鸡犬不宁。他所讲的故事反映出当时社会的丑恶。比如,一个人捡到了钻石手表交到警察局,警察却说他把钻石换成了玻璃,还关了他三天禁闭;一个人捡了钱送到警察局,但别人不但不表扬他,反而骂他是笨蛋。看,我们现在要表扬的东西在当时却遭到耻笑。可以想象当时社会的腐败和黑暗。

  书中提到了那些军官不仅没有用心作战,整天花天酒地,除了吃就是跳舞。一到打仗时,不但没有奋勇杀敌,还四处躲避,有的居然躲进了厕所。这跟抗日战争时的英雄反差太大了。这时候,帅克没有去杀敌,也没有躲避,炸弹在自己身边爆炸还无所谓呢!

  《好兵帅克》是一本很好的讽刺小说,建议大家也看看哦!


  好兵帅克读后感(二)

  今天,我刚读完一本书,名叫?好兵帅克?。在本书中,被军医审查委员会宣布为弱智的帅克·约瑟夫当过随军神父卡茨的勤务兵,后来他又先后变成了卢卡什中尉的勤务兵和传令兵。

  在此期间,帅克以他的憨厚,善良在百依百顺的外衣下进行着与奥匈帝国强权统治的斗争。

  当我读到好兵帅克是一个白痴时,我心中的帅克变了。本来以为帅克一定是个智勇双全的军官,可是他出乎我所料,是一个白痴。

  虽然他不是一个很聪明,很有才华的人,可是他每次都以百依百顺和善良的心来一次次“攻击”想捉弄他的军官。他以诚实忠厚来对待尖刻,他以善良和温柔来回敬凶恶。

  读了好兵帅克这本书,我更喜欢帅克的作风:他用“没有力量的力量”——表面上唯唯诺诺,暗地中进行着巧妙而有效的抵抗,打败了所有的人。

  确实,帅克在政治意义上是一个捷克民族的英雄,是一个捷克民族可以引以为豪的榜样!


  好兵帅克读后感(三)

  寒假里,我从图书馆借来一本书《好兵帅克》。这本书很吸引人,我一有时间就会看一看。

  《好兵帅克》是一部举世闻名的,也是很有趣且讽刺的小说,是捷克斯洛伐克作家雅·哈谢克所著。

  在捷克,“好兵帅克”就像中国的雷锋一样,是一个众人皆知、受人喜爱的人物。他的言行举止令人捧腹大笑,他的态度和精神却令人佩服。在嬉笑怒骂间表现出捷克人民幽默、坚忍、不轻易屈服的民族性格。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帅克不得不被派往前线。(www.lzdaxue.com)一开始,帅克给神甫当勤务兵,可后来因故又转给了卢卡什上尉。帅克是一个乐观的人,在他身上经常能发生一些可笑的事情。他根本就没把这场战争当回事儿。他用买去前线的火车票的钱都买了啤酒喝,正当上尉找不到他,准备另换时,帅克却又出现在他面前,差点把上尉气晕倒。当他看到敌人的衣服时,他竟然换上了俄军的军装想试试,结果被当成间谍逃兵送进法庭审判。当他站在法官面前即将被枪毙时,居然还有心思讲故事讽刺法官。可是,对于弗伦德尔卡警官的行为,我也觉得他做得不对,单凭他的直觉,就认定是敌国的间谍,更是为了自己的地位,真是一个不仁不义之人。

  帅克善良又勇敢,机智而不露声色,貌似平凡有点像阿凡提,他把官僚们搞得团团转,搅得他们鸡犬不宁。书中提到了那些军官不仅没有用心作战,而且在打仗时,不但没有奋勇杀敌,还四处躲避,有的居然躲进了厕所。这时,帅克没有去杀敌,也没有躲避,炸弹在自己身边爆炸还无所谓呢!

  看完了这本书,有人会认为帅克是一个白痴,而我认为帅克是个很富有爱国心的智者。这本书还真幽默,我每看一次都会哈哈大笑。我建议大家也来读一读这本好书。

  合欢树读后感(一)

  《合欢树》是史铁生用朴实无华的语言谱写了一曲感人至深的追忆母爱之曲。曲中音符如行云流水般演绎着,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款款文字渗透着对母亲去世的悲伤之情,跳动着对母亲的真切怀念之心。

  乍一看去,觉得文章应是状物类散文,因为题为《合欢树》;然而,初读文章,有心生奇异:怎么是写人叙事文章?通读全篇,才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构思巧妙。

  文章以第六段“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作为过渡段,乘转结合,非常自然。前部分是追忆母亲,后部分是思索合欢树。对母亲的回忆为合欢树的意义作好了铺垫,打下了感情基调。两部分衔接流畅,浑然一体。

  作者在前部分沿着回忆的路径重现定格了母亲身影的两个镜头,以时间为序,信笔而书,笔触所至。无不渗透深情,行文如水流成溪,质朴中显风采,平淡中藏深味。

  第一个镜头是:10岁时,“我”作文获奖,母亲很高兴,说自己当年的作文写得还要好。“我”不服气,故意气她。年幼的“我”想来是还没读懂一位母亲对自己的良好禀赋能传给儿子的那份喜悦与自豪的。最后两句话“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体现出“我”重新回首这件事时,内心充满对母亲的敬意与眷恋。

  第二个镜头是:20岁时,“我”两腿残废后,母亲为了让“我”重新站起来,不辞劳苦,“全副心思放在给我治病上”。

  当时,医院放弃了“我”,“我”也“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而母亲从不肯放弃。这是一位母亲对儿子最深沉的爱。生命是可贵的,母亲把儿子带到了这个世界,儿子成了她另一个生命,她又怎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鲜活的生命走向失望?文中说到“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总是在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人生在世,能为自己疯,为自己痛的人有几个?

  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是儿子忠实而坚定的支持者。当母亲发现“我”想写小说时,鼓励帮助“我”。“她到处给忘我借书,顶着雨或冒着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当一个人受到如此厚重的坚持时,怎能不燃起希望之火?

  终于,30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如此的母亲是伟大的,她们总是默默地为儿女无私的付出。却从不记回报,甚至连分享儿女成功的喜悦也常常被无情的生命剥夺。“我”怀念母亲,遥想母亲,静静地在树林里遥问上帝,“风正在树林里吹过”,母亲似乎曾回来过。也许母亲从未离开过,她活在儿子的心灵里,陪伴他一生。

  细心读来,可以发现作者选择的三个时间段分别是10岁,20岁,30岁,这都是“我”人生的重要转折点,母亲都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虽然30岁时,母亲已逝世了,但30岁的成就是母亲用一生的付出为“我”收获的。母亲在儿子心目中的重要地位由此可见了。这也体现了作者在选材组织上的独具匠心。

  在前部分里,我们始终不见合欢树的半点踪迹,从文中看来,第八段有一句话“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合欢树似乎已在作者记忆中遗失了。记忆的闸门在曾经的邻居的一句话中打开了“到小院子去看看吗,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当时“我心里一阵抖”,“推说手摇车进出不易“,拒绝与合欢树见面。为什么会“抖”?怕忆起母亲?怕难以乘受悲伤?史铁生内心的疼痛在一个“抖”字倾泻而出。

  接着,作者追忆合欢树的由来,从追忆可见,母亲无意栽种合欢树的时候是“我”已两腿残废。想来那时母亲内心的伤痛是难以言表的。她挖回这棵“刚出土的绿苗”,很大程度是寄予了一种生命常青的愿望。因为绿是生命的象征。

  我们可以细细品味这段话“母亲从来喜欢这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留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不但长出了叶子,而且还比较茂盛。母亲高兴了好多天,以为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甘太大意。又过了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叼,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这似乎是母亲全心为“我”找药方到支持“我”写作的过程的写照。我想这位母亲在料理合欢树时定是充满了对儿子的痊愈的希望的。

  合欢树被弃置在路边,在被无意栽种的一年里,无人打理。然而第三年却“长出了叶子”,还比较茂盛。这是一个顽强的生命,在逆境中生存了下来。苦难是人生最好的老师,只有勇于面对才能拥有充满阳光的将来。

  合欢树是母亲亲手栽下的,是母亲亲自料理过的,它的身上有着母亲的影子,凝聚着深沉的母爱。母亲虽已逝去,而合欢树仍在健康生长,“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暗喻着母爱长青,母爱永恒。

  文中三次提到那个“刚来世上的孩子”,前两次说他“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这里的“树影儿”,这里的“树影儿”就是合欢树的影子,最后说到“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他自己的妈妈”,一言道出,合欢树上处处是母爱的影子,是一生都不能磨灭的。

  作者始终对合欢树怀着一种复杂的感情,一方面找借口不肯去看,另一方面“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也许是他不知如何去面对失去这一份厚重的母亲吧。也许他只想把这一切深深地藏在心底,独自咀嚼,“悲伤也成享受”吧。

  文章自始至终都没有正面描写过“合欢树”,只是借回忆之手,托他人之语,一一交代“合欢树”的情况,不着一笔,却尽显风采,果然不悦是大师手笔。

  文章的语言淡雅、朴素,娓娓道来深切母爱,就仿佛和读者在聊天是不经意谈起母亲,说起合欢树一般,内心的深情没有像蓄势待发的洪水喷涌而出,仍是如涓涓细流,闲话家常一一道来,怀念、悲痛之情潜藏于字里行间,除却华丽辞藻与刻意雕饰,思绪所至,笔触所到,深切隽永的真情蕴涵其中,等待有心人细嚼。


  合欢树读后感(二)

  这是一个讲母爱的故事:史铁生双腿残疾,头上开始有了白发,母亲总找来稀奇古怪的偏方给他吃,但始终不见疗效。为了让儿子开心一些,母亲挖来一株“含羞草”,种在花盆里,后来才知道这是一棵合欢树,是个好兆头,母亲很高兴。多年以后,合欢树长到很高了。可悲,他的母亲早已不再人世了。

  多么感人,多么善良的母亲。每次找来偏方,洗、敷、熏、灸,忙得不可开交。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但是上帝是多么的不公平,最后一次,儿子的胯上被熏成烫伤,母亲几乎疯了。为了儿子,她能吃的苦都吃了。正是由于母亲的照顾,史铁生没有因此颓废下去,而是勇敢地面对生活,成了有名的作家。读到这里,我怎能不感动?怎能不为之落泪呢?

  我的母亲也是这样,为我辛苦,日夜操劳。母亲还健在,但岁月的痕迹,无情地在她的前额刻上了皱纹。有一天,天阴沉沉的。放学了,我抄写好家庭作业,磨磨蹭蹭地整理书包。等我慢吞吞地走出教学楼,才知道天气是那么寒冷。母亲在寒风中等我,探着身子张望着,我很不好意思。母亲怕我冷,就让我穿上她带来的外套,还不停地问:“冷吗?没冻着吧?”没有怨言,眼神里只有温柔。一路上,我和母亲说说笑笑,再也感觉不到任何寒意。

  母亲曾说:“父母给了我十分的爱,如果我只能够还一分恩的话,她也感到很欣慰。”但我想对母亲说的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为我操劳一生的父母,我一定要成才,报答你们的恩情。


  合欢树读后感(三)

  这些年,我已读了不少喜欢的的作品了,也了解了不少的作家了,心灵也丰富了许多。感觉自己的气质也有了一定的改善了,正如那句:“腹有诗书气自华”。在那些众多的文字中,我最喜欢的当是史铁生的文字了。他的文字对我有一种强烈的吸引力,有一种强烈的共鸣感。他的文字是灵魂的舞蹈,是心灵的飞舞。每次读他的作品,心中便泛起一阵阵涟漪,有时是波涛汹涌。读他的文字总会2触动我的心弦,总会引起震颤,有时会弹奏出一曲绚妙的心灵之舞。读完他的文字总会有一种韵味无穷的感觉。文字在他笔下便有了灵魂与情感,有了生命与力量。读他的文字叫品读,感受他的文字是在感受人生,他的文字不止是文字,而是生命的舞蹈。他的文字我几乎全部读过了,无论是他的小说,还是随笔或是散文,每一篇都是那么地令我喜爱,总会给我带来有一些触动。就拿他其中的一篇《合欢树》来说吧。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经明确表示,我的病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废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说,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最喜欢文学,”她说。“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她说。“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三十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在树林里吹过。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去。小院儿在一个大院儿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儿小院儿,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活,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些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含羞草”,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着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到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小院儿里只有那棵树。

  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过道窄到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www.lzdaxue.com)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我记得当时我是在上课的时候看的,那些日由于感情的失败心理忽然失望与伤心,觉得有太多的东西不可把握与不可信,总是那么地忧伤,那么冷淡地走在校园的路上,一边走,一边感叹人生,人生中到底有哪些真,哪些可靠?哪些珍贵,哪些应该铭记?爱情的路该怎么走?人生的路又该怎么走?思绪,感触,如水流淌,如蝶飞舞。

  当我读到了这篇文章时,我流泪了,肆意地流了,情不自禁地流了,心中的某种情愫被瞬间激发,瞬间感动了,那种是感动那么地深刻,流过泪之后,我发现我已从阴霾中走出来了。我对自己说,没有爱情,我依然要好好过,依然要坚信自己的路,说的那么地坚定,坚定如铁。生活不止有爱情,爱情不是全部,还有那么浓厚的亲情,那么深的父爱与母爱,还有珍贵的友谊,不止于此,还有那么有意义的事要去做,还有那么多人的关心。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弃自己,无论如何也要积极生活。活着就是一种美好,我对着天空脱口而出。天空好蓝,好蓝。

  昆虫世界历险记读后感(一)

  《昆虫世界历险记》是一本有趣的科学漫画书,这本书让我认识了非富多彩的昆虫世界,知道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书中精彩的画面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我经常看着看着就哈哈大笑起来。

  书中讲了三个少年意外被不明光束照射,身体缩小之后,在昆虫世界里的历险故事。在第十章《蚂蚁军团》中,我知道了蚂蚁属于膜翅目蚁科的昆虫,过着群体生活,他们分工明确。蚂蚁在行走时,会分泌费洛蒙,以供其他伙伴认路并顺利找到食物。蚂蚁跟其他昆虫一样,由头部、胸部和腹部等三个部位构成,大部分的蚂蚁平均大小为2到10毫米,极小的蚂蚁则只有0.7毫米左右,而超大的蚂蚁则可以长达2.5厘米左右。不看不知道,一看才知道小小的蚂蚁有这么多学问。

  《昆虫世界历险记》这本书,让我收获了知识,得到了快乐。


  昆虫世界历险记读后感(二)

  文/秦也沣

  如果问我最喜欢哪本书,真的很难选择,因为我读过不少书,有几百本,有的书名我都不记得了,可我仍记得它们给予我的智慧和快乐。其中一本《昆虫世界历险记》却令我爱不释手。该书用我最喜欢的方式——漫画作载体,将一些昆虫常识教给了我。

  这本书也是迄今为止所有我接触过科学漫画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故事。亲切的漫画的风格,虽略有夸张却无不可爱。人物性格不完美,但却显得很真实。画风也可用纯朴来形容,表情刻画丰富。其中我最喜欢的漫画人物就是阿楚,他的眼睛又大又圆,头发又长又乱,生气的时候脑袋会夸张地变成红色,开心的时候会张大嘴巴笑个不停,伤心的时候会留下一大串眼泪。你们瞧,阿楚的样子多可爱啊!

  在这本书里,描写了阿楚和其他两名同伴意外被不明光束照射,身体缩小之后,在昆虫世界里的历险故事。书中所有的昆虫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们和人类一样,有着复杂的身体结构,有着微妙的喜怒哀乐,有着杰出的直觉和本能,为了生存,它们也坚忍不拔地与严酷的大自然做斗争——胜利和失败都一样惊天地,泣鬼神。它们虽然非常渺小,却充满了灵性。该书故事情节跌宕曲折,扣人心弦。最终令读者松了一口气的是,神秘光线的再次出现,把三个少年变回了原样,恢复了原有的生活状态。

  我们人类自称万物灵长,其实不然。美国着名昆虫学家威尔逊博士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人类从地球上消失了,地球会照样繁荣昌盛;但如果所有的小虫(包括无脊椎动物)都消失了,人类将支撑不了几个月。”因为,地球上的真正主人是昆虫。

  在昆虫的世界里有着非常奇妙的故事,在昆虫的世界里面有许多知识需要我们去发掘。昆虫也有智慧,还有上进心,不随便乱做事,做事很有效率。看完这本书以后,我也希望自己能变成一只小昆虫,在昆虫的世界里生活呢!


  昆虫世界历险记读后感(三)

  昨晚,终于给宁宝宝读完了《昆虫世界历险记》,刚放下第三册,宁宝宝又把第一册给捧了过来:“妈妈,我们再读一遍吧。”我心里大叫痛苦的同时,也不得不承认这套书的确有趣。

  在我们读这套书的一个多月里,经常会出现宁宝宝恳求再读一章的情景。这套书给孩子展示的不仅仅是昆虫世界的奇妙,(www.lzdaxue.com)被奇光照射后变小的阿楚、玛丽、小鲁在昆虫世界的历险遭遇一章接一章撼动着孩子的心,与险境相对应的野外求生的本领、在逆境中的乐观心态在这本书里也在不知不觉中渗入孩子心灵。

  如果让我给这套书一个评价,我认为这是一套知识性和趣味性紧密结合、很有教益的科普书,它让孩子从昆虫世界的旁观者变成了昆虫世界的参与者。

  整套书读下来,我们了解了很多有趣的昆虫知识:昆虫的特点、昆虫是怎样从卵变成成虫、屎克郎滚粪球、蝴蝶破茧而出、凤蝶宝宝的伪装、独角仙和锹形虫大战、大黄蜂偷袭胡蜂的巢、蚂蚁和介壳虫的共生关系、蝉的蜕变、蚊子围攻、负子虫产卵、水螳螂追击……这些生动有趣的昆虫故事因为故事的三位主人公变得和昆虫一样小而变得惊险精彩。

  读书过程中,除了昆虫知识,孩子还了解了一些险境求生的知识,比如:没有指南针,迷路了怎么判别方向?动脑筋自己制作各种求生护身的武器装备。还有在生命危急关头三个小伙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齐心协力的团结精神;无意中涉及的物理学知识:地球重力、加速度、反作用力;植物的共生、恐怖的捕蝇草……虽说快乐阅读,只要孩子快乐就行,但做妈妈的总是希望孩子能够通过读书学到知识,受到教益。

  唯一遗憾的是:读这套书眼睛很辛苦。因为是漫画,图小字小,宁宝宝喜欢凑上来挤着看图,没有读绘本故事轻松。不过,想想这套书给孩子带来的快乐和知识,宁妈妈还是决定继续辛苦眼睛,满足宁宝宝的要求,再读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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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倾一生之力,注一世之情。
听一席之音,赏一瞬之魂。
读经典之篇章,励高远之宏志。
撰经世之子集,留百芳于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