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甲方: 与乙方: (身份证号: )友好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制定以下培训项目合作协议。
一、合作培训项目内容为广州市秘书学研究会教育培训中心拥有的《国家秘书职业资格考证班》、《速记技术培训》、《信息化商务秘书》等,其他现有或以后推广的项目经双方同意也可列入本次协议内。
二、甲方为乙方的管理机构,负责提供相关的项目资料和必要的协助。乙方为甲方的培训顾问,负责按照双方商定的项目内容开展推广工作,招收学员。
三、双方仅为项目合作关系,不存在员工与企业的性质。甲方仅按照协议要求支付乙方合作项目的提成,其他费用乙方自负。
四、合作期从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除非经双方商定再续,否则合作关系自行中止。
五、合作项目提成如下:
1、 (提成 %)
2、 (提成 %)
3、 (提成 %)
4、 (提成 %)
5、 (提成 %)
六、提成办法。甲方在完成招生手续,收取学员所有费用后,以双方商定的形式支付乙方提成。提成额以学员收费的总额为基础计算。
七、乙方在利用甲方名义进行招生的过程中,需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不得将由合作项目招收的学员转移到第三方。
八、甲方在合作的过程中会介入了解调查乙方开展招生的情况,若发现乙方有违反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与乙方的合作。若乙方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九、若双方出现不可调解的矛盾,提交仲裁机构予以裁决。若本合作项目出现不可抵抗的因素需暂停或结束,双方应本着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单位(学校):
代表: 乙方:
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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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沈 杰 (讲师身份证号码: )
甲方 公司名称 ,因业务开展需要,在对乙方 沈杰老师 学识背景及培训资历进行相关了解的情况下,聘请乙方为甲方的高级培训讲师,对相关培训班进行授课,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双方在平等、尊重、互信的基础上就培训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合作内容
1、课程名称:
2、培训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周 、周 ),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共 天,每天 课时。
3、培训形式:公开课
4、培训地点: 市
二、费用支付
1、甲方按每天 元(大写: )的课酬支付给乙方, 天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本协议所涉及的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提供发票。
2、本协议签订3日内甲方将费用的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中,剩余款项在培训结束当日(即 月 日)中午以现金全额支付;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如期开课,乙方不退预付款。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如期开课,需在造成违约事实的 3日内将预付培训费用退回到甲方账户。共3页,当前第1页123