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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8月,省政协召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政会,为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提建设性意见。省政协有关参加单位、专委会、界别和政协委员围绕新农村建设进行深入调研,各抒己见,围绕新农村建设中一些趋势性问题认真研讨。

  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问题

  农村改革三十多年来,经济逐步繁荣,社会不断进步,但农村环境卫生问题却比较突出,人口资源环境委员在调研中发现,除少数村镇发生了显著变化,剩余大部分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仍比较普遍。出现这样的问题,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农村生活污染不断加剧。持续增加的农村生活垃圾,大部分未经处理就随意倾倒排放,日积月累,垃圾越堆越多。二是农业面源污染不容忽视。当前,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有效利用率仅为30%左右,绝大部分经多种途径进入空气、土壤和水体。三是畜禽养殖污染日益加重,已成为农村环境恶化的重要污染源。四是农村工矿污染问题凸显,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正向农村加速转移,给农村环境带来严重危害。五是农村饮用水安全难以保障,全省仍有一千多万农村人口面临饮用水环境安全问题。

  当前农村环境问题的产生,是多种因素长期累积的结果,根源在于发展不足或发展不当。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建议,一、将农村清洁工程列为省政府民生工程。建议各级党委、政府以新农村建设和中央强力推进农村环保工作为契机,进一步重视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将农村清洁工程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应坚持规划先行,研究制定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投入力度。要加快我省农村环保地方立法进程,制定和完善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控制、农村生活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规章。

  二、增强支农项目实效

  目前我省新农村建设正在有序推进,星火计划、科技扶贫、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农业科技园区等政策和项目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农项目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应引起高度重视。

  少数项目在具体设计和实施过程中,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一味强调建设规模,缩短实施年限,超出现实条件和能力,使得少数项目组织实施的时间过短、规模过大、任务过重,难以真正落实到位。譬如示范区建设,一般现在设计的项目年限均在2年左右,有的仅仅1年时间,在短短的一年内,要达到很大的规模,又要实现高产创建的目标,难度太大。

  项目论证不充分。调研中发现,少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全靠政府推动,农民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够。如我省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推广秸秆腐熟剂产品时,政府花费大量的资金购买了大量的秸秆腐熟剂发给各个项目县应用,可实际上却没有地方使用。原因是腐熟时间过长,不切实际,农民不接受,从而造成项目资金浪费,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

  农业项目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是实现项目实效性的前提,项目计划的效益是最大的效益。民进安徽省委员会建议,在项目设计方面,应追求项目科学性、实效性的统一,改变目前重财务分析,轻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做法,将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指标和方法纳入设计范畴;在项目论证分析方面,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三、建设农技推广体系

  我省现行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是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渐形成的,尽管近年来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做了相应的调整和改革,但还存在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

  改变观念是先导,应以新的理念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一是从农业技术推广向农业技术服务理念转变,变单纯产中技术指导为农业综合咨询服务,使农技推广机构逐步转为一种农业综合咨询服务组织;二是从产中技术推广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的理念转变;三是树立技术推广平台理念,充分发挥多元技术推广主体的积极性;四是建立多元化扶持理念,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给予项目、资金、金融和税收等多渠道扶持政策。

  要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应创新政府主导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把政府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执法行政职能和公益型服务职能分离。公益性技术服务应当是政府综合技术推广的主体任务,一些经营性或准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由政府委托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服务组织进行。

  应大力发展市场型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广泛参与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龙头企业具有农业技术推广资金和市场优势,应鼓励龙头企业以多种形式向农民推广技术、回收产品,通过产后的加工和销售服务,带动广大农户实现增收。同时,要加强龙头企业与农业科研、教育、推广部门的合作,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四、发展新型农合组织

  加快发展我省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推进新农村建设重要而有效的途径。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已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5077户,注册成员4.1万人,带动农户400多万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比未参加者年均增收22%。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覆盖了农作物、家禽家畜、水产品等主要传统特色产业的流通、购销、加工和技术服务,形成了农村能人(大户)创办型(约占全省合作社总数的60%),龙头企业带动型(约占10%),政府涉农部门牵头型(约占25%),有关社会经济组织领办型和跨村合作联合办社型(约占5%)等多类型合作、多形式发展的格局。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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