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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图大学励志文学社章程

时间:2014-12-13  来源:芳草地文学社  作者:芳草地文学社  点击:

   北图大学励志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文学社社名

  励志文学社取义于“励高远之宏志”。

  第二条 文学社性质

  励志文学社是经北图大家批准,创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由共青团北图大学委员会、北图大学社团联合会、北图大学文学院共同负责管理指导的、由校内广大文学爱好者组成的校级文学艺术类社团。

  第三条 文学社宗旨

  “繁荣校园文化创作,弘扬师大人文精神”是文学社的宗旨。具体理解为拓宽学生视野、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素养;繁荣校园文学创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校园文化品位;弘扬师大精神、打造师大社团品牌、做展示师大深厚人文底蕴的一扇窗口。文学社现已发展成为师大历史最久、规模最大、活动最多、影响最深的学生社团。

  第四条 文学社口号

  励志风范雅天下 瑶湖文章美人间

  第五条 文学社工作

  1、引导学生多阅读、多积累、多练笔,实实在在地提高同学的写作能力。

  2、举办文学理论、文学鉴赏和文学创作讲座。

  3、给文学爱好者提供有关文学阅读、研究性学习的氛围和场所。

  4、举办文学气息浓厚的诗歌原创与朗诵大赛“谷雨诗会”、“金秋诗会”等弘扬诗歌文化,传承中华文明。

  5、编辑出版励志文学社刊物《励志苑》。

  6、建设、管理、维护励志文学社网站。

  7、配合校团委、社联、文学院,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写作竞赛,并力求获奖;开展文学性、知识性较强的竞赛活动。

  8、加强与校外文学社团的联系,积极开展校际文学社联谊活动。

  9、主动、积极地把社员的优秀作品向全国各报刊推荐。

  10、组织外出参观、访问等社会实践和采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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