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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
  
  文/甘球
  
  从听说凯鲁亚克的名字,到图书馆邂逅他的《在路上》,再到无意间借到这本书,然后决定翻开第一页,也许还不到半年的时间。但是看完这部小说后,我发现自己已经跟着凯鲁亚克跑遍了大半个美国,甚至有种过了大半辈子的感觉。如果说一部好的作品,是让人看了之后能够思考自己现在的生活,那么毫无疑问,《在路上》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看《在路上》,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你会有一种永远不愿意丢下这本书的感觉,看了前一段,你会忍不住想要看下一段,而且是那么迫不及待。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个章节,萨尔和迪安会到那个地方,你也永远猜不到下一站,他们会遇上什么样的事情。你只是在不安中期待,期待接下来的故事,会怎样上演。
  
  这种感觉就好比四、六级考试中做英语阅读理解题目,尽管有些单词你不认识,但是你依旧会根据自己的猜测想要读下去,然后你就会有个大概的了解。同样,在凯鲁亚克的笔下,有时候我们只能够了解大概,但是你会遏制不住内心的渴望,然后一口气读完。那种速度与激情会灌满你的整个头脑,让你有一种想要立刻上路的冲动。
  
  如今,《在路上》已经出版五十多年了,如果凯鲁亚克仍旧在世的话,他也已经快九十岁了。但是,他的这本巨著却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尽管有人说,它是美国五十年代“垮掉的一代”的《圣经》,凯鲁亚克本人也被称为“垮掉的一代”的灵魂人物。(
励志文章 www.lzdaxue.com)对于我们这些不是“垮掉的一代”的年轻人来说,《在路上》好比一部唤醒内心野性的书,让我们知道,原来我们渴望的自由在他们看来是那么轻而易得,他们是那么不屑。而我们的精神信仰,远远无法达到他们的高度,或许我们最多只能够成为一个“背包客”,借着“旅游”的名号行走在路上。
  
  毫无疑问,《在路上》实际上的主人公不是萨尔?帕拉迪斯,而是那个在他人眼中有些神经质的迪安?莫里亚蒂。迪安是一个人人都不敢相信,但是人人都羡慕的人物,但是与其说所有人羡慕他这个人,倒不如说羡慕他的那种生活方式,永远没有烦恼,永远不知道前方是什么,永远都靠着内心的那股冲动,永远生活在一种随兴所至的环境中。这个人物有点像《春风化雨》里的基廷老师,永远遵从内心的选择,抓住今天,及时行乐。而他不断追求那种在路上的感觉,其实是因为现实生活的空虚,他想要去追寻自己的信仰,哪里有他想要的生活,他就去哪里。这样的人是没有牵挂的,也是没有烦恼的,就算有烦恼,对于他来说,也根本不算什么。
  
  如果没有迪安,或许萨尔根本就不知道何为生活,在这个世上,最可怕的不是自己的人生一片苍白,而是你的人生道路在既定的轨道里行走,你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好比迪安在夜半的街头喊出的那句质问和困惑:“人类啊,你的道路是什么样的呢?无外乎是圣童的道路,疯子的道路,虚无漂渺的道路,闲扯淡的道路,随你怎么样的道路。”而无论是什么样的路,都是自己走出来的,都是自己认定的。迪安也许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的生活陷入一种苍白之中,更不会让自己的人生陷入生活的囚牢里。这样的人,无论是在五十年代的美国,还是在当代的社会,也许都不会得到很多人的承认,却无法不引来一片惊羡。
  
  很喜欢小说的结尾,我甚至看了好几遍。“于是,在美国太阳下了山,我坐在河边破旧的码头上,望着新泽西上空的长天,心里琢磨着那片一直绵延到西海岸的广袤的原始土地,那条没完没了的路,一切怀有梦想的人们,我知道这时候的衣荷华州允许孩子哭喊的地方,一定有孩子在哭喊,我知道今夜可以看见许多星星,你知不知道熊星座就是上帝?今夜金星一定低垂,在祝福大地的黑夜完全降临之前,把它的闪闪光点洒落在草原上,使所有河流变得暗淡,笼罩了山峰,掩盖了海岸,除了衰老以外,谁都不知道谁的遭遇,这时候我想起了迪安?莫里亚蒂,我甚至想起了我们永远没有找到的老迪安?莫里亚蒂,我真想迪安?莫里亚蒂。”正如徐星说的,这是一种无可匹敌的结尾。恰好我在看完之后,天空已经接近黄昏,金星马上就要升起,只是我依旧没有找寻到自己的路,那条没完没了的路。
  
  前两天看到一篇文章,是一位大一的小朋友写的,她说自己在高考结束之后踏上了去西藏的道路,那个时候她身上带的一本书,是在旅途中遇到的一位朋友送给她的,凯鲁亚克的《在路上》。看完她的文字之后,我突然有一种莫名的羡慕,羡慕这个女孩曾经去过西藏,羡慕她再去西藏的火车上拿着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尽管那次去宁海,我的身边也一直带着这本书,但我却没有那种流浪的感觉。
  
  我记得自己曾经这样跟别人说过,也许以后我就会成为一个流浪的人,走过大街小巷,用自己的眼睛把一切记录。也许我不会有迪安的疯狂,但是我却想拥有那样一种感觉。曾经的许多次,我也想要尝试,自己一个人踏上未知的旅途,就望着天空的星辰,只要它们仍旧闪耀在夜空,我就不会害怕。人生匆匆,我只是觉得如果不趁着年轻的时候多出去看看,以后也许都不会再有这种经历了。正如《在路上》里边所说的,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

  你的底线,决定你的拥有
  
  文/艾小羊
  
  有位朋友,离开原来的公司十年后,还时常梦见被过去的老板追杀。如今,她做了老板,有了“追杀”他人的资本,回首来时路,她说前上司绝对不是穿Prada的恶魔,甚或在其他人眼里是还是穿Chanel的淑媛,自己那段噩梦似的经历实在是因为初入职场,缺乏底线,长得就像砧板上的黄瓜——欠拍。
  
  爱默生总结美国才华横溢而又行事不端的大律师韦伯斯特一生信奉的三不原则为:绝不偿还任何可能逃过的债务,绝不做任何可以拖到明天的事情,绝不做任何能找到另人替自己做的事情。“正是这些让他走向了成功。不过,他对自己的亲人可完全不是这样。”
  
  这是一个“坏人”当道的世界。如果你不懂得在某些时候变得冷酷无情,那么,不仅成功会离你很远,即使要求不高的舒心与平淡也会被压榨得越来越少,因为你不是黄瓜,不会心甘情愿地被拍成一道配菜。
  
  “可是,人与人之间为什么不可以坦诚相待?”职场失意,情场受伤者往往会含泪吐血地质问。坦诚相待固然不错,但人与人之间更基本的关系是试探底线。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人属于进攻型选手,不是每个人都值得你坦诚相待,或者说,在试探底线这一工作未完成之前,坦诚相待基本相当于“找拍”。
  
  看看我们周围,不难发现,有些人换了若干家公司,角色永远是受气包,有些人换了若干个男朋友,角色永远是苦情女主角。为什么遇人不淑的总是她们?演员张静初在回应拒绝天价陪酒事件时,意味深长地说:“你是什么样的气场,就会吸引什么样的人。”
  
  所谓遇人不淑,可能只是因为你的气场正好吸引这样的人,甚至是激发了原本善良的人们心中藏得很深的那一点点恶。人人皆顽劣,谁都希望有机会能欺负一下别人。这个“别人”正好落到你的头上,因为你没有勇气像韦伯斯特或者张静初那样说“绝不”。
  
  许多自认为有底线的人,他们的底线是会随着事情的变化而变化的。
  
  一个将“男友出轨”定为分手底线的姑娘,事到临头却在纠结这男人究竟是酒后失身还是主动失身,是他献身还是别人送上门来。一个口口声声无法接受AA制的女子,却在遇到一个自称身家千万却坚持在约会时与她AA制买单的男人时发生了动摇,理由是这个男人条件太好了,他也许只是试探我。一个没办法接受朋友背叛的人,却在那个背叛他的朋友一番花言巧语之下重拾了对他的信任,理由是如今碰上个知根知底的朋友不容易。
  
  如果愿意,我们总可以找出许多理由来降低自己的底线,并且这些理由长得还很面善。可是,你会慢慢变成一个不再清晰地明白自己需要什么的人,你的底线与命运全部掌握在其他人手里,你惟一要祈祷的是碰到一个有点良心的上司、朋友与男友,不会将挑战你的底线当乐趣。
  
  真正的底线,意味着“绝不”,意味着不可更改,意味着没有“也许”与“或者”。让自己的底线一降再降,相当于没有底线。物价飞涨,人心不古,环境污染,爱情价高,如果不秉承“绝不”这一原则,永远有各种理由逼迫我们降低自己的底线。
  
  并且真正的聪明人,不会轻意地暴露底线,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底线,永远比自己真正的底线高那么一点。“如果你想得到100%,那么你最好提出200%的要求;如果你只提出100%的要求,那你最多能得到80%的满足。”这条商务谈判的铁律适合于任何人生谈判桌。
  
  底线是一场勇敢者的游戏,往往将我们置于死地而后生。涅磐的痛苦与重生的快乐同样深重,因此许多人宁愿放弃底线,苟且于这个残酷的,却永远不忘记用那一点点温情吸引着我们的世界。(
励志文章 www.lzdaxue.com)放弃底线,重新得到的尽管已经不是我们想要的,但比起坚守底线,瞬间失去的苦,似乎要轻微那么一点点。然而,那是一种绵长无尽的苦,是一种不断堕落于看不到底的深渊的苦,是一种注定只能在人生中充当配角的钝刀切肉的苦。
  
  底线不会让我们立刻快乐起来,却会让我们活得更有尊严,而在漫长的生命体验中,尊严是最终极的快乐。当你学会坚守底线,旁人才能学会止步于你的底线之前,做甘愿被你驯养的小狐狸或玫瑰花。当你学会坚守底线,青春临到尽头,蓦然回首之时,你的手里才不会握着一把十三不靠的烂牌。
  
  坚守底线,你不一定得到了全部你想得到的,但你所得到的,一定不是你不想得到的。

  要出名,趁早想

  文/淳君

  “我真想成为他那样的人啊!”

  无论是谁,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想成为的人。然而,人越长大越容易否定自己,认为“那种事我根本没有能力完成”,“我根本不可能成为那么了不起的人”,其实,真正的人生是从幻想开始的。

  早在刚刚成立摇滚乐队时,我就暗暗发誓:总有一天,我要成为专业的音乐人。当时我并不确定别人心中对于这个目标到底有多坚定,但至少在我心里有一种莫名的自信。

  一开始,我们都显得没什么才华,乐队出道的两年前,我曾幻想过“在大阪厚生年金会馆中号大厅中演出”.一旦这个幻想成形,我坐不住了,觉得非要实现它才行。我急忙向乐队的其他成员提议,但其他人根本没有认真考虑我的提议。

  那是一个可以容纳一千多人的大厅,而当时“射乱Q”的粉丝只有五十到一百人。确实,冷静下来想想的话,他们的想法才是对的吧?但是要是连那点规模的大厅都坐不满,我们出道的梦想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呢?于是我披露了自己实现幻想的计划——每天增加一个粉丝——将实现幻想的步骤进行具体分解。

  这个方案具体来说就是要让我们乐队的粉丝在一年之后达到上千人。为了这个目标,我们必须提前半年在某个场馆举行演唱会,并保证到场观众达到六百人左右;在这场演唱会的三个月前,我们要在某个小型现场演出的场所进行演出并保证大约有三百名粉丝到场观看;这么算来,距现在最近的一场一个月后的演出,我们至少要动员一百名粉丝到场观看。

  我们这个团队有五个人,所以要使粉丝人数在一个月后达到一百人,每人需要再发展二十名粉丝。而要在一个月内完成这个目标,每人每天只需发展一名自己的粉丝就够了。也就是说,我们只要每天增加一名粉丝,一年后,我们就可以在上千名粉丝面前开演唱会了。

  这还不简单吗?我们可以在商业街和车站前发传单吆喝“我们要开演唱会了,可以请您前去观看吗?”也可以请咖啡店帮我们张贴宣传海报,还可以请朋友再介绍他们的朋友过来。分析我们应该做的事,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发传单,邀请大家来看演唱会”而已。做这些事既不需要杰出的才能,也不需要特殊的努力。

  最终,由于我们不能预约到厚生年金会馆的中号大厅,所以就在一个叫御堂会馆的大厅中开了演唱会。这是一个大约能容纳一千人的场馆。虽然这与我们最初的幻想和计划有点出入,但也算是实现了百分之九十左右吧!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演唱会筹划过程中,有公司向我们伸出了橄榄枝,邀请我们作为职业音乐人出道。半年以后,我们终于凭借自己的单曲闪亮登场。

  如果当年我没有突发幻想,没有坚持将幻想变为现实并付诸行动,那么现在的我肯定经历着完全不同的人生。

  1. 趁现在没死,赶紧去做想做的事吧
  2. 趁年轻,走自己想走的路
  3. 趁着父母还在世,请对他们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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